不远处,另一个摊位上,摆放着几个看似普通的金属容器,但细看之下,竟发现其中装载着残缺不全的人体断肢。
这些断肢在微弱的灯光下微微颤抖,似乎仍保留着生前的记忆与痛苦,每一次细微的动作都让人不寒而栗。
更令人惊骇的是,这些断肢周围环绕着一圈圈淡淡的黑气,好似被诅咒了一般。
我真是一边走一边在心里吐槽,这地方太吓人了。
如果不是被常岚拽着走,我可能转身就回住的地方了。
好不容易走过了那些断肢摊位,看到有卖木雕杂物的,走过去想看看,结果那雕刻着扭曲人脸的木偶,身子不能动,可眼珠滴了嘟噜在那里转。
吓得我不禁后退一步。
怎么说呢,那些鬼鬼怪怪里我最害怕的就是人偶。
小时候爷爷看别的小女孩儿都有布娃娃,所以也给我买了个布娃娃,结果我们家是干阴门生意的嘛,大半夜有个烟魂就附到布娃娃身上,我抱着布娃娃睡觉睡一半,就听见布娃娃在哭。
一边哭还一边说:
“我死的好惨啊,呜呜呜,小姑娘,我死的好惨啊。”
这事儿算是在我的童年留下了很大的阴影,不比没事儿就出马立堂这事儿小。
常岚看我脸色不怎么好,赶紧拽着我往前走,一边走一边说道:
“叁月姨,到了到了,就在前面了。”
在踏入五丁饭店的那一刻,仿佛穿越了时空隧道,回到了旧时电视剧中那充满故事感的老饭馆。
店内装潢古朴典雅,木质的桌椅泛着岁月的温润光泽,每一块雕花木窗都镌刻着历史的痕迹,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檀香与食物香气交织的韵味,让刚刚紧张的情绪慢慢淡了一些。
店内顾客寥寥,几抹身影散落在各处,他们的目光在我们踏入时轻轻交汇,随即化作低声的交谈。
就在这时,一位须发皆白、眼神慈祥的老大爷缓缓踱步而来,他笑着问道:
“任响那小子的朋友?”
老大爷的声音温和而有力,带着几分久违的亲切感。
我礼貌地点了点头,他的目光随即转向一旁的常岚,眼神中闪过一丝恍惚,随即笑道:
“你和我几年前认识的丫头真是像极了。今儿个,你们俩来了,就是我五丁饭店的贵客,我得拿出我的看家本领,让你们尝尝真正的老手艺。”
听到这里旁边的人又窃窃私语起来,不过他们这次说的东西我听清了,就是在说老人家的饭做得好吃。
不多时,两碗热气腾腾的面条被端上了桌,看似朴素无华,但是那个香味已经把我的味蕾都勾搭起来了。
汤头清澈见底,碗中的五种码子,更是看得我口水直流。
旁边的人这时候开口道:
“这可是他最厉害的一碗面了,也是这个饭馆的由来。原本这老爷子是四处流浪摆路边摊的,只有戈纬市集开的时候才能见到人。
这任响当了家以后,有了这么个落脚的地方,也挺好!”
我有些好奇的看了那人一眼,那人继续介绍道:
“那是用老母鸡、猪骨及多种海鲜慢火熬制数小时而成的,每一滴都饱含精华,你先喝汤!尝尝!”
听那人这么介绍,口水早就泛滥,低头在碗边轻啜一口,立刻感受到那醇厚而不腻、鲜美至极的滋味。
瞪大了眼睛,对上那人笑意满满的眸子。
“你再看这五个码子!鲜腌葱花不算,最便宜的就是酱黄豆。别看这只是普通的码子,但是却很接地气,食物这东西要想上品,就得上通天下接地,不然就没劲了。你再看另外四个,云腿丁,松露丁,乳鸽丁和鲜虾丁。山里跑的,海里游的,天上飞的,还有天地之精。你尝尝!”
这介绍的我整个人都十分好奇,把面条简单拌了拌,挑起一口滋溜一声放到了嘴巴里。
我吃到嘴巴里一下子就哭了,太好吃了。
云腿松露乳鸽和鲜虾真的鲜亮得不行,而我也似乎能明白那人说的,酱黄豆让整个味道从天上能接得到地是什么意思。
最后那鲜腌葱花,一入嘴巴咸辛可口,让整碗面条更加的清新!
常岚吃完也流下了眼泪,我俩对视以后觉得荒诞,吃完面条吃的热泪盈眶是怎么回事儿呢…
那人看我们两个吃得眼泪横流,有点儿羡慕的说道:
“你们真是有口福,我在这里住了好几天了,就是为了老先生这一口面,每次戈纬市集他都会过来摆摊,自从这五丁面研究出来以后啊,每次就只有二十碗五丁面,还只给有缘人。剩下就是普通面条,我到现在才吃到了一碗。虽然其他的也好吃,可终究不如这五丁面。我是打算在这里呆满一个月,不管怎么也要再吃上一碗才行。”
我是一边听着那人碎碎念,一边猛吃。
太香了,真的太香了。
在那一碗令人回味无穷的面条之后,我的味蕾似乎还在意犹未尽地寻找着更多的满足。
感觉这一碗吃完,还能再吃一碗。
不。
再吃两碗!
这时,那位热心的客人仿佛读懂了我的心思,他笑着向坐在一旁面容慈祥的老大爷喊道:
“小姑娘显然还没吃饱,您那拿手的老式锅包肉,正好是女士菜,来几片给这位漂亮的女士尝尝,我请客!”
老大爷的脸上洋溢着和煦的笑容,应声而去,不一会儿,便端着一个精致的瓷碟回到了桌前。
碟中静静躺着四块金黄色的锅包肉,它们仿佛刚从油锅中跳跃而出,还带着一丝丝诱人的热气。
“吃这几片就能饱了,不用吃一盘。就送给你们尝尝吧…”
这锅包肉,正是记忆中的老式风味,外皮炸得恰到好处,既不过分焦硬,也不过于软塌,一切都正正好。
每一片都裹满了浓稠的酸甜酱汁,那是用醋、糖、酱油等多种调料精心调制的,色泽红亮,光看就让人食欲大增。
更令人惊喜的是,这锅包肉中还细心地撒上了几缕细长的姜丝。
这种细姜丝的做法我已经很久没有吃过了,现在东北都喜欢用番茄酱做那种新式锅包肉,虽然也放香菜和胡萝卜丝,但是放姜丝的确实不多了。
也可能是很多人不喜欢吃姜,所以慢慢被简化掉了。
姜丝并未被炸得干瘪,反而保持着一定的脆度,与锅包肉的口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咬下一口,先是感受到外皮的酥脆与酱汁的酸甜交织,随后是嫩滑的肉质在口中化开,最后,姜丝的辛辣与清香悄然浮现,为整道菜增添了一抹独特的韵味。
我吃了两块,常岚吃了两块以后我们两个这才算是饱了。
“真好吃啊。任响这人…”
刚想夸一句,但是在想起苗乐仙的时候,这句夸奖被我咽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