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 要不是叶先生,我还被蒙在鼓里?
作者:天生笨小孩   美食:随机任务,食客们都馋疯了最新章节     
    咔嚓…咔嚓…

    咬破酥皮的破裂声,连续从唇边传来。

    老爷子布莱克也不知咋搞的,看到被改成花刀的火腿肠就觉得特别可爱,像一个个小朋友双手合拢表演节目一般。

    所以,他现在可是一个劲专挑火腿肠卷边部分咬去。

    刚才还跟开花一般的火腿肠,没一会就被咬成光秃秃的圆柱体。

    火腿肠外皮被烤的酥脆,就当以为里面肉质会很干时,实际咬到嘴里却还保留着汁水。

    可见叶凡对火候的掌握,有多么厉害。

    更让老爷子布莱克喜欢的是。

    在高温作用下,火腿肠内部的油脂被烤了出来,巧妙与外皮的烧烤酱融合在一起,偶尔还能吃到几颗撒料中的白芝麻。

    那股咸香与白芝麻的清香搭配在一起,吃到嘴里不要太舒服哦。

    他自从六十岁后,就很少吃这些重油重盐的东西。

    至于上一次何时吃过烧烤,已经完全没印象了。

    原本年轻时,他倒是经常和朋友一起聚会烧烤。

    但那也只是把食材串好放到炉子上,刷点油,撒点佐料,等食材香味一出来就可以吃了。

    面对现在情况,他相当疑惑。

    明明烧烤他吃过,火腿肠他也吃过。

    可是面前烤火腿肠为什么还这么陌生?

    别人这烤得也太好吃了吧!

    叶先生他那双白皙且骨节分明的双手,完全就是为烧烤而生的。

    他不应该搞中餐,也不应该搞西餐,应该专注于烧烤这个领域。

    相比之下,自己以前胡乱烧烤,这可浪费掉多少食材呀。

    一想到此,老爷子布莱克就悔恨地猛捶大腿。

    右手的烤火腿肠吃完了,左手的烤玉米棒也没让他失望。

    其外皮经过烤制后,形成了一层微脆外壳。

    轻轻咬中一片玉米粒,便能感受到无比焦香。

    而咬爆过后却是鲜嫩多汁,少量玉米汁汇聚舌尖,算是给咸口烧烤补充了一定水分。

    继续咀嚼同时,玉米自身甜味与蘸料咸香,互相杂糅一起,在口腔中蔓延开来。

    这一环接一环的刺激,让咀嚼速度都慢了下来,只想让这味道,多存留一段时间。

    玉米棒,老爷子布莱克年轻时吃的太多了。

    那还是在他刚创业时,由于生活窘迫,经常趁快餐店打烊前去买一些特价套餐。

    几个汉堡加一大杯可乐,再加上一根奶油玉米棒,9.9欧元就可以全部带走,要是遇到好说话的值班经理,当场还能多送几个。

    当时他在车里吃的那个香呀,

    尤其是奶香味玉米棒,炼奶香味与玉米香甜双双冲击味蕾,一根接一根,完全停不下来,就是仓鼠来了,也没他吃的快…

    吃了这么多甜食,间接也导致老爷子布莱克年轻时就烂了不少牙,当时那一颗颗的根管治疗,没少折腾他。

    他看着手上光秃秃的玉米棒子,再联想到自己以前吃过的。

    心里只想说一句:

    要是早点遇到叶先生,自己会不会少烂几颗牙。

    还有,谁允许你们把玉米弄成香甜口味的,你们问过玉米的意见了吗?

    明明烤成咸香口味的,才最好吃好吧!

    我要是法兰西总统,全国的快餐店都得给我改过来,不然多少青少年们要误入歧途…

    刚才的韭菜,烤火腿肠,玉米,都尝过了。

    老爷子布莱克试探性摸了摸茄子边缘。

    呜…还是好烫…

    算了,先吃旁边这个一圈圈的家伙好了,它闻着香,看着怪。

    来自陕西关中地区的特色面食面筋,老外们自然不会认识。

    要不是叶凡专门去法兰西最大的华人超市采购,今天菜单上也不会出现。

    老爷子布莱克原本只是咬中一侧,没料到面筋不太好咬断,一下子把整条面筋从签子上顺了下来。

    弄得他赶忙用手掌先接住。

    就这样,一段段地往嘴里送,又成了刚才吃韭菜的样子。

    好酥脆,好柔软,好任性的小玩意!

    知道好吃后,老爷子布莱克的腮帮子就没停过。

    只感觉这一一圈圈的玩意太有韧性了,满嘴的麦香味不说,还越嚼越有劲。

    知道的是食材,不知道还以为是锻炼面部咬肌的工具…

    面筋也吃完了。

    剩下的大茄子也难逃厄运。

    老爷子布莱克用勺子,狠狠对着茄肉刮了几大勺。

    承受重物的白色塑料勺接近弯曲,就在快要断裂之时,终于送入口中。

    茄子外面的紫皮虽被烤得弯曲起皱,但里面的茄肉确是柔软多汁。

    柔软细腻的肉质在高温作用下,变得温热软糯,都不用人咀嚼,一入嘴就直接往里吸就好。

    茄肉本身自带天然香甜,在秘制蒜蓉酱的叠加口感上,既能吃到茄肉的清新,又能尝到调料的浓郁咸香。

    这一甜一咸的效果,对于老爷子布莱克这个法兰西胃来说,很是受用。

    他可是三餐顿顿都离不开甜品。

    上一盘才刚吃完,下一盘又上来了。

    满盘滋滋冒油的烤肉,旁边还有一小份淡黄色的卷饼。

    吃顿烧烤还要配饼?

    华国人用餐不是搭配米饭或者面条吗?

    老爷子疑惑地看向周围食客。

    发现大家撸串分为两派。

    一派,直接拿起签子就往嘴里送,一咬一扯,这是扭头派。

    另一派,先用筷子把食材从签子上扒下来,然后放入卷饼在享用,这是包裹派。

    第二种新奇吃法顿时把老爷子布莱克吸引住了。

    无奈他不会用筷子,只能先老实用叉子把食材扒下来。

    搞定后,他决定先吃那个让他感到害怕的鸡爪。

    越是害怕什么,越是要勇敢面对。

    当他一口咬中鸡爪关节经络和掌中宝时,顿时眼神都亮了。

    乖乖…这…这该死的美味口感!

    明明在我们法兰西属于没人吃的东西,为什么会这么好吃。

    外皮酥脆,里面肉质q弹鲜嫩,每一口咬下去都能感觉在跟牙齿对对抗。

    好吃,这是真的好吃!

    老爷子布莱克不再一点点啃,还是直接把剩下的半个鸡爪塞入口中。

    尽情享受咀嚼大块鸡爪的爽感。

    就连小块骨头,他都懒得吐出来,直接咬碎与筋膜一起吞入腹中。

    他不禁想到。

    怪不得,法兰西超市里只卖鸡腿,鸡翅,鸡胸肉呢。

    我真怀疑,最好吃的鸡爪是不是,都被你们屠宰场的内部员工截胡了。

    要不是叶先生今天烤鸡爪,我还被蒙在鼓里呢。

    哼,我想清楚了。

    以后,要多吃鸡爪,少吃鸡肉!

    一连吃了三个烤鸡爪,老爷子布莱克决定试试新吃法。

    他拿起一张卷饼,把剩下的好几个鸡爪都放了进去。

    一张小卷饼放不了,他就多用几张卷饼,硬是被他裹成了一个大包子形状。

    周围华人看到后,先是吃惊,然后对他竖起大拇指:

    “嚯,这老外会吃呀!我们包一张饼,他就包三张饼,这三倍的快乐,实在是厉害!”

    老爷子布莱克听到后沾沾自喜,然后也竖起大拇指以示回应:

    “嘿嘿,我也不笨的好吧,你们随便一弄,我随便一看,这不就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