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混蛋加混蛋
作者:快乐的小橙子   朱重八,哪里跑,我是你小舅子最新章节     
    这一对王八蛋凑在一起,嘀嘀咕咕开始商量,“不行,哪有天下白干活的,马小帅,没有好处的事情,免谈!”

    前面朱文正答应的都非常好,不给好处居然不干活,马小帅想了想,“你肯定不愿意一辈子这个样子吧。”

    朱文正摇摇头,现在就挺好,不缺缺不缺喝,不缺漂亮娘们,每天生活美滋滋,人生还有什么要追求的?我觉得我比神仙过得都好。”

    看到这个垃圾,居然满足于现在的生活,马小帅突然有了想法:“如果你以后还想过这样的日子,这次就得免费干活,我现在告诉你,你可千万不要说出去,我姐夫都说了,朱棣最像自己,你掂量掂量!”

    一句话,朱文正不敢说话了,马小帅这个人还是有一定的信誉,至少不会胡编乱造,你可以没办法理解对方的意思,但对方绝对不会光明正大地骗人。

    这就证明朱元璋肯定说过这句话,所以只能无奈地点点头,毕竟谁也不清楚,朱元璋到底是不是那个意思。

    看到搞定了朱文正,马小帅又找到廖永忠,“大虎,帮个忙怎么样?”

    本来就是一根绳上两只蚂蚱,廖永忠的命还是马小帅拯救的,“没问题,你吩咐!”

    “等到我的小外甥朱棣结婚的时候,肯定会有御史台的人站出来,对方肯定是反对封王,然后你只需要记住,朱文正上去把对方打倒带走,你马上跟朱元璋说一句话,转移注意力!”

    廖永忠有点摸不着头脑,这他妈的还没有发生的事情,你居然就开始安排了,“那我要说一句什么话?”

    “你就告诉朱元璋,国舅马小帅同意封王,这是千秋大业,肯定是最正确的!”

    廖永忠虽然100个不相信,但是马小帅以前预测的事情都发生了,“如果这样的事情不发生,我是不是就不用动了?”

    面对廖永忠的疑问,马小帅坦然地看着,“我说发生,就一定会发生,因为我是马小帅!”

    大虎转身告辞之后,马小帅马上来找刘伯温,此时的刘伯温刚刚接到杨宪的信,看到马小帅进来,那是非常高兴。

    “马小帅,今天过来找我有什么事儿?”

    看到刘伯温手上的信,马小帅突然想到,刘伯温曾经最看重的人,那个学生就是杨宪,自己必须先警告一下,看看刘伯温这个人会不会明白。

    “我今天算到,你将接到一个学生的信,这个人就是扬州知府,马上要来应天,这个人会是你一生当中最大的错误,赶紧同对方进行切割!”

    刘伯温不太相信,自己的学生自己还不了解吗?你马小帅虽然能掐会算,但这是算得别人,并不一定准确。

    “老刘啊,朱棣马上就要结婚了,结婚当天我姐夫朱元璋,一定会封九个王爷,这个你明白的,你们御史台的人一定会站出来反对!”

    “所以我特意安排了朱文正,只要对方站出来,马上打倒对方,带走!”

    “到时候你跟我一起跪下,然后我们一同赞同我姐夫英明的政策!”

    刘伯温若有所思,看来马小帅的推算水平,比自己高了很多,但是考虑到自己就是浙东的领袖,核心人物,为了在朝堂上站住脚,李善长为首的淮西集团,肯定会针对自己,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没什么好怕的,也就同意了。

    马小帅告辞离开,第二天还是要上朝,本来可以去,也可以不去,但马小帅还是选择去,因为今天杨宪就会回来。

    大明的风暴从这个人开始起来,当马小帅来到朱元璋批阅奏折的地方,看到正在等待的杨宪,身穿一身紫色的官服,跪在地上等着,马小帅一眼就看到对方的衣领的非常的旧。

    这小子一向会做表面文章,在扬州就是这个样子,这是姐夫朱元璋看走眼的一次,这也是第一次给朱元璋上课。

    看来朱元璋的眼睛,并不一定什么都能看到,也只是一个普通人。看到杨宪送的礼物,居然是一株成熟的稻谷,大大的金黄色,预示着农业的丰收。

    封建王朝对于农业是非常重视的,没有农业社会就不会稳定,因为人都要吃喝拉撒,吃不饱肚子就会造反。

    朱元璋接待杨宪,和历史上一模一样,朱元璋一眼就看到了,官服里面的破旧内衣,当面让杨宪脱下来。

    特意表彰对方,看到历史并没有被字体改变,马小帅心里总算放心了,因为物理上有一个悖论,你不能够回到过去,杀了你的祖奶奶,因为这样你就会消失,所以回到过去,一定不是真实的过去,而只是平行空间,这也许就是物理无法解释的现象。

    马小帅想到这里,想亲眼看一看,老朱究竟是怎么丢脸的,毕竟这一段历史自己记得不是太清楚,忘记的杨宪飞扬跋扈,连自己的老师刘伯温都不放在眼里,这么牛逼的一个人物,其实就是一个250,非常特别能干,但是不明白一个道理。

    皇帝杀人,从来不需要对错,而只是有没有用。不管你做得对也罢,也不管你做的错也罢,只要有用就会杀了,只要没用就不杀。

    历史还在进行当中,经过三番五次地推辞,杨宪就这样留在了中枢阁,成为了仅次于丞相的存在。

    看到历史并没有被自己改变,马小帅高高兴兴地回家了,就等着自己的小外甥朱棣结婚了,婚礼上自己肯定要安排一下,毕竟作为舅舅肯定要送一份大礼。

    这送什么好呢?送银子肯定不合适,送古董名画,那都是没用的东西,送一把好刀,好像也没什么鸟用。

    不如把自己送给新娘的妹妹,想想时间也差不多了,后来一想不对,自己记错了,还差11年,这个小女孩才出生。

    这个小女孩最后被朱棣所逼迫,选择青灯出家为尼,自己一定要拯救这样的人,现在看来,最好是送一个,让朱棣没办法拒绝的礼物,想来想去,终于有了一个好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