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和她讲不清理
作者:黄中带绿   七零吃瓜:亏了娃也不能苦了娘最新章节     
    那能一样吗?

    徐冬麦三言两语就把杨致远绕进去了。

    杨二春看着思考歪理对不对的大哥,恨铁不成钢。我的好大哥,好不容易母老虎愿意分一口肉给他们吃,他还磨磨唧唧,吃完再说呗。

    和不讲理的人讲道理,能讲的通就怪了。

    看着徐冬麦面前堆成小山的排骨,杨二春不仅自己吃,还要操心给大哥夹排骨,生怕大哥吃不上肉。

    “娘说的对,以后我们发达了,替娘孝敬外公外婆、舅舅们、还有小姨。”

    “他们现在对娘好,以后我们对他们更好。”娘债子还,一想到娘欠下的人情债以后是他们四兄妹背,杨二春更加不客气的夹肉了。

    “就是,关系都是处出来的,你要是心里过意不去,以后长大了有出息了,多孝敬我爸他们。”徐冬麦看着通透的杨二春,点点头,还是这丫头上道。

    “我会的,我不会忘记每一个对我们好的人。”杨致远想通了,才开始吃饭。

    别说香辣刺激的排骨配上纯大米,这么奢侈的搭配,一顿下去,快乐的要升天了。

    “还是我们家二春脑子最灵活,娘明天去县城里买东西,有什么想吃的没?我给你们带。”

    “娘,你哪有钱买东西啊?”杨二春怕兜里没一分钱的徐冬麦去供销社偷,好声好气的问道。

    “我爹塞我钱了。”徐冬麦为了口吃的面不改色的撒谎。

    “娘,你不光去外公家抢肉抢细粮,你还拿钱了?”天底下怎么有这样的人?连吃带拿,跟蝗虫一样。

    外公有这么个女儿也是倒霉。

    外公真是上河村第一好爹。

    看着杨二春眼里的鄙视,徐冬麦一点也不脸红,“行啊,买回来的东西你们别吃。”

    徐冬麦难得大方一回,杨二春看着又要说教的大哥,在桌子底下踢他的腿,老虎头上拔毛,你不要命了。

    杨致远把到嘴的话又吞回去。

    一顿红烧排骨,徐冬麦吃的非常满意,三个人不光吃完了一半的排骨,连盆底都沾饭吃干净了。

    吃饱喝足的母子三接着躺下睡觉。

    *

    翌日徐冬麦睡醒后,吃完儿子给她留的鸡蛋和红薯,拿上这几天写的稿子骑着家里的自行车去县城里了。

    原主和徐冬麦的性子本来就八九不离十,徐冬麦也不怕自己崩了人设被人发现。

    穿过来的这阵子没事干徐冬麦白天也写稿子,回到现代的希望几乎渺茫。徐冬麦不能坐以待毙,得给自己找点经济来源,比如写稿子挣稿费。

    作为现代女性,徐冬麦最看重的就是自己的家人,其次排在首位的就是自己的工作,别看徐冬麦之前那个月发的那点窝囊费很少,但那是因为仓库管理员很闲啊。

    啥工资配啥劳动力。

    一个月三千还想让她多干活,那不是想屁吃吗?

    钱是天下最靠的住的东西。

    工作是钱的来源。

    咸鱼没有稳定的工作就是一条死鱼。

    徐冬麦肯定是要延续原主不下地劳作、不带孩子的幸福生活。

    与其辛苦奋斗,不如躺下享受。

    但享受生活和努力搞钱相辅相成。没有钱,哪里来的好生活,就最基本的伙食——吃肉的要钱要票吧?

    徐冬麦五谷不分,下地干活肯定不行,在县城找份工作也不现实,四个孩子都在上河村,她要是有了工作住哪里?

    在上河村和县城里来回跑,或者在县城里租一家院子都不现实,前者来回路程太长,徐冬麦不想骑那么久的单车。

    后者,现在房屋租借很严。而且让徐冬麦一个人住,身边没个人伺候她,她受不了。

    最最最重要的是,她怕鬼,家里晚上只有她自己一个人,她会吓死的。

    思来想去,好像她能干的就是写稿子了,写稿子是脑力活,而且不用在规定岗位上班,工作灵活有弹性。

    徐冬麦是一个书虫,当年管仓库的时候天天看闲书,知识储备还是可以的,以前也在意林上投过文章,中过好几篇。

    这么一想,写文章是条出路,徐冬麦说干就干,这半个月写了几篇文章试试水。

    徐冬麦努力写稿子为了多吃肉,以前她虽然过的不是大富大贵的日子,但也不缺吃喝,魂穿70年代,一天天的能吃饱都不错了。

    如果能靠写稿挣到钱最好不过,虽然杨嵩的津贴能养活家里五口人,但谁会嫌钱多?

    挣到钱了就把钱送给原主的父母,占了他们女儿的身体,虽然不是徐冬麦的意愿。但总归占了别人便宜,原主爹又那么疼原主,徐冬麦有点良心,有钱了不会亏待他们的。

    如果不能徐冬麦只能靠老公养了,反正原主给徐冬麦打下了好基础,有退路在,徐冬麦也不在怕的。

    没想到昨天峰回路转,老天爷送徐冬麦那么大一个金手指,砸的徐冬麦昨晚高兴的睡不着觉。

    现在稿费成了徐冬麦以后拿出物资的借口了,要是真挣到稿费了,以后就不用拿徐建国做借口了。

    一次两次还好,久了孩子们要起疑了。

    别看两个孩子一个八岁、一个六岁,脑袋瓜子聪明着呢。

    要是她交代不清楚粮食来源,古板的杨致远第一个大义灭亲。

    哎!一边骑单车一边心里叨叨,怎么还没骑到县城?大夏天的又热又闷,原主好吃懒做惯了,踩个单车都没力气。

    一个小时的车程废了徐冬麦半条命。

    一到县城她先去邮局寄稿子,上一周徐冬麦来县城邮局买了报纸和杂志,花的还是大儿子攒的零钱。钱是花一分少一分,不过钱没白花,徐冬麦在报纸里看见了征稿信息。

    按照征稿的主题和内容,徐冬麦这一周结合着印象里这个时代的行文风格写了几篇文章。

    不知道能不能中,投了再说。

    这年头买报纸的少,卖不完都被分着拿回去糊墙了,徐冬麦白净温婉,穿的衣服没有补丁,看上去家里很富裕。所以杨敏对徐冬麦印象深刻,记住她了。

    看到徐冬麦来寄稿子,杨敏稀奇地说道,“你真写出文章了?”

    “嗯嗯。”徐冬麦没想到她问她一嘴,淡定的点点头。

    “你可真厉害。”杨敏佩服地说道,上一次徐冬麦来买报纸和杨敏闲聊说过,她想试试投文章,杨敏没想到她执行力这么强。

    “害,这有啥,都不知道能不能被选上呢。”徐冬麦摆摆手,她心里也没底。

    “能不能成先不说,光是你这份勇气和毅力就让我佩服,同志你放心,我给你看着回信,一定能成的。”

    现在的人真热情哈,徐冬麦看着给自己揽事的杨敏,道谢过后离开,找了个没人的角落从空间里取出两斤五花肉、一个大西瓜、一袋鸡蛋挂面、十斤精米,去三弟徐满粮家里。

    说起徐满粮也是个极品,为了吃口肉给肉联厂工人做上门女婿。被村里人说三道四,嫌弃的很。

    这年头条件再差也没人想给做上门女婿。

    偏偏徐满粮还觉得做上门女婿光荣,面对村里的长舌妇,他一点也不害臊,还说,他凭本事吃肉的,凭什么看不起他?是不是家里儿子嫉妒他能靠女人?

    吃软饭吃出自豪感也是没谁了。

    说实在的,徐满粮做张家女婿,一点亏没吃,张萌萌是原主的高中同学,上学时徐满粮接送原主认识了张萌萌。

    她爹娘是肉联厂的工人,家里就她一个独苗苗,从小被养的胖胖的,一看就不缺肉。

    原主啥人啊?

    爱占小便宜的心机girl。

    看出张萌萌不差钱不差肉之后,可以接近她,和张萌萌打好关系,张萌萌被养的单纯,遇到原主这个道行深的,几句好话就把她哄的没边了。

    高中时期和她处的跟亲姐妹似的,原主高中那会跟着她吃了不少肉,她家就一个孩子,伙食差不了,原主每次坐在张萌萌身边吃饭,饭盒一拿出来,张萌萌不用多说,看着原主饭盒里的咸菜,大方的给分一半肉给原主。

    高中三年,原主被张萌萌养的丰腴不少。

    毕业后原主知道张萌萌家人不想她嫁人,担心闺女在别人家受委屈,想找一个男人入赘,二话不说就把弟弟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