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穿过这片区域,必须将里面的情况搞清楚。而且也必须找到娄媚妮并将其解救回来。
娄媚妮已经失联五天了,其安危令人担忧。
……
娄媚妮自和蓝语嫣她们分手后便一直前行,暗影在前将身形隐秘成一道虚影,闪电则和娄媚妮不疾不徐地跟在后面。
也许是自金三十号到金四十号这一路走来太顺利了,即便这里的规则与外界不同,娄媚妮心理上依然颇为轻松。
尽管她进来不久就发现与外界失联了,但是她发现自己和暗影的联系也能保持在三百里左右的距离。
于是她叮嘱暗影和她保持在二百里左右的间距,同时她将闪电后撤二百里垫后,一边潜行一边留下标记。
自神魔战场归来,娄媚妮便和姜夔学会了测绘地图,并养成了随时整理地图的习惯。
论整理地图恐怕除了白洁之外,没有人能超过她了。
因此她们行走的很缓慢,也很小心,不知不觉就深入到千里之深,在这里她隐约感觉了一丝危险。
抬手看看记时法宝,才进来不过两个时辰,她紧抿嘴唇向暗影发出了继续向前的指令。
前方的规则之力越来越令人不适应起来,娄媚妮再深入到两千里后再次停顿身形。
为防止万一她在这里预留了一个小型隐匿阵法作为退路,虽然这里的法则严重扭曲,阵法的作用丧失十之八九,但是聊胜于无。
娄媚妮不知道的却是随着她的深入,她身后所遗留的标记等都被这里的法则抹除。
在这里所预留的标记是依靠自己的神识覆盖力和法则记忆里关联才能长久留存。
随着娄媚妮她们的深入,她身后几百里的标记就失去她神识的控制范围,加上没有她掌握的法则加持,标记自然就会被本地法则慢慢腐蚀掉。
而姜夔后面很快发现了这个问题,于是他用数量庞大的金甲灵虫为基点建立了庞大的讯息网。
说白了姜夔就是依靠金甲灵虫相互之间的联络,实现了对刑罚之地的覆盖。
值得庆幸的事她预留的这个阵法,为姜夔今天后发现她的踪迹提供了巨大的帮助。缘由就是阵盘自身所带的能量。
再继续深入三千里后娄媚妮才惊讶地发现自己迷路了,身后所有的标记都莫名消失,闪电来来往往飞翔几圈后无奈地告诉她,她们所控制的范围不过区区方圆数百里而已。
这对凡人而言,数百里方圆很大面积了,坐马车要走两三天。然而,这在虚空中不过是海洋中的一朵浪花打的旋而已。
对于化神期修士而言,其神识在广武大陆规则下能覆盖近百万里,即便在修仙路上的虚空中也能粗略覆盖万里。在刑罚之地却只能覆盖区区百里。
这时她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危险处境了,于是祭出一个聚灵阵阵盘,三人挤在不宽敞的阵法内开始依靠极品灵石恢复失去的灵力。
这使得娄媚妮犯下了致命的失误。
在凡界行军打仗,斥候搞侦查不生火、不做饭、不饮酒、不吃气味浓郁的食物,其目的就是最大可能地隐藏自己的气息。
对于修仙者而言感觉最灵敏的就是灵气,哪怕一丝微不可察的灵力逸散,都会被达到一定修为的修仙者所捕捉,更何况还是极品灵石。
在修仙路的虚空中,很多修仙者都是依靠灵石散发的灵气做诱饵,闻讯前来的域外天魔会因对能量资源的贪婪而丧命。
自打广武大陆的修士掌握了消灭域外天魔的手段后,无数域外天魔因禁不住灵石的诱惑而被人族猎杀。
刑罚之地最缺乏的就是灵石。
如果说修仙路虚空中灵气含量是广武大陆万分之一的话,那么刑罚之地则是虚空中的万分之一。
其含量基本是无限接近于无的状态。
在这种状态下她们居然使用了极品灵石,尽管有聚灵阵的凝聚不散功效加持,灵气还是散发了出去。
主要原因就是娄媚妮忽略了这里的法则,姜夔和一些阵法师是根据广武大陆法则下的聚灵阵原理,结合修仙路虚空法则的情况炼制的聚灵阵。
在修仙路上使用是非常合适的,基本能做到九成九的灵气能凝聚不泄露。
而娄媚妮她们此刻却是在刑法之地,这里的规则使得聚灵阵的作用只能发挥十之二三的地步,有七八成的灵气则溢出聚灵阵,向着刑法之地四周逸散。
刑罚之地对于衡广域而言更像是一条宽阔的大河,或者说像一条玉带将衡广域与广武大陆之间的虚空隔离开来,从修仙路角度而言就如同一条天堑屏障。
娄媚妮深入刑罚之地五千里之所以没遇到被罚之人,是因为这些罪人都活动在靠近衡广域那边的边沿地带。
原因无他,那边的环境比较起这边来,相对较好一些。
那些凶残的修士和异兽依靠本能挣扎在靠近衡广域的边缘地带,贪婪地捕捉着从虚空中偶尔漏进来的一丝微弱的灵气。
隶属神界的刑法之地有四尊合体期修士将这里分成四段区域,多年来各自在各自的区域内活动,近十万年来倒也相安无事。
传闻能让这四尊大神相安无事的原因是在神罚之地潜伏一尊大乘期修士名叫柯罗,据说柯罗是他的化名,真名无人可知,其修为深不可测,被打进神界刑法之地前是半步渡劫期。
只是传闻他也是垂垂老矣,已经快接近暮年。
大乘期基础寿元十万年,修为境界每进阶一重增寿五千年载,修炼到半步渡劫期的他则拥有十五万年的寿元。
只是被打进刑法之地时他已经五万岁了。
他被打进刑法之地后很快干掉了原本的一尊大乘后期统治者,迅速将神界的刑法之地统一起来。
由于要实现对刑罚之地的完全统治,他也不可能杀光所有的刑罚之地的罪犯,于是他保留了大多的罪犯刑徒供他奴役驱使,他后来甚至还收了为徒弟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