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在秦域早已没有四季之说,但二月的风缠绵着碎雨,落到身上,润入布料中,总还是有些清凉的,在苏州这个江南小镇,阴雨是不断的,柳叶儿经得住狂风骤雨的敲磨,却经不住棉雨的温柔,沾染着水珠轻飘飘的落到泥土上,发不出丝毫声响。
“踢踏...踢踏...”青瓦绿砖的小巷中,有一少年一马,踩着坑洼的石板漏出人影来,少年着一身白袍,衣角沾染着水雾,二月的风吹动少年微摆的衣角,定睛看去,此少年眉清目秀,用一束蓝色飘带将头发系一高挑马尾,两鬓长发随风飘动,风流倜傥,身段高挑,腰间挂一纯白色玉珏,以金玉勾扣之,珏尾一束金色飘带彰显着这珏的尊贵不凡,好一个俊秀的少年公子,那双手,骨节修长,长年不沾阳春水,从而洁白无瑕,左手撑一把油纸伞倚靠在肩头,右手反握一面白色玉扇,身后的一匹白马安静尾随在少年人的身后,一人一马融在苏州城外的小镇里好似一副泼墨山水画。
“啊....有些累了,百年未归仙灵山,不知父亲母亲可安好...”少年悠悠走至河边,望着河面上升腾起的雨雾,张开双臂,伸了一个懒腰,轻吐出一口气,百年的奔波对于他来说虽算不上狼狈,但心中确实有些疲倦了。但转念想到自己这次胆大包天不仅自己没有回去,还把自己三个难兄难弟给拐了出来,他就喜忧半参,喜的是,往后的凡尘游历有几知己相伴,鲜衣怒马,快意恩仇,把酒言欢,何不快哉忧的是他不用闭眼就能想到父母以及皇室家族的歇斯底里的怒火,以及...那个倾国倾城的白衣少女...她还好吗。
摇摇烦乱的思绪,摸了摸袖袋,嗯...果然身无分文,再富有的公子,再值钱的珠宝,在世上游走了100年也扛不住岁月的侵蚀不是毕竟钱财这种俗物,又不能和自己一样永生不灭...
摇了摇头,缓缓走向村头的私塾院,勉强当个教书匠,这就是他游历百年挣得贡子的唯一途径了。“你问我教什么呵...无知,本公子活了五百余年,教教历史岂不是信手拈来...”萧玉不屑的瞟了一眼身旁直打哼哼的白马,给他顺了顺身上洁白无瑕的白毛...
中洲-长安城外野地...
四季如春的中洲,对于人类来说,是人间天堂,可同样的对于牲畜们来说也是桃花源般的世界,长安城外的自然天地,人类的踪迹罕至,成群的牛羊和野马散在林间享受着这人间天堂,他们搞不懂人类为什么偏偏喜欢挤在远处那个宏伟辽阔的城市里,只知道这城邦外围的城墙高耸入云,城墙绵延至远方看不见尽头,将整个长安城围在里面,就像个巨大的羊圈,白天黑夜里面张灯结彩的声音络绎不绝,害的他们晚上也睡不好觉,每逢夜晚,城内传来的烟花竹火声贯绝于耳。人类真奇怪...
牛羊们不明白人类的想法,也就和人类不理解他们一样,就比如此刻的金铭就很不理解,面前的这头羊为什么要把他的靴子当成化粪池来进行排泄。“玄殷、云淞,咱们什么时候进城”,金铭盯着自己这双用银线缝制的顶级皮靴,开口向旁边两个抓耳挠腮的人问道;“今天晚上吧,休整一下,晚上进城找个客栈,好好睡一觉,这几日蚊子都快把我叮死了”,玄殷够着手挠着自己后背上的一块被蚊子叮咬的地方,瘙痒至极,就是够不着,急的发疯。
旁边云淞也是如此,虽姿势没有玄殷如此粗俗奔放,但也是眉毛紧锁,白湛的手上被咬了一个大红点,他不明白事情为何会变成这样,好端端的在仙灵亭写字画画、涂彩弄墨,被二人拽到金殿求下凡间凡间有什么东西可写,书院校考天文地理那都是些自己10岁就已经摸的滚瓜烂熟的东西,粗俗至极,自己一生都在追求诗词的极致,在山上苦修500年,才将词句苦修到如今成神入仙的境界,以至于自己被天下人称为“诗仙”,他是不屑于这些虚名的,但百年的出尘已经让他彻底不适应这些沾泥带土的东西。
当年上山封门之后自己就起字“斩尘”,如今被二人硬拉扯到凡间,还不知何时是归期,越想越气恼,看着远处脚上踩着一坨排泄物追着一头山羊狂奔的金铭,和身边光着膀子够着手,摆成一副诡异姿势抓耳挠腮的玄殷,他再也受不了,起身离开篝火旁,到附近清雅些的地方散散心。
摇摇晃晃走了半柱香,也没见到一块干净的地方,好不容易到了一处湖边,正准备酝酿酝酿辞藻吟诗一首,也不枉来一趟人间,给这凡间留些名句,也不算亏欠这世间,正欲开口,一蛤蟆比他先开口念词,其蛙鸣一响,颇有韵律,只是把云淞的心境全毁了。
云淞怒甩衣袖,拿起青扇捂住口鼻,转身回营地。到了营地,正准备开口怒骂面前这两个纨绔,以泄心头恨,突然闻到一股奇香,“云兄!快来快来,尝尝这羊腿!玄兄亲手杀了烤的,美味至极啊!”离得老远就听到金多红在大声叫唤,蹲在篝火旁看着玄子善转着烤羊撒料。
也不知读书人是不是都嘴馋,又或是出尘500年没吃过好东西,天天啃瓜果粗粮,现在一闻到这烤羊味道,肚子瞬间咕咕噜噜的叫了起来,随即也将二人掐死在长安城外的想法早抛在脑后,三两步上前扑在了烤羊腿上厮杀。
“不如呜呜呜唔唔...”金多红嘴里塞着一只羊腰子,挥着双手张牙舞爪,顶着满嘴红油支支吾吾的不知对着另外两人说些什么,“把你嘴里的肉都给咽下去再说话,兄弟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翻译不了你这鸟语”。玄殷一边抱着羊排怒啃,满嘴油光竖着耳朵听了半天不知道金多红说什么,急的想给金铭来一脚,旁边云淞吃相倒是极其优雅,拿一手绢包住羊腿骨头一口口撕咬着,虽然比在山上的时候粗俗不少,但也是因为架不住肉香。“他说,不如我们就留在凡间也挺好”。
“还是云兄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啊,在这凡间不比在山上盯着蛐蛐发愣强上百倍咱找到萧玉后,就在这长安城里策马奔腾,鲜衣怒马横行朱雀大街,夜上勾栏听曲,长安坊楼对酒当歌,待兄弟几个考中书院,金榜题名之时,必醉卧美人膝下,名震长安满城”!金铭左手拿着一羊腿指着天上的满月意气风发。
“说得好!我等少年就该鲜衣怒马,欲上青天揽明月,看尽这人间繁华,不然活了百年,和活了一天有何区别可惜,现在无酒,等找到萧玉,我们哥四个必要对酒当歌,开怀畅饮一番。”,玄殷也面色激动,手上的羊排都忘了吃,张牙舞爪的说道,身旁的云淞也面带浅笑,这人间有这兄弟三人陪伴,也许也没有那么了无生趣,随即默默掏出怀里的酒囊灌了一口,白扇反平一开,秀口一吐:“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
见其他二人愣愣的看着自己,半晌不动,奇怪的问:“怎么被本公子的惊才艳艳给震住了”,玄殷羞涩的抓抓两鬓,不好意思的开口道:“嘿嘿,云兄的文才玄某人500年前就知道,那是天下第一啊...就是不知...云兄的酒是不是也和云兄的诗才一样惊艳”。云淞暗道不好,气氛太好,没忍住,把从家里带来的桂花酿在这两个酒鬼面前掏出来喝了一口,正准备转身逃跑,旁边伸出一紫衣绣袍,迅雷不及掩耳间,怀中的酒囊便早已不见踪影,云淞愤怒转头,就见到金铭早已拿着酒囊往嘴里大口大口的灌着,可惜瓶口太大,一半到了金铭肚子里,一半到了他衣服上。
玄殷越过云淞,哀嚎着冲过去,“金铭金多狗!有你这样糟蹋美酒的吗!给兄弟留下!”,眼看着二个酒鬼颇有饿狗抢肉包子的态势,心知这酒是不会剩下一滴了,愤然挥一挥青衫衣袖,怒气冲冲的回到河边,诗意正佳,不能让这两个杀才给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