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章 全新微瑕,售出概不退换
作者:厘木   离婚律师兼职当媒婆,全网麻了最新章节     
    然而面对李杭的解释,瑶瑶又是已读乱回。

    “怎么会没关系呢?要不是他当着外人的面提退婚,别人不可能知道这事,也不可能传到全村人都知道,让我没脸见人。”

    “……只是当着外人的面提退婚,是构不成侵犯名誉权的。”李杭心累地说。

    李杭笃定的语气,让瑶瑶的希望又浇灭了一点。

    瑶瑶不太情愿地说,“那好吧。”

    李杭还以为她是接受了,正准备说拜拜的时候。

    她很快又提出了另一个逆天的观点。

    “但是我损失的不止这些呢。要是我真的被退婚,那老家的人以后再给我介绍对象,肯定都知道我订过婚还被退婚了,在人家看来我的条件就不好了,我以后再想找到条件好的对象就很难了。”

    瑶瑶又接着说,“而且,我跟他相亲认识,谈恋爱,订婚,到现在也两年多了,他跟我耗了两年多的时间,最后又说退婚,那这两年时间我就浪费了。”

    “这个我也不能要求他给我一些补偿吗?”

    【我好像听不懂她在说什么】

    【难评,第一次听到这么逆天的观念】

    【这是把自己当成商品卖了吗?用了两年要退货,还要收一个折旧费是吧?】

    【订婚前是不是还要说一句,全新微瑕,一旦售出,不退不换?】

    ……

    “你说的这个……有点类似于那种青春损失费是吧?”李杭紧皱着眉头问。

    对于瑶瑶的一些说法,他实在不理解,但作为律师,只能尊重咨询者。

    瑶瑶说,“我不知道在法律上叫什么,但是我刷网上看到,有些人都是会给一些这样的补偿啊。他耽误了我的青春。”

    似乎是担心李杭无法理解她所遭受的这种“损失”,瑶瑶还特地举例说道,“就这么说吧,要是两年前,人家能给我介绍一个不到30岁,有房有车的成功男人。现在就只能给我介绍一个35岁没房没车,只能打工挣点小钱的男人,要是还想要条件好的,有房有车的,那就只能是离异过的男人了。”

    李杭说,“我接案子的时候也遇到过这种“青春损失费”的纠纷。尤其是在男女双方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比方说谈了七八年恋爱,除了领证,生活方式跟夫妻没啥区别。这时候闹分手,一般就会有一方要求要这个青春损失费。

    瑶瑶赶紧说,“是啊,没错!我现在也差不多是这种情况。”

    “你先听我说完,“青春损失费”只是民间的一个通俗说法,法律上其实没有这个概念。”

    “所以一般法院认为索要青春损失费,是违反公序良俗的,所以不会支持这种诉求。毕竟青春这个东西,你怎么去用金钱来衡量呢?也没有一个规定的衡量标准是吧?”

    “但是也有的法院会按照精神损害赔偿来理解这个所谓的青春损失费。”

    听到这里,瑶瑶又激动地插嘴道,“那我就索要精神损害赔偿,是不是就行了?”

    “不是。因为分手而索要精神损害赔偿,存在于你们有婚姻关系的前提下,而且是要男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但你们现在只是订婚,订婚关系不是受法律保护的关系。自然也不适用这条法律。”

    【她真的把自己当婚恋市场上的商品了吧,还在这算自己的价值呢?门当户对算是给她玩明白了】

    【好像知道被退婚的原因了】

    【虽然很残忍,但这就是现实啊,没什么好嘲讽的吧】

    【我是在清朝的直播间吗?】

    【看得出李律已经很努力地在克制自己了,我感觉他的表情已经在骂人了,哈哈哈哈】

    【要是真的支持什么青春损失费,那女方能向男方索要,男方是不是也可以向女方索要了?谁的青春不是青春,就一个人有损失是吧?】

    ……

    瑶瑶还是不放弃,又坚持说,“但是我在网上就是刷到了……”

    李杭满脸的无语,“你说在网上刷到的那些什么赔偿,这么说吧,如果是两个人中的其中一方自愿支付给另一方的,你们两人通过协商一致达成,那就可以。”

    “只要是在不损害其他人利益,协议合法的前提下,那男方如果觉得自己违背了你们订婚的这种契约,自愿给你一些补偿,这个没有什么问题,毕竟是他自己愿意的,法律也不会禁止这种自愿的补偿。”

    “但是他要是不愿意,那你也不能硬要人家给啊,没有法律依据。你要是要到法院去掰扯这个事情,想让法院判他给你补偿,基本上也是要不到的。”

    瑶瑶听完,气愤地说,“凭什么啊!现在是他主动说要退婚的,而且我也没做什么不好的事,他提退婚就一个理由,不想结婚了。又不是我的问题,凭什么他能把彩礼都要回去,还什么都不给?”

    李杭刚刚说了那么一大堆,道理她估计没听进去多少,光听见一个“要不到”了。

    李杭已经放弃了讲道理,摆烂地说,“没有凭什么,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瑶瑶支支吾吾地憋了半天,憋出来一句,“我跟他订婚之后,我就把工作辞了,按照我原本的收入,我一年也能赚个十万块左右。相当于我因为跟他订婚,损失了十万块钱,这个钱能不能要求赔偿?”

    李杭实在是没想到,继“名誉损失费”、“青春损失费”之后。

    她竟然还能想出一个“误工费”。

    说她不懂法吧,她还能举出三个损害赔偿的名目来。

    说她懂法吧,这三种损害赔偿一个都不适用,纯粹是瞎搬硬套。

    这难道是薛定谔的法盲?

    【啊?啊?这也行?】

    【她的小脑袋瓜子里到底装了些什么东西啊?法律人听了又想哭又想笑】

    【订婚之后辞职不工作了还有理了,还想躺一年就把工资给赚了呗?】

    【她好努力……短短几分钟想出了三个角度想要讨一点赔偿,可惜,都不受法律支持呢】

    【足浴店办个年卡都不用这么贵,这个一来就是几万几万的,吓都吓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