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0章 痴者,病在知,病于内;疯者,病在疯,病于外。他呢?
作者:辉皇皇   导演别刀了,已老实求放过!最新章节     
    就在大家迅速发消息,推荐亲朋好友和网友们来看电影的时候。

    荧幕里的故事也在继续。

    警察的领导赶了过来,大声斥责领头警察,“哪个混蛋接的这个案子?大队人马来替他找鞋?”

    “他打电话报警时候说的是英语,我以为是洋人报案,”队长一脸讨好地解释道,“这小子英语说得挺流利的。”

    说完,他用手电筒照着流浪汉,出言不逊:“疯子,你叫什么名?”

    流浪汉站起来,怒道:“mind your words,you son of a bitch!(说话小心点,你这狗娘养的。)”

    见流浪汉又说英语,领导立刻换了副毕恭毕敬的嘴脸,柔声问道:“先生,您叫什么名字啊?”

    流浪汉拿着棒子就要打队长,领导也不敢轻举妄动,只敢让人按住流浪汉,又是“先生”,又是“老兄”,毕恭毕敬地询问名字。

    “我的名字叫做雪山白凤凰!”

    ……

    时间回到说书人的时代。

    他从头讲起这位流浪汉的故事,原来,他的确大有来头,年轻时是着名编剧,本名江誉镠,艺名“南海十三郎”。

    他父亲娶了十二个老婆,大多相貌丑陋,出自妓院,一家人经常聚在一起唱戏,非常和睦。有的哥哥甚至分不清自己是哪个妈生的。

    他自幼顽皮,因为校长打学生,他就要去为民除害,烧了校长的蚊帐。气得太史公追着他揍。

    他却掏出五四运动的标语,并对爸爸的老婆们说:“十一个妈,跟我一起去看吧。”

    在这种和谐温馨、爱戏的家庭氛围里,十三郎长成一位翩翩公子。

    时间来到1930年,香港大学学生会的一个慈善舞会上。

    众学生西装洋服,唯有十三郎一身长袍马褂。

    面对女同学的搭讪,与朋友主动当僚机的机会,他昂起下巴,一脸傲气,高傲回怼:“庸脂俗粉”“真没想到你会说出这么轻佻的话”!

    然而真香定律马上就来。

    一位身穿白裙子的女孩登场,十三郎对她一见钟情。

    现场给自己起了个英文名,发挥钞能力买下她所有慈善奖券,又利用自己过目不忘的超强学习能力,瞬间学会跳舞。

    不过莉莉比他高五六厘米。

    在他的幻想里,这里只有他跟莉莉,两人一样高,穿着华服,在钢琴声中翩翩起舞,他还现场给她作了首双语歌。

    方荣笑出了声,“怎么这么搞笑哈哈哈。这玩意是搞笑片?”

    说着,他看向旁边的陈潇。

    看到这张脸的一瞬,他脸上的笑容瞬间定格,缓缓转头看向荧幕,“哎……要完。”

    果然,莉莉第二天就要要回上海。

    十三郎追到码头,见到了她,“不认识我了?”

    莉莉笑道:“不认识你也认识你的眼镜啦。”

    “那我一辈子都戴着它。”

    痴心一片的十三郎也上了船。

    ……

    故事说到这,说书人被人投诉妨碍交通,被警察带回警局。

    围观群众为了听书,抓起旁边的西瓜,朝警察砸去,也被带回了警局。

    警察局里,故事继续。

    两年后,1932年,太史公家里家道中落。

    失踪两年的十三郎一身褴褛回了家。

    11位母亲还好,上来就给了他11倍的母爱,父亲却极度生气。但终归是亲父子,一盘棋修复了父子之情。他不愿说两年的经历,父母也没追问。

    再说回事业,十三郎已被港大除名,当不成医生。

    但凭借一部《寒江钓雪》,他成为粤剧演员薛觉先的编剧与知己。

    在《寒江钓雪》的乐曲声中,十三郎回忆起过去两年的经历。

    他与莉莉相恋,却被莉莉父亲棒打鸳鸯。

    莉莉被送离魔都。二人有缘无分。

    而他孤身一人身在魔都,花光身上存款,流落街头。

    看到这里,方荣低声问道:“喂,你不会也有这段经历吧?”

    陈潇冷哼道:“你看我有空吗?网上言论都没了,您老还在这胡扯。”

    网上那个猜测,在九十点钟粉丝醒了之后,就被冲没了。

    粉丝直接把他的狗生经历扒了个底朝天,证明他是一个财神殿前长跪不起的单身狗。

    就连一些编剧同行都站出来坚定道:不可能!至少这几年,绝对不可能!

    一年五六个剧本还拍两部电影,他如果真能谈个撕心裂肺的恋爱,最先疯的不是粉丝,而是其他同行吧?

    他都能想象如果这消息是真的,同行会疯癫成什么样子:他还有空谈恋爱,他有空谈恋爱?!日子没法过了!转行,我要转行!爆炸,垃圾地球爆炸!

    陈潇叹气道:“我没受过情伤。但我小时候遇到过一只流浪小狗……哎,那大概是我这辈子最大的遗憾了。”

    方荣皱起眉头。

    怎么扯到狗的身上了?

    方荣疑惑地上下打量了他一眼。

    虽然很好奇,但这话题有点长,他更想看电影,回头再说吧。

    这么想着,他没追问,转头看向屏幕。

    恋情已经成为过去,回到家的十三郎投入人生的新阶段。

    他作有情有义之词,薛觉先唱大仁大义之戏。

    二人一拍即合。

    作品大火。场场满座。

    这天他来到夜总会,在一群人“二十六岁的天才,十三哥。”的吹捧中,说出今天来的目的——找头牌梅仙。

    他把侄女梅仙从夜总会拉出来,亲自为她作词。

    “伤心已泪涟涟,做到街边莺燕,琵琶巷边朝晚,卖笑天过天。凄凄痛苦过十年,家中早变。我人变,心亦变。悔做到街边莺燕。”

    在十三郎的帮助下,梅仙从一个灯红酒绿的地方,跳到了另一个灯红酒绿的地方,成为镜头下的电影明星。

    风光背后,却又不被人所理解的一面。

    在家里,他能一心三用,同时讲三个剧本。

    而三名编剧轮流记录,也跟不上他疾驰的语速。

    双方发生争议,一名编剧抗议道:“你有病啊,十三哥,唱得那么快。”

    “有病的是你们,你们全都给我滚,回家待着去吧。”

    “你真是疯子啊!”

    魔都东川度假区电影院里。

    严维听到“病”与“疯”二字,轻叹一口气。

    痴、疯,二字同时说病。

    痴者,病在知,病于内,来自自我认识

    疯者,病于疯,病于外,是环境影响的结果。

    十三郎这不是疯,而是痴。

    痴于戏,而显露疯相。

    准确的说,不是疯相,而是超出常人。被人说成疯。

    如果始终没人理解,或许会进入自己的世界吧?

    想到这里,严维长叹一口气。

    这怕又是个悲剧啊。

    但也不能说是悲剧吧,而是现实,天才的困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