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官场险恶下与王巩的铁血交情
作者:耕文轩主人   东坡往事最新章节     
    身处底层官僚的热血青年苏轼,胸中自然也逃不过为了实现自己人生抱负的努力向上,但作为封建的皇权,那才是压倒一切的唯一的神圣准则。

    在苏轼的心底,肯定有一些所谓的肺腑之言特想叫皇上知晓。“愿陛下结人心,厚风俗,存纲纪。”还想说,“国家之所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深浅,不在乎强与弱,历数之所以长短者,在风俗之厚薄,不在乎富与贫”,他始终反对“言利”,不满旨在“生天下之财”的王安石。

    其实,在今天看来,王安石也确无私心,而是囿于所谓的“历史局限性”里面,并在自己也不能改变的皇权社会的国情里在做着垂死的挣扎。

    而苏轼呢,此时还是一位涉世未深的文学青年,他有着文学青年所特有的与世无争和浪漫的想象力,“君子耻于言利”的思想是所有文学青年支撑其斯文形象的底气所在。

    诚然,认为文化人不该谈金钱,古已有之。用老话来讲,即“耻于言利”。这句话,常与“君子固穷”绑在一起,实则这二者之间,并无逻辑可言。

    耻于言利,成因多多。这里且说最重要的两点。

    首先,我们中国的政治与文化传统,惯于把义与利、道德与利益对立起来,置入二元论的窠臼,如鱼与熊掌,迫使世人只能选择其一。对此,恐怕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前者,哪怕内心明明倾向于利益,却碍于道德压迫,不敢公开表示。事实上,义与利、道德与利益未必构成二元关系,有时恰是一体,追求、捍卫正当利益,如自家房屋的产权、自家土地的粮食、自家亲人的性命,就正契合道德的要义。若要硬生生把二者割裂开来,甚至使它们势同水火、势不两立,这种行径,本身便不道德。耻于言利并非君子、读书人的专利,而是弥漫于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习气,所有人都被教导:利益与道德对立,重利是一种恶行。由此,利益观被损害者,十之八九。

    其次,义与利、道德与利益的二元化,不仅是一个思维问题,还是一个道德和政治问题。把利益放在道德的对面,形成如同参商的两极,首先基于传统道德哲学的需要,使道德批判的力量最大化,对于一切逐利的言行,不管三七二十一,抡起道德棒子打将过去,所向披靡,无往不胜。传统政治教育同样以道德为根基,权力者教化万民,德字为首,公而忘私,义字当先,重义轻利,遂导致一些民众不愿言利,一些民众不敢言利,这么一来,政府则可从容、大肆掠夺民众的正当利益,与民争利的难题迎刃而解:

    被驯化的民众既然不争,正好便于贪婪的政府予取予求。

    这还不算,再后来,苏轼还因为一篇《策问》而遭到台谏官的诘难,从而不得不又写两篇为自己辩解的札子为自己勉力洗白。

    宋代台谏官员的兼职类型在不同时期有所不同,台谏官虽然人数不多,品级也不算高,但却是政治生活中一股非常重要的力量,有时甚至起到制约宰相权利的作用。

    北宋时期,台谏官先后兼任仪仗使、卤簿使等礼仪类职务,此外还有兼任法典条文详定与编修官、理检使、判司农寺、判国子监等。

    苏轼在《策问》中委婉地劝谕神宗仿效仁宗的“忠恕仁厚,含垢纳污,屈己以裕人”,谁知被谏官抓住了把柄,说里面的“偷”与“刻”二字有讥讽神宗朝的意思。苏轼真是百口莫辩,深感官场的险恶,不过,这还是他初涉官场,险恶比之更甚的还都在后面。

    在苏轼六千言的上书中,对王安石裁减宗室恩数,诏裁宗室授官法及恩例,苏轼还是极为赞许的,认为“此实陛下至明至断,所以深计远虑,割爱为民”。

    此时的苏轼还有一位同事叫王克臣,字子难,河南府人氏。北宋勋臣王审琦之曾孙。后来的元祐三年,王克臣以朝议大夫的身份出知郑州,故后人称之为王郑州。

    闲下来时,苏轼与赵抃(高齐先生、清献公)一起出游。正好山东人王巩来苏轼处拜访交流,苏轼对这位小自己十一岁才二十出头的小青年很是喜爱与尊重。

    王巩,字定国,自号清虚先生,莘县人,王旦之孙。

    苏轼后来因“乌台诗案“被捕,好友王巩也受到牵连而被处置。御史舒亶奏曰:“(苏轼)与王巩往还,漏泄禁中语,阴同货赂,密与宴游。”于是时任秘书省正字的王巩不久便被贬到宾州(今广西宾阳)去监督盐酒税。在20多位“乌台诗案“案犯中,王巩是被贬得最远、责罚最重的,这使苏东坡很内疚。

    所以,后来王巩在宾州期间,苏东坡还给他写过很多书信,一再表示王巩因自己而无辜受牵连,遭受了那么多苦难,他感到很是内疚和难过。好在王巩非常达观,他为了安慰苏轼,则在给苏轼的回信中大谈道家长生之术,说自己正在宾州修行。当时苏东坡很喜欢广西的丹砂等特产,便从贬谪地黄州致信对王巩说:“桂砂如不难得,致十余两尤佳”,亲密之情溢于言表。

    对于王巩这位小青年的才学,苏轼是十分激赏的,“王郎年少日,文如瓶水翻”。

    王巩是苏轼众多好友中非常重要的一位,他们两个人有着共同的爱好,交流起来十分地有默契,因此王巩与苏轼之间的关系一直都保持的非常好。

    另外,王巩的书法也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苏轼的影响,他的草书让人看上去感觉奔腾洒脱,非常具有气势。他和苏轼一样都是十分注重自然和字体之外的功夫,每一个字看上去线条都十分的顺畅。王巩和苏轼之间的许多交流都是围绕着诗词和字画,双方都对这些方面有着浓厚的兴趣,而且在许多方面的见解都是相同的,因此才有了他们之间的默契。

    除此之外,王巩和苏轼之间的友谊也让人们十分的敬佩和羡慕,在平时两个人都喜欢喝酒,在喝酒之后洒脱风流,有时候会一起挥毫泼墨,有时候却只是简单的把酒言欢。最重要的是他们之间的感情经受得住任何磨难的考验,在乌台诗案发生了之后,身为苏轼的好友王巩也遭受了无妄之灾,被朝廷派遣到了僻远的宾州(今广西宾阳县境内)。可是在这样的时候他和苏轼之间依旧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他们对于政治闭口不谈,也对自己的处境没有半点的抱怨,依旧像平时一样交流诗词书画的看法。王巩和苏轼之间这种患难之交获得了很多人的称赞。

    王巩在北宋中后期的历史上,是一个很活跃的人物。这倒不是因为他在政坛上春风得意,官高爵重,而是因为他正直的品格和傲世的豪气,以及与苏轼兄弟的真挚友情,都为同时代人所钦重。而且他一生勤于著述,是三槐王氏中唯一有著作流传至今的人。不过,王巩这位汴京官宦子弟入仕,靠的是恩荫,初时补为校书郎(也就是说。没有参加过科举考试)。

    有一天,王巩得了唐朝僧人释僧藏的七张传世真书纸本作品,来求苏轼为其藏本后面来一篇跋文,这种传世的纸本不好得到。

    但王巩绝不是凡人,其爷爷王旦,字子明,大名府莘县(今属山东省聊城市莘县)人氏,北宋初年名臣,兵部侍郎王祜之子。宋理宗时位列昭勋阁二十四功臣之一,获赠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魏国公,谥号“文正”。其外公乃张士逊,字顺之,襄州阴城(今湖北老河口)人。北宋政治人物、诗人。官至礼部尚书、刑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赠太师,兼中书令,谥号“文懿”,仁宗朝曾三次拜相,仁宗优诏拜太傅,进封邓国公(今河南邓县一带)。

    所以,大家可知,僧藏纸本的珍贵,之所以把珍贵的东西拿出来让苏轼来题跋,可以知道苏轼在王巩心中的分量了吧。

    苏轼题写了跋文后,王巩又取出来一方从他外公处得到(顺走)的一方砚台,也想让苏轼在题写一篇砚文。不管咋说,从今天略带历史眼光的角度来看,王巩同志还是挺会找人,挺有眼光的,我们不服都不行。

    苏轼接过砚台,左看右看,再把王巩上下打量一番。心里想,这方砚台是一个邓国公(外公)的遗物,而眼前的王巩却是魏国公(爷爷)的一个遗物,两个都是宝贝。这方砚会使人想起邓国公张士逊的德行与高寿(卒年八十六岁),而看到王巩,又会使人想起魏国公王旦的斐然文采与仁爱品格。于是,就把这个真实的想法化成了《邓公砚铭》。

    说起来,这件事做得还挺有创意的,也属实符合苏轼的文人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