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养马训鸽,香料作物
作者:尔东大王   明末风云之天启大帝最新章节     
    “徐部长,您筹备一下,农学研究部养殖场扩大规模,招募一批育马驯马养马的高手,准备饲养选育几百匹种马。土地不够就再买。”朱由校将徐骥和王昇叫到办公室。

    “殿下,草民立即着手准备。不知种马何时能够到达?”徐骥一点不含糊。

    “这就要问王老板咯。”朱由校看向王昇,王昇此时一脸懵逼。

    “王老板,最近跑一趟张家口,购买一批优质的蒙古战马。这批马可是要作为种马用的,价钱无所谓,品种一定要好。您可能不识货。在京城招募几个相马的高手跟您一起去。顺便了解一下张家口互市各方面的行情。”

    “好咧,我回去后立即办。校哥儿,您这是又找到赚银子的门路了?”王昇乐呵呵的问道。

    “不要瞎打听,按照本宫的意思办就行了。”朱由校严肃的敲打着王昇,这个舅舅有点小钱了,还有外人在,就越来越随意了。

    “好咧,保证完成任务。”王昇见朱由校表情不对,立即正经起来。

    “这购买蒙古种马的事,以后作为常例,陆续购买,多多益善。可在张家口扶持一家懂马的商行,专门负责此事。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另外,发动您认识的那些大老板,想办法搞一批阿拉伯马和汗血宝马回来,也是作为种马用。”朱由校继续吩咐道。

    “好咧。”

    “徐部长、王老板,对于购买饲养种马的事情,您们两个多商量。”

    “好咧。”徐骥和王昇异口同声的回答道。

    “徐部长,农学研究部养殖场再招募一批驯鸽好手,筹建信鸽养殖训练基地。然后再复制到南京和其它十三省的省城,第一步实现北京与南京和各省城的信鸽通信。”

    “草民立即着手办理。”徐骥回答很干脆。

    大明幅员辽阔,通讯非常不便。八百里加急,每处驿站换人换马,快马加鞭每日最多可行进300公里左右,还不能考虑天气因素。使用信鸽,一般的信鸽每日可飞行约700公里。

    中国隋唐时期就有了信鸽。唐代的信鸽除了用来与亲友通信外,还用于军事通讯。明末清初,广东佛山的放鸽会规模盛大,是世界信鸽史上划时代的大事。

    鸽子的目的地就是它出生时候的家,人类利用它归家的特性,让它起到带信的功能。不管走多远,鸽子只要是获得了自由,它第一时间都会飞回它的家。

    鸽子的喙部带有细小的磁铁粒子,它可以与地磁场产生感应,从而帮助它辨别方向。一只训练有素的信鸽,有强壮的胸肌,以及高超的飞行技术,即便是距离几千里都能准确无误地飞回它的家,将信送到。

    一笼子的信鸽,从开始训练到成为合格的军用信鸽,能够执行上千公里的长距离通信任务,大约需要半年时间。但训练过程中十之八九都会折损掉,训练信鸽的成本比训练一队士兵都要多。

    为满足发展布局,无论花费多大,军用信鸽也必须在全国各省训练出来。

    为配合军用信鸽,朱由校安排王承恩成立通讯部,从学生中抽调部分表现优秀的学生,学习密码书写法,培养出一支通讯队伍。

    “殿下,那个香料和烟草的事情给您汇报一下。”徐骥见朱由校没有其它事情吩咐,立即抢了话题。朱由校点了点头。

    “经过农学研究部调查研究,除了胡椒、丁香、孜然、木香、紫蔻这些香料在大明没有种植,其它香料在大明都有种植。经过优选的烟草、龙眼葡萄和野生啤酒花,已经在试验田种植培育。”

    “好,办得不错。需要银子立即找财务部。”朱由校最近忙于皇普学堂,居然把香料、烟草、葡萄和啤酒花的事情搞忘了。

    “谢谢殿下支持,有殿下支持,必定事半功倍。”徐骥很是兴奋,研究了大半年终于得到朱由校肯定。

    “校哥儿,胡椒、丁香、孜然、木香、紫蔻这些香料,已经联系好了长期往来南洋的商人,今年之内肯定能够引进到大明。”

    “好,你具体和徐部长对接,一旦引进到大明,立即找适宜栽种的地方进行引种移植。”

    “哦,对了,校哥儿,四川、山西、陕西几个地方的酒坊已经考察清楚了,这是详细的情况说明,您过目。您看接下来是不是进行收购重组?”王昇递过几张写得密密麻麻的纸给朱由校。

    朱由校快速扫了一遍,“既然考察清楚了,就开始收购重组,需要银子就找财务部。”

    “好咧。”徐骥和王昇毫不犹豫的执行。

    万历44年5月初1。

    五月的天,大地似乎甩掉了累赘,脱掉了厚重,焕发着青春,散发着活力,张扬着奔放,呈现着缤纷。

    五月的天,风儿早就改变了性情,改变了方向,缓缓地含情地轻抚身边小孩的脸,轻轻地柔柔地唤醒冬天里贪睡的青蛙。

    长城脚下一处不大的小镇,纵横两条街店铺林立,行人如织,热闹异常。若不是抬头可见威武的长城,让人恍惚感觉置身在中原某地繁华的集市中。

    店铺里面的商品琳琅满目,铁锅、精盐、茶叶、丝绸、中药草本牙膏、肥皂香皂、草本植物洗发水、麻将、积木等应有尽有。

    路边空地上,一群群彪悍的蒙古大汉,正在兜售着草原上的马匹、牛羊、奶酪、皮货,其中还有辽东的老参。

    一名青年男子身穿一件深墨色棉质短袖衫、上面绣有几朵白色菊花,一条淡灰色麻质长裤,整体造型显得十分朴素。

    青年男子与两名老者不时端详着路边的马匹,交头接耳。而青年男子后面则跟着十几号精壮汉子,一看便知是保镖护卫之类。

    “老板,你这马怎么卖?”青年男子看见一匹银鬃马,很是醒目。

    一名强壮的汉子头戴类似铜钹的白色钹笠帽,一撮头发在额头中间,扎着结辫垂于双耳侧,穿着蒙古的曳撒质孙袍,腰系名巴岱的宽幅腰带。一看这装扮,地道的蒙古人。

    “官爷好,官爷好,您真有眼光,小人这马可是咱部落数一数二的名马,今年三岁,刚刚成年,您看这牙口,买回去就可以产崽,一生二,二生三。”这名蒙古人汉语说的贼溜,一开口,就将其常年与汉人打交道的经历暴露无遗。

    青年男子身旁的两名老者随着蒙古人的介绍,靠近仔细观察了一番,向青年男子点头道。

    “小人没有乱说吧,若是官爷真心想要,40两成交。”蒙古人漫天要价。

    “老板,怎么称呼啊?常年在这里做生意吧?”

    “官爷,小人叫日龙,在这张家口做了近十年咯。”

    “怪不得,这汉话说的这么好。那个部落的?这张家口都熟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