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单兵天花板,悍匪雷国民(二)
作者:甜柔   十恶不赦:悍匪的巅峰最新章节     
    1971年11月5号,安徽省桐城市大山深处的罗岭镇罗岭村的老雷家里,降生了一个男婴。

    这孩子刚生下来的时候,就有七斤多重,长的白白胖胖,尤其是一双大眼睛上的两道浓眉,格外引人注目。

    村里人看到之后,都纷纷议论,有的说这孩子长了一副官相,将来肯定是个大官。

    有的人说,这孩子浓眉大眼,一看就是个读书人,将来应该能当老师。

    还有的人说,这孩子眉毛太重,这是命硬的表现。

    虽然说什么的都有,但那个年代的农村,家里生个儿子,是一件大喜事,多一个带把的,就多了一个挣工分的壮劳力。

    这是家里的第四个孩子,既然大家说这孩子能当官,那以后肯定是要为国为民的。

    事情就是这么凑巧,孩子这一辈,正好是国字辈,所以老雷干脆给这孩子起了一个名字,就叫雷国民,既大气上口,又寄托了美好的希望。

    从起名这件事也能看出来,老雷家还是很有文化底蕴的,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雷国民祖上的家境不错,一直都很重视子女的教育,雷国民爷爷年轻的时候,曾经在桐城城里读过书,是村里少有文化人。

    可是正逢乱世,虽然一肚子墨水,却没有用武之地,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雷老爷子只能靠吃老本度日。

    不过尽管家境开始衰败了,经济非常拮据,但雷老爷子仍然坚信知识的力量,坚持让儿子继续读书。

    雷国民他老爹,虽然算不上才高八斗,但也算得上学富半车,尤其是一手毛笔字,在方圆百里之内,那是远近闻名。

    正因为如此,每逢春节和红白喜事,家家户户的春联,大多出自老雷之手。

    老雷的文化和名气,最终派上了用场,在50年代土地改革的时候,工作组让老雷当了村干部。

    老雷这个村干部当的,可以称为两袖清风的榜样,处处舍小家为大家,虽然在村民中的口碑不错,但是自己家里,却一贫如洗。

    雷国民他家所在的罗岭村,在一座大山里面,交通十分不便,信息也非常闭塞,所以经济很落后。

    大部分的人家,生活都很艰苦,很多人一年到头忙下来,连基本的口粮问题都难以解决。

    老雷一家更是如此,家里四个孩子,还有两个是女儿,干不了什么重体力活,日子过的可想而知。

    几乎每年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老雷一家都要为了吃饭发愁,雷国民对儿时的记忆,大多数都是羡慕。

    别的孩子有一双新鞋,隔壁邻居家吃了一顿热气腾腾的大饼,村里首富过年杀了一头猪,都让他印象深刻。

    为了能让一家人吃上饱饭,老雷只能让孩子早早的辍学回家,跟着自己下地干农活。

    雷国民的大姐雷金珍,在16岁的时候,就被老雷嫁人了,当时的唯一要求,就是男方能出钱,给家里修一下房子。

    后来雷国民的小姐姐又得了脑炎,每次发起病来,就胡言乱语。

    为了给她治病,家里花光了所有积蓄,还借了不少外债,生活条件每况愈下。

    然而雷国民却是幸运的,由于他是家里最小的孩子,所以老雷从来不让他干农活。

    而且老雷一直没有忘记雷家书香门第的传统,既然小儿子天生异相,那么就集全家之力,一起供小儿子读书。

    老雷带着其他孩子,下河摸鱼捉虾,上山砍柴采药,但凡能赚钱的路子,他一个都不放过。

    后来市场经济放开了,允许个人做小生意,老雷受到别人的启发,找了一根扁担,挑上煤炉和铁锅,开始走街串巷的卖起了馄饨。

    但老雷毕竟不是做小吃出身的,做馄饨的技术,完全靠着自己琢磨,再加上那个年代,家家户户都不算富裕,小吃生意并不好做。

    老雷卖一碗馄饨,只能赚一毛钱,每天东奔西跑,风里雨里的非常辛苦,但也只能是勉强维持生活。

    雷国民知道家里供自己上学不容易,在学校表现非常好,不仅天资聪明,学习也很刻苦,成绩在班里一直都是名列前茅。

    放学回家之后,他也主动帮忙做力所能及的活,而且干活的同时,还不忘记看书。

    雷国民讲述过这样一段往事:“我每天放学回家之后,都会帮妈妈烧火做饭,一边往炉坑里填柴火,一边捧着书看,经常被炉膛里窜出来的火苗,把头发烧焦了。”

    虽然雷国民的学习成绩很好,但他内心却非常自卑,主要原因是因为家里穷。

    雷国民小时候穿的衣服,都是哥哥姐姐穿小了,或者穿破的衣服改的,别的同学上学都背书包,他只能拎个破布兜子。

    更加艰苦的是,雷国民连练习本都买不起,只能自己捡香烟盒用。

    至于钢笔圆珠笔这些高档文具,那更是想都不敢想,整个小学期间,雷国民一直都是使用铅笔。

    也正是因为如此,雷国民从小性格就非常孤僻,很少出去和同学一起玩。

    这个性格也伴随了他的一生,以至于到了后面,他不管做多大的案子,都是自己独来独往,从不和别人联手。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很多同学都用上了钢笔,雷国民买不起,就和同学借了一支,说好了第二天再还回去。

    当天晚上回到家之后,雷国民爱不释手,拿出来自己攒了多日的废烟盒,一口气写了很多字。

    一直到了深夜,雷国民依然意犹未尽,他把钢笔像宝贝一样,小心翼翼的放到枕头下面,这才恋恋不舍的睡觉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雷国民的第一件事,就是掀开枕头,想要最后再体验一下这个大宝贝。

    然而映入眼前的一幕,却让雷国民彻底傻眼了。

    只见枕头下面一片狼藉,钢笔水浸的到处都是,原本好好的钢笔,已经断成了两节。

    被子脏了是小事,重要的是钢笔坏了,没办法跟同学交代。

    当天晚上放学,雷国民胆战心惊的把这件事告诉了父亲,当老雷听说这支钢笔要赔两块钱的时候,不禁勃然大怒。

    “什么?两块钱?老子卖一碗馄饨,才能赚一毛钱,你这个败家子,一下子就干进去二十碗。”

    雷国民一顿认错哀求,终于从老雷手里要来了两块钱,但随之而来的,还有一顿胖揍和罚跪两小时。

    没有余力伤悲,

    后悔像难收的覆水,

    长长来路,

    走的太憔悴,

    你只留下我收拾这一切。

    不让我的钢笔陪我过夜,

    不让钢笔水淌了一被,

    这么悲催还有谁?

    慢慢习惯了贫穷相随。

    不让我的钢笔陪我过夜,

    不让所有人跟我作对,

    有朝一日有机会,

    我绝不会让自己后悔。

    ……

    这件事对雷国民的触动很大,让他深刻的记了一辈子,就算是后来他把银行的金库打开了,走的时候连零钱都没放过。

    支撑雷国民这么干的信念就是:零钱也是钱,两块钱就是当年的一支钢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