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瑾姐姐,是我!”
哇……
少年人看到救星,还是自己熟悉的人,终于忍不住哭出声来。
一把抱住程瑾的手臂,哭的很大声,用力宣泄着心中的情绪,“小瑾姐姐,我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了!”
“那个怪人好吓人,恶心死了!”
玲珑找到开关,打开头顶的大灯,屋里终于一片亮堂。
“啊!关灯!关灯!”
刘韶急忙用手掩面,整个身体向柜子侧面的背光处蜷缩。
玲珑又按下壁灯开关,两束刺目的黄光直射刘韶的头顶。
“光!关灯!关灯!”
刘韶蜷缩着身体趴在地上颤抖不已,将整个身体躲在大兜帽里,不让一丝光透进去。
玲珑走过去,一把掀了男人的帽子。
“啊!不要,不要伤害我,我只是个病人!”
玲珑愣愣的看着眼前之人,生命中最黑暗的日子,那些个死不瞑目的少年,竟然都是如此懦弱渺小之人造成的。
此时此刻,他能明确,往后余生不会再有梦魇,因为他已将此人亲手覆灭。
“玲珑,你没事吧!”
玲珑定了定心神,微笑着转过脸来,“师父,我很好,没有比现在更好的时候了!”
“那就好!师父替你高兴!”
她从徒弟脸上看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和释怀,一点也不勉强,看来是真的放下了!
“你很不错!”
打开灯的那一刻,看到整个房间的惨状时,玲珑对这个和他当年一样大的少年钦佩不已。
那时候他有这少年的一半勇敢就好了。
“你认识杨其恒和白明凯吗!”
玲珑这个特殊的名字,他从那两人嘴里听过好几次了,身上带刀就是受此人启发。
“我是他们的好朋友,救命之恩当涌泉相报,请受徒儿一拜,徒儿一定会当牛做马,不不不……鞍前马后孝忠您老人!”
玲珑拿了外伤药,“过来,我给你处理伤口,牙齿有毒!”
“师父,有祛疤的吗?我看着这痕迹恶心!”
玲珑给杜奕辉肩膀倒了消炎药,立马传来莎莎辣辣的疼痛感。
“你确定要叫我师父!”
少年嘴角斯哈斯哈的抽气,“当然,非常确定以及肯定!”
杜奕辉看了一眼程瑾,“小瑾姐姐给我作证!我要拜玲珑哥哥为师!”
程瑾转念一想,她和季雅姐妹相称,这孩子却上赶着给她当徒孙,没毛病。
“好啊!徒弟,改天办个收徒仪式,这孩子有胆有识,家教也好,收了吧!”
刘韶越听越不对,偷偷从指缝里看了一眼,顿时僵硬了身体。
“是你!怎么是你……”
玲珑全当听不见,将一双手铐戴在悠悠转醒的刘瑞手上。
刘瑞感受到手腕的凉意,刹那间明白了自己的处境。
“这是何意?你们是什么人?”
玲珑顺势将手铐又紧了紧,“你涉嫌多起故意杀人,我们已经录音了你们刚才的对话,还有什么想说的,留到警局去说吧!”
刘瑞在人际圈这里混迹多年,打眼一看就知道这两个人并不好收买,但还是不死心的问了一句,“知道我是谁吗?”
“知道!”
刘瑞颓然倒地,“全完了,老三,这就是你想看到的结果!你真是个恶魔!”
程瑾给刘韶做了基本的止血处理,“你可不能死,欠了那么多账,得还一还吧!”
就像那个森海,戴罪立功,活着都有意义啊!
程瑾戴着医用手套,掰着刘韶的下颚仔细观察。
这还是她第一次与卟啉病患者接触,脸上不由得带了几丝兴奋。
如同观察标本一般,程瑾掀开对方的眼睑,检查对方的牙齿和口腔,查看裸露出来皮肤。
“真是太难得了!”
直至后世,这都是世界性的医学难题,而且非常罕见,十万个人里面都找不出一个。
“你想干什么!”
这还是刘韶第一次从别人看他这个怪物的眼神中发现了跃跃欲试的兴味。
越来越冰冷的身体不由的颤抖的更厉害了。
程瑾松开对方的下颚,恢复清冷的模样,“你只是得了吸血鬼病而已,还真把自己当吸血鬼了!这么多年,人血好喝吗?”
“让我想想,新鲜人血不好弄的时候,是不是猪血狗血都喝过!”
程瑾又故意扇扇鼻子,嫌弃的皱褶眉头,“你这身上的味道可真杂,看来鸡鸭鹅也没放过!除了这一身破破烂烂的人皮,跟放养在山林里的野兽有什么区别!”
刘韶瞪大了双眼,“你知道我这种病?我不是怪物,我也不是吸血鬼,我查过资料,吸血鬼没有天生的,你都知道对不对!对不对!”
刘韶身体上的混合味道太难闻,程瑾有点受不了了,起身走到窗边,拉开厚重的窗帘,打开窗户。
郊外的夜风还有些寒凉,带着春草泥土香,屋子里顿时清新不少。
程瑾在窗边猛吸了几口气,舒服多了,她转过身走,找了张干净的凳子坐一下。
刘韶的眼睛始终追随着程瑾,追随着多年求而不得的一个真相。
第一次有人能明确的告诉他这是病,刘韶甚至有点热泪盈眶。
“对,我知道,吸血鬼病,又名卟啉病,是因为身体里血红素的形成过程中缺乏某种酶而引起的代谢性疾病!”
“因为极度怕光,发病期只能生活在黑暗里,极度贫血,一旦出血就会止不住,牙龈受到毒素侵犯逐渐萎缩,而且总是血呼啦擦,牙齿也会变的尖利,看上去跟吸血鬼很神似!”
“对,就是这样,我就是这样的!”
刘韶终于找到了答案,迫不及待的打断了程瑾。
“缺血,所以我对血液极度渴望,尤其是那些干净的灵魂、纯洁的身体,那种甜美的味道,我有一种不受控制的本能反应!这不能怪我,是病造成的!我是受害者。”
杜奕辉算是听懂了,这怪物本来只是罕见病的受害者,却生生把自己变成了个杀人魔王。
“呸!到现在了还不觉得自己有错,生病又怎么了,医学在不断进步,只要你配合治疗,我这个初中生都知道补血的办法有很多,最没用的就是像野兽一样食人鲜血!”
刘韶脑海中闪过一些很早以前的画面。
六岁的小男孩第一次犯病,满脸水泡、腹痛难忍,没日没夜的哭闹,妈妈最终熬不过,端来一碗红彤彤的液体,说喝了就能好。
那碗温热的液体比苦药汤还难喝,可神奇的管用了。
而他的母亲却哭的泣不成声,似乎那一天认命的承认自己是向命运低头的人。
自那以后,他就对那种液体有了依赖感。
等到再长大一些,他开始变得挑剔甚至偏执,逐渐感受到越新鲜越好喝,找人到处搜罗优质血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