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 格非和余桦
作者:森外   重回80:我的文艺人生最新章节     
    在中途会议休息时间,方明华刚出会议室想透透气,就看到楼道里有一群年轻人。
    站在最后面的那个青年吸引了方明华的目光。
    看样子很年轻,比自己的年龄还小,学生模样,背着一个绿挎包样子很腼腆,楼道里别的青年看到自己喜欢的作家出来,蜂拥而上,签名的签名、递稿子的递稿子。
    唯独他,站在人群后面,一副想上前去又不敢上前的模样。
    方明华给几位女青年签名之后,看到站在不远处的他,想了想就主动过去招呼。
    “你好,这位同学。”
    “你好,方编辑。”看到有人主动招呼自己,这个男生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你是来找人签名?还是?”
    “是找人签名不,不,我是来投稿的。”男生赶忙从绿挎包里拿出一沓稿子双手递给方明华。
    “我是华东师大中文系学生,叫刘勇,今年大三。”男生镇定了些,开始自我介绍。
    方明华刚准备翻开他递过来的稿子,听到他的自我介绍,抬起头看着对方,感到有些惊讶:“伱是华东师大的?叫刘勇?”
    “对,这是我的学生证。”男生以为方明华不相信,就要从书包里掏学生证。
    “不,不用。”
    方明华拦住对方的举动,仔细看起稿子来。
    竟然是一篇意识流!
    可惜的是,或许是没有经验,又过于突出用这种写作手法,导致通篇结构不合理,到最后纯粹陷入心里呓语。
    这不是意识流啊。
    这是一种自嗨,作者梦中呓语。
    不过行文之间,还是能感觉到作者的才气。
    文章也不长,也就五千字左右,方明华看完后,看着一脸期望的男生说道:“对不起,这篇我无法采用。”
    看到对方掩饰不住失望的表情,方明华继续说道:“你很有才气,掌握一些意识流写作技巧,但是过于注重写作技巧,我称之为炫技。”
    “这是一些有很文学潜力的新人作者所犯的通病。我觉得你不要过度炫耀写作技巧,先把故事讲好。意识流写作本来都容易陷入一种自我炫耀的怪圈里,你尤其要注意。”
    “譬如这一段,用了隐喻、掉书袋其实没必要,你老老实实写就行。朴实的文字反倒比你搞这些更加能打动读者的心。”
    “那不就不是意识流了吗?”刘勇问道。
    “为什么非要用意识流呢?难道就因为他从西方传来,所谓的高级?”方明华反问道。
    刘勇点点头,他的确是这么想的。
    “刘勇同学,我建议你去看看我刚不久在文艺报上的发表的一篇文章叫《西方现代派文学优势与局限》,或许对你写作有所帮助。”
    “谢谢,方主编。”
    “刘勇同学,你文字功底不错,也很有才气,好好写,将来一定会成为一名作家。”方明华又补充了句。
    “真的?!”刘勇眼睛一下子亮了。
    “嗯”方明华很肯定的点点头。
    刘勇拿着稿子高高兴兴走了。
    临走时说回去就找文艺报好好学习,再按照你说的修改这篇文章。
    方明华看着男生的背影,脸上露出笑容。
    从刚才那篇略显幼稚的文章,他已经猜出这位华东师中文系叫刘勇的学生是谁。
    再过两年就要崭露头角了吧。
    笔名应该叫格非,和余桦等齐名,先锋类作家。
    只是,还是大学生的格非都来了,那个牙医余桦怎么还没来呢?
    方明华走进会议室,悠悠想着。
    余桦真的来了。
    带着自己的新写的来了。
    只是最近卫生院工作忙,前来拔牙的病人比较多,就他一个牙医实在走不开。
    眼看在申城举行的中青年座谈会接近尾声,他急了,上班期间干脆装病,这才得到院长批假一天,就赶往申城。
    先是坐班车赶到嘉兴,立刻换乘嘉兴到申城的火车,终于在傍晚时候赶到申城。
    出了火车站,他就坐公交直奔申江饭店,结果坐错了车,最后竟然迷路了!
    一个小地方的牙医,什么见过这样繁华的都市?
    各种霓虹灯看的让他头晕目眩。
    最后还是边走边问,等赶申江饭店已经晚上十点。
    住哪?
    这样的饭店他自然住不起,不过现在不是他考虑的事。
    他现在想的是,把这篇稿子交给谁?
    无论是编辑还是作家,他都不熟。
    想了想,决定找个年轻的,年轻编辑好沟通嘛。
    于是他就走到前台,操着不太标准的普通话问道:“请问,在这里开作家研讨会的方明华同志住哪个房间?”
    “稍等。”
    服务员很快帮他查到房间号。
    “404房间同志,这么晚了你还要去吗?作家们估计都休息了。”服务员好心提醒。
    “我是他二表哥!”余桦回了句,大摇大摆上了楼。
    此时的方明华和陆遥并不在房间,他们俩还有张先亮三人正在逛南京路。
    这里距离南京路咫尺之遥,晚上没事干的时候,三人就喜欢一块来溜达溜达。
    外滩也去了,不过看到外滩情人墙那份壮观情形,三个大男人都不约而同的选择打道回府。
    逛南京路还不错,虽然没有后世繁华,但也是申城的“白菜心心”,这年代,这里还不是步行街,一到晚上车水马龙,分外热闹。
    申城服装公司、第一百货公司、上海第一食品公司商店里商品琳琅满目,看的陆遥和张先亮目不暇接。
    就是东西太贵了。
    买不起啊。
    不过在百货公司化妆品柜台边,三个男人还是买了些护肤品,“美加净”牌的。
    这是方明华怂恿的,说你们两个老大哥来申城一趟,咋能不给嫂子买点礼物回去?
    不知道买什么?
    护肤品啊。
    只要是女人,都喜欢这个!
    我买两套!
    一套给女朋友,一套给妹妹!
    老妈就算了,估计拿回去就要被骂。
    除此之外,方明华还买了两件申城十四羊毛衫厂出品的“金兔”牌羊毛衫送给老爸老妈。
    申城货啊。
    这个可以让老妈出去显摆显摆。
    三个男人购物后,高高兴兴返回饭店,方明华刚上四楼,就看到蹲在楼梯边的余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