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单兵天花板,悍匪雷国民(七)
作者:甜柔   十恶不赦:悍匪的巅峰最新章节     
    这是雷国民供出的第一起杀人案,事后经警方核实,被害人来自贵州省镇宁县,当年只有26岁,刚刚到屠宰场工作两个月。

    第一次杀人,雷国民仅仅到手16块钱,对于这次失败,他认为是人手不足导致的。

    我当时觉得,如果能有个帮手,不是自己单打独斗,那就好办多了,起码能把场面控制住,想要做大事,必须得有同伙才行。

    我在广州接触的人,基本都是一些小贼,我把身边认识的人,挨着个在心里过了一遍,根本就没有敢玩命的。

    我知道这种事不能着急,如果没有合适,宁可一个人,也不能找个拖我后腿的。

    1993年10月底,我去了中山市,在中山国际大酒店附近,找了一个小旅店,想找机会偷点东西。

    我在附近转了几天,发现中山国际大酒店门前,每天都聚一群人,见到出入酒店的客人,就上去搭讪。

    开始我还以为是出租车司机在这拉客,后来我发现这些人根本就不是出租车司机,而是倒卖外汇的黄牛。

    这些黄牛手里带的现金很多,大部分都是骑着摩托车,过来这边找生意,如果要是能抢一把,肯定是一大笔钱。

    我观察了几天,最开始准备在现场抢,但酒店门口人太多了,估计即便是得手了,也很难跑的掉。

    后来我又跟踪了几目标,准备在半路上抢,但这些人大都骑着摩托车,路上的成功率也不高,最后我决定去他们家里抢。

    那些倒卖外汇的人里面,有一对双胞胎兄弟,这哥俩的生意做的比较大,差不多每天都带着几十万的现金。

    我跟踪了十多天,最后找到了他们的家,大概离酒店五公里左右,是独门独院的三间平房。

    他家里一共就三个人,一个老太住东屋,这哥俩住西屋,我觉得等他们晚上睡着了,自己一个人也能搞定。

    这件事最难的环节,就是怎么进屋,能不被人发现,最后我决定趁着白天没关门的时候,找个机会溜进去,提前先埋伏好,等到半夜再动手。

    那次我提前去中山市下面的一个村子里,买了一把砍刀和一把水果刀,又买了手套和丝袜,东西都准备好了之后,就去了他们家。

    时间有点记不太清了,应该是1993年11月初,那天晚上七点左右,我就到了他家附近。

    一般这个时间,他家人都在后屋的厨房吃饭,前屋没有人,我想趁着这个机会偷偷进去,然后躲在床底下,等晚上他们俩睡着了,再出来动手。

    我翻墙进了院子,在房门边看了一会,前屋果然没有人,但我正准备找机会进屋的时候,突然从房山头后面出来一个人。

    当时天已经黑了,我也没看清那人是谁,当时我就站在门旁边,根本就没地方躲。

    当时我就只有一个想法,先下手为强。

    我马上把砍刀抽了出来,迎着那人就冲了过去,对着她脑袋就砍了一刀。

    砍完这刀我才发现,这个人就是家里的那个老太太,本来这个时间她应该在后屋吃饭,不知道什么时候出来了,这是我之前没有想到的。

    那老太太挨了一刀之后,就开始喊救命,我听到屋里的人一边往外跑,一边问:“妈,你怎么了?”

    我知道这事干不成了,再不走估计就走不了了,我顺手又给了那个老太太一刀,然后转身就跑。

    跑到墙边的时候,因为拿着刀翻墙不方便,我就把刀扔了,然后翻墙而过,赶紧离开了现场。

    那个老太太后来死没死,我也不太清楚,你们可以去核实一下。

    警察把这件事记录下来之后,随后根据中山市警方的报案记录,此案发生于1993年11月8号。

    受害人姓周,当时47岁,正是那对孪生兄弟的母亲。

    当天晚上,周某在院子里的洗澡房洗完澡后,准备回屋的时候,被不明身份歹徒袭击。

    其实当时因为天太黑,周某眼睛还有些近视,她并没有看到雷国民,只不过是想进屋,必须要走这条路线,所以把雷国民给惊到了。

    周某事后并没有什么大碍,但是全家人根本就想不到,会有人来抢劫,老太太平时也没什么仇人,因此中山市警方调查了很久,连嫌疑人都无法确定。

    得知事情的真相后,全家人都很庆幸,要不是当初老太太挨这两刀,估计两个儿子,当晚就人头落地了。

    不过在交代这个案子的时候,雷国民并不知道这些情况,他坚信当初一定是被人发现了。

    我觉得我果断出手,是非常正确的,要不然想全身而退,可不那么容易。

    我回去之后,郁闷了很长时间,我觉得这两次失败,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帮手,所以那段时间,我每天惦记的事,就是尽快找一个同伙。

    有一次我听别人说,云南边境那一带很乱,很多身上有命案的人,都跑那边躲着,到处都是亡命徒。

    想要干大事,就得找这种亡命徒,我决定去云南那边碰碰运气。

    1993年年底,我先扒火车去了昆明,然后又坐汽车,去了河口县。

    刚过去的时候,人生地不熟的,我先找了个小旅店住下,白天基本就是到处转悠,熟悉熟悉环境。

    大概过了十多天,有一天晚上,我出去吃饭,在一个小饭店里点了一份过桥米线,老板做米线的时候,有个男的坐到了我对面。

    那人看起来跟我年龄差不多,我看了他一眼,他主动和我说的话:“兄弟一个人啊?”

    我点了点头,接着他递给了一根烟:“来,兄弟,抽根烟。”

    其实我那时候就会抽烟,但我知道边境这个地方,不少贩毒的,有挺多毒贩,为了让别人染上毒瘾,就把毒品掺到烟里,免费给别人抽。

    所以当时我没接那根烟,我告诉他我不会抽烟。

    他见我没抽,也没再客气,把烟放在自己嘴里点着了,然后问我:“兄弟,贵姓啊?”

    “我姓雷”

    “听你口音,不是这边的人吧?”

    我不想把太多真实信息告诉别人,于是就随便说了一个地方:“我是福建人。”

    没想到那人竟然信了,他点了点头说道:“我一看你就是那边的人,你来这边做什么生意?”

    我那时候也算是个老江湖了,一看他这么套近乎,肯定是话里有话,于是就试探的问了一下:“我就是过来看看,有没有什么好生意,大哥你是做啥生意的?”

    那小子告诉我:“我叫张云明,家就是本地的,我什么生意都做,什么赚钱就做什么。”

    我一听他这么说,大概就明白了,张云明就是个混社会的,于是就附和他说道:“那挺好,有机会的话,给兄弟也介绍介绍。”

    这时候我的米线上来了,张云明看了一眼:“兄弟,你就吃这个啊?老板,过来。”

    张云明也不听我客气,又点了好几个菜,点了好几瓶啤酒,我知道他这么做,是想拉拢我。

    正好我也想找个同伙,于是我俩就一边吃饭,一边聊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