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坚持文明礼貌
作者:鸡蛋羹鸡蛋羹   古代之败家儿子最新章节     
    “且慢,这等大事,怎能不提个醒?”……

    在弘治皇帝那锐利的目光注视下,林蒙果断收起了寒暄,直接切入主题,语气铿锵有力:“说起屯田之事,它牵一发而动全身,太子殿下虽掌全局,但臣心中仍有几分忐忑,唯恐……此事不成气候。”

    原本心情愉悦的弘治皇帝闻言,脸色顿时一沉,这屯田大计,关乎国家根基,百姓生计,岂能容得半点疏忽?林蒙这小子,先前还信心满满,怎么转眼就露出了怯色?

    他脸色一板,严肃地说道:“林卿家……”

    气氛瞬间凝固,林蒙感受到了弘治皇帝的转变,从继藩的温和转瞬变为君王的威严。只见皇帝继续说道:“林卿家,务必全力以赴!”

    “自当如此。”林蒙这次是有备而来,他语气坚定,眼神中闪烁着决心:“林家世代忠良,我亦义不容辞。臣想提及的,是英国公幼子,金吾卫百户官张信。若得他辅佐,此事必定锦上添花。”

    “……”

    张信,这个名字在弘治皇帝的记忆中留下了深刻的烙印。

    他,是周王郡马,英国公张懋的幼子,因才干出众,被赐予银腰带,如今在金吾卫担任要职,守护着皇宫的安全。弘治皇帝多次出入宫掖,都是由他亲自陪同,是个实打实的好小伙子,只是略显木讷。

    就在这时,一名宦官急匆匆地走进来报告:“陛下,英国公张懋到了。”

    “宣。”弘治皇帝微微一笑,似乎早已预料到这一幕。

    张懋对林蒙那突如其来的“跑路”行为颇有微词,心想这小子是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在宫中如此放肆。但正事为重,他不过是想给林蒙一点颜色看看,哪里敢真动他。

    此时,张懋身着华服,头戴梁冠,腰间系着金腰带,虽有些许发福,但一双锐眼依旧炯炯有神,整个人显得英姿飒爽。

    踏入暖阁,他恭敬地跪拜道:“老臣张懋,拜见陛下。祭祀太庙之礼已毕,臣特此……”

    “卿家,你来得正是时候。”弘治皇帝的笑容中带着一丝期待。

    张懋心中疑惑,不知陛下此言何意,他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转向了林蒙。

    弘治皇帝慢条斯理地说道:“令郎张信,可在金吾卫当差?”

    “是。”张懋一头雾水,疑惑地问道:“犬子张信……”

    “他很好。”弘治皇帝语气轻松,却不容置疑:“自即日起,特敕命张信调入羽林卫屯田百户所,任副百户之职!”

    这句话出口,张懋险些喷出一口老血。金吾卫调入羽林卫看似平调,实则……他真想提醒弘治皇帝,自己的儿子张信,那可是金吾卫的百户官啊!

    在这波澜不惊的江湖中,这位儿子历经磨砺,本应在此时踏上人生新篇章,要么投身南京守备,要么在边镇再磨砺一番,终将踏上千户的征途。然而,就在转瞬之间,他从金吾卫的百户官,一跃成为羽林卫的副百户,军中虽有副千户之位,却无副百户之职,这副字眼,听起来就像宫中那些颐指气使的宦官,少了分威严,多了分滑稽。

    张懋心头泛起一股说不出的苦涩,面色如灰,想要为儿子辩解,却无奈这突如其来的旨意,让他犹如坠入云雾之中,连发生了何事都一头雾水。

    他反复咀嚼着皇帝的每一句话,突然想到,羽林卫,那何来屯田百户所?

    “屯田百户所……”

    弘治皇帝轻笑一声,说道:“正是西山屯田百户所,百户继藩,是他推荐的你的儿子!”

    张懋瞪大了眼睛,比铜铃还要大,心中不禁泛起悔恨,当初若能狠心掐死林蒙这个祸害,今日又怎会如此?

    他对幼子的疼爱,纵使管教严厉,却始终难掩父爱。

    “世伯……”林蒙朝张懋展颜而笑,笑容里透着轻松:“请放心,小侄必会好好照顾张信大兄弟。”

    这就是人质啊!从今日起,我林蒙便是张信的顶头上司,你还敢对他动手吗?

    然而为了防患未然,林蒙决定先悄悄溜走,毕竟张世伯此时怒火中烧,理智全无。

    …………

    与此同时,在王家。

    王守仁被禁足在家,这几日只好在书斋里翻阅古籍。

    只是,他并非一个安分的人,尽管对林蒙已是失望,心中却依旧挂念两件事。

    这林蒙,竟然在这寒冷的天气里种瓜,难道他真是个疯子?

    太不符合常理了,若真是疯子,何以他的五个门生,竟对他如此钦佩,五体投地?这五人,非同小可,都是会试中的佼佼者,前途无量。

    他心情烦躁,推开窗,寒风凛冽,景色凄凉,他枯瘦的脸上,写满了忧虑。

    他的目光似乎穿越远林,却似有所思。

    另一件事,林蒙认为贵州剿贼必定受挫……可是……

    王守仁心中不禁泛起一丝苦笑,重新审视贵州平叛大军的战略,这确实是最稳妥的方案,受挫?不存在的。

    他对自己的兵略充满信心,念及此,不禁微微一笑。

    然而,就在此时,府中传来了嘈杂的声音,打破了这寂静的午后。

    王守仁眉头微蹙,忽然,一名管事急匆匆地奔来,手中紧抱着一物,小心翼翼地拖着盘子,激动地喊道:“少爷,少爷,您快瞧瞧,这可是世间罕见的宝物!”

    “稀罕物?”

    待管事近身,轻轻揭开盘子上的红绸,竟是一枚鲜红欲滴的西瓜!这西瓜色泽鲜艳,却让王守仁的眼中闪过一丝难以置信的光芒:“这……这竟是一颗西瓜……”

    “正是。”管事兴奋地回答:“这是今日一早,太子殿下恩赐给詹事府众官的,每人一片,老爷身为少詹事,自然也得了这份恩典。不过,老爷舍不得享用,便特意差人将这瓜送来给少爷品尝。少爷,这瓜……实在是难得一见的珍品,听说在市面上,一颗竟要十两银子,如今却是千金难求了。”

    王守仁的面色瞬间苍白,瞪大了双眼,仿佛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奇迹,许久,才艰难地开口:“这……这瓜,是太子和……林蒙……”

    话未说完,王守仁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冲动,他迫切地想要揭开林蒙这个谜一般人物的神秘面纱。

    …………

    而此时的林蒙,心中满是喜悦,官运亨通,转眼间又将大捞一笔。他的屯田百户所即将正式成立,这是一个充满期待的日子。林蒙一早就身着钦赐的麒麟袍,腰佩御赐宝剑,腰间金带熠熠生辉,先前往詹事府,稍后还要去西山的百户所巡视一番。

    朱厚照见到林蒙,脸上露出喜悦的笑容,挥手示意,一旁的邓健也小心翼翼地跟在后面。

    “老林,我们何时启程前往西山?”

    林蒙含笑回答:“一切听殿下吩咐。不过,既然要在西山屯田,还是得有个周全的计划。”

    林蒙灵机一动,命刘瑾取来笔墨,笑容满面地说:“除了这西瓜,殿下还有何喜好?”

    朱厚照沉思片刻,吐出一个字:“葱。”

    “好。”林蒙赞赏地看了一眼朱厚照,随即挥笔记录。

    这样的决策,自然需要集思广益,林蒙是个讲究民主的人,于是他转向刘瑾:“刘瑾,你来说说看?”

    刘瑾挠了挠头,谄媚地对林蒙笑道:“林百户,奴婢独爱那清脆的胡瓜。”

    所谓的胡瓜,便是黄瓜,那是西汉时期张骞从西域带回的佳肴。

    黄瓜,美味又养生,林蒙点头称赞:“不错,刘瑾的眼光真不错。”随后又在纸上记下。

    其他朱厚照身边的伴伴们也纷纷开口:“萝卜。”“奴婢只爱吃米,可否种稻米?”

    “稻米?”林蒙摇头,西山的气候不适合种稻,还是得因地制宜。他果断地说:“换一个。”

    ……

    于是,片刻之间,纸上便记录了各式各样的蔬果,琳琅满目。

    就在这紧张的氛围中,林蒙脑海中灵光一闪,眼角不经意间瞥向了殿外,嗓门一提,喊出了那个名字:“邓健,邓健——”

    邓健正候在殿外,一听这呼唤,如获救星般,三步并作两步地冲了进来,一脸急切地问:“少爷,有何差遣?”

    林蒙眉眼带笑,难得地露出了一抹温柔,轻声问道:“你说你最爱吃什么?”

    “啊……”邓健犹豫了片刻,挠了挠头,带着一丝羞涩:“小的嘛,最爱的就是那香喷喷的小鸡。”

    “……”林蒙的笑容一滞,脸色瞬间阴沉了下来,心头涌起一股想笑又想揍人的冲动。

    深吸一口气,林蒙努力保持着风度,暗自提醒自己:文明,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