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狐朋狗友
作者:跑不快的摩托车   吕宋只是起点最新章节     
    没有了手机的束缚,也没了电脑游戏的诱惑,我想熬夜都找不到理由!天边刚泛起一抹鱼肚白,我就迫不及待地穿着那件宽松的睡衣,“嘎吱”一声推开房门,像个贪婪的孩子般,狠狠地做了个深呼吸。

    “哇塞”,那毫无杂质的空气瞬间充满我的胸腔,仿佛每一个肺泡都在欢呼雀跃,这种清爽简直要把我的灵魂都给洗净了。

    估计小丫头还在睡梦中流着口水呢,我先锻炼锻炼,前世在部队和军校学到的东西可不能丢。立正,弓步冲拳、穿喉弹踢、马步横打、内拨下勾……一套军体拳被我打得气势如虹,虎虎生风,每一拳都似乎能打破虚空,每一脚都好似能踏碎大地。

    感觉比起以前,多了一种难以言喻的奇妙韵味,仿佛这拳法中融入了我的灵魂。再来一套擒敌拳,贯耳冲膝、抓腕砸肘、挡臂掏腿、砍肋击胸……“哈哈哼黑”的声音在小院中回荡,惊得树上的鸟儿扑棱棱地飞走,仿佛在说:“这家伙疯了!”

    不知不觉间,天已大亮。等我打完拳,正琢磨着为啥这次和以前打出的感觉不一样时,却发现小丫头正拿着毛巾,一脸崇拜地望着我,那眼神里满是小星星,仿佛我是她的超级英雄。而院门口的拱门处,几个小丫头正叽叽喳喳地偷偷瞄着这边,那模样就像看到了稀世珍宝。

    我拿起玲玲递来的毛巾,还故意朝门口吹了个流氓哨,一群莺莺燕燕瞬间一哄而散,笑声像银铃般飘散在空气中。哎呀,真是舒坦极了!

    一脸不高兴的玲儿,这是咋啦?本少爷不过是对仰慕我的小迷妹们吹了个口哨,你这小丫头就不高兴啦?唉,女人呐!“少爷,您起来怎么也不叫玲玲一声,要是管家知道我没照顾好少爷,会打死我的。”小丫头满脸幽怨地说道,那小嘴撅得都能挂个油瓶了。

    哦,原来是这个原因啊,我的脸不禁一阵发热,“哦,没事,我就是睡不着,所以起来锻炼锻炼。”看着自己通红的脸,“少爷,您脸怎么这么红呀,是不是又犯病啦?”小丫头紧张地凑过来摸我的额头,那小手凉凉的,还带着一丝香气。

    “没事没事,少爷是练功练的。”我去,不行啊,这脸皮还是不够厚呀!跟坐怀不乱的柳下惠相比,简直没得比,我得锻炼,我不能要脸,默背一百遍。嗯,就这么决定了。

    就在我心里胡思乱想的时候,“少爷,您一身的汗,我帮您把衣服换一下,擦一擦。”小丫头的声音突然响起,那声音轻柔得像春天的微风,我的脸瞬间更红了,“不好吧。”“以前也是这样帮少爷擦身体的呀。”

    小丫头疑惑地说道,那眼神透着不解。以前就这样?好吧,该看的估计都看过了,算了,来吧。走进房间,玲玲帮我褪去身上的稠衫,用洗净的毛巾仔细地把我的前胸后背擦拭了一遍。闭着眼睛的我,理所当然地享受着这一切。

    这一身肌肉,可不是那种靠吃蛋白粉练出来的健美先生的样子,中看不中用,这是实打实的,感觉每块肌肉都充满了力量,仿佛能一拳打倒一头牛。再配上我这一米八的个头,绝对有当小白脸的潜质。我去,我都在想啥呀,赶紧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从大脑里赶出去,默念一万遍君子咒。

    “少爷,施瓦辛格是谁啊?”小丫头正用期待的眼神等着我回答,那眼神充满了好奇。“我有说吗?”“说了,刚才少爷一边照镜子一边扭屁股,说了好几遍‘我去,施瓦辛格’。”我一脸黑线,我有那么自恋吗?“这个人姓施,叫瓦辛格,是个卖猪肉的。”我想象着施瓦辛格穿着围裙割猪肉的样子,忍不住想笑,算了,都是些什么奇葩想法。

    娘亲都出门去了,管家吩咐人送来了稀粥和几碟青菜,我草草吃了下去,那味道寡淡得就像白开水,接着开始我的“摆烂大业”。

    “少爷,少爷。”一个仆人装扮的人急匆匆地跑了过来,那脚步声急得像赶着去投胎,把刚吃完饭正想和玲儿小萝莉闲聊几句的我搅得没了兴致。“干嘛呀,被狗咬啦?”我不耐烦地说道,眉头皱得能夹死一只苍蝇。

    “少爷,李家少爷来了,正在前厅。”下人一边喘着粗气一边说,那模样就像刚跑完一场马拉松。“少爷知道了,告诉李少,少爷马上就到,去吧。”玲儿说道,那语气颇有几分当家主母的气势。

    嗯,有点小管家婆的味道了,虽说年龄小了点,但我喜欢,嘿嘿嘿。“少爷,这个李少就是害您被驴踢了的家伙。”玲儿一脸愤愤的模样,小拳头在胸口不停地挥舞着,真是可爱极了,我去,又走神了。只知道他是原主的狐朋狗友,其他的还一无所知呢。

    “玲儿,给我讲讲这个李少。”我换上玲儿拿来的西裤,小丫头帮我穿上皮鞋,扣着衬衫扣子的玲儿开口道:“这个李少是老爷的生意伙伴李明忠的儿子,叫李德,是您的结拜兄弟,平时就喜欢跟在少爷屁股后面,不干啥好事,到处沾花惹草,惹是生非,就像个没头的苍蝇到处乱撞。”

    说着说着声音越来越小,那表情仿佛在说:“这可不是个好人。”这个李少真不是个东西,不对啊,跟在我后面,我去,岂不是原主也这副德行,算了,还是不骂他了。

    我走进前厅,看到一个长得颇为俊朗的少年正坐在椅子上,那模样倒是有几分人模狗样。只见他翘着二郎腿,嘴里叼着根不知从哪顺来的草梗,一双桃花眼直勾勾地盯着倒茶的小侍女,那眼神,活脱脱像只饿了三天的狼瞅见了肥美的羔羊。

    “这朵红玫瑰送给你,你知道我为什么要送你红玫瑰吗?因为红玫瑰代表热情、真爱。你知道为什么只送你一朵吗?因为一朵代表我的心里只有你。”说完又痴痴地盯着小侍女,那表情简直让人作呕。

    这个人渣,是来看望我的,还是来我家泡妹子的?这哪里是玫瑰,估计就是在我家前院偷的月季。咳咳,我轻轻咳嗽两声,走了进去。一脸通红的小侍女听到咳嗽声,水壶都差点掉在地上,告了声退就匆忙跑掉了,没错,就是落荒而逃。

    李少一脸谄媚地拉住我的手,我去,这家伙不会是从背背山来的吧?拉手就算了,你还摸来摸去,太恶心了,我赶紧抽回手。“嘿嘿嘿,城哥,听说您醒了,小弟我早饭都没顾上吃,就跑来看您。”“多谢兄弟了。”李少没听出我这是在暗讽,继续谄媚:“城哥,您被踢晕这事,算您厉害,您赢了,今天小弟在聚丰楼摆一桌给城哥接风,再给您介绍两个兄弟。”

    我一听这话,汗颜了,还有兄弟,而且还不少。赶忙说道:“兄弟,我这还没完全康复呢,算了,改天吧。再说了,老弟,你不知道,我……我……我”我吞吞吐吐地说着,“我失忆了,现在就只记得我的父母和你。其他人,都记不清了。”边说边哽咽着摇头叹气,那模样要多可怜有多可怜。

    李少惊得瞪大了双眼,那模样好似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怪物,嘴巴张得老大,仿佛能塞进一颗西瓜。他难以置信地望着我,整个人都呆住了。

    突然,他“扑通”一声跪倒在我跟前,满脸的愧疚与焦急,额头甚至因为紧张冒出了细密的汗珠。“城哥,都怪我啊!我哪能想到会把您害成这样。城哥,您放心,我就算跑遍天涯海角,也要找到能治好您的法子。哪怕是去那最遥远的国度,我也绝不放弃!”

    我赶忙伸手将李少扶起,心里一阵苦笑。这小子,真是能折腾!“兄弟,快起来,别这样。我这不是还好好的嘛,真不用这么大费周章。”

    李少却执拗地不肯起身,眼神坚定无比。“城哥,想当初咱们一起喝酒,一起逃学,一起泡妞,不管怎样,我都要让您恢复如初。”

    听到他这番话,我尴尬的要命,这都是什么嘛?但又实在无奈。“好啦好啦,老弟,咱们兄弟之间无需如此。失忆这事儿啊,说不准还是件好事呢。往后啊,我要是有啥想不起来的,老弟你多担待着提醒提醒,别让我闹笑话就行。”

    李少这才缓缓起身,重重地点了点头,“城哥,您放心,我一定时刻在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