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典韦募‘兵’上
作者:称孤道寡登徒   汉末一闲人最新章节     
    但现在,他不在乎汉律了。

    先生是如真人一般的天中仙圣,他之神通,天地之力也盖莫能当,在他门下,何惧汉家刑法威严,怕是连天子也要为之俯首。

    今日,他大胆驱赶乡中汉家官吏,就是这种信心的明证。

    以往的他唯唯诺诺,现在的他重拳出击!

    横扫一切不服,真舒畅。

    ……

    这群汉官也算是倒霉,先被李生欺凌了一番,李生这厮在乡中为恶少年做事时,就遭到梅乡汉官的厌弃,因着恶少年是现行秩序的挑衅者,他们或自觉,或不自觉的毁灭着现行的公序良俗。

    然后李生杀黄巾得势,就反将他们霸凌,不叫他们吃饭,动辄棍棒交加。

    然后李生没了,他们回到梅乡,但已吾俨然不是他们熟悉的已吾,汉家的威严,他们存在的根基俨然已经被黄巾所动摇。

    虽然仍有很多人因为惯性而服从于他们,但他们心中却始终不安。

    奈何不知道如何解除这种不安,于是他们就只能坐卧皆在治所,不回家。希冀能借着治所的庄严来驱散不安。

    于是今日就遭到典韦的凌辱,长戈有丈长,不方便携进屋中,不过他今日有了手下。

    正所谓:一朝权在手,就把令来行。

    他就吩咐手下带上他的一双铁戟,没成想正好派上了用途。

    好一员威猛的壮汉,拎着两杆短铁戟就龙行虎步的冲进了梅乡治所,喝一声:“某家巫来山典韦!此房今日我巫来山要用,尔等还不速滚!”

    谁敢发声质疑!

    但凡有人迟疑,他就摇动铁戟,发出‘呼呼’的破风声音。

    典韦的声音,经过时间的酝酿,已经成了已吾县中不朽的传奇。

    四百年来,谁敢在已吾公然杀汉官?!除新朝乱政,大抵也就只一个典韦而已。

    四百年,多少个日子,又是多少个阴晴圆缺,却也只一个典韦使其中的某天被历史铭记,成了史书上的某种标的。

    已吾县的历史也被分成三截,前一截平平无奇,无人愿顾。后一截,也是如此。

    只是典韦杀汉官李富的那一截,那一天,变成了已吾被人们记住,回顾的理由。

    小城四百载春秋,典韦一人著其史。

    不亦壮哉!

    好在梅乡汉官识趣,没让今日的梅乡发生血案,也是他们不幸,若让典韦屠戮,说不得他们也能在历史上留下姓名。

    典韦占了梅乡治所,但并不使用,退出来到门前,将铁戟交给手下,自己则拿回长戈。

    哎。

    铁戟成旧日爱,长戈是今时欢。

    长戈真有好颜色,典韦爱煞银色光。

    不过,典韦最善使的还是铁戟,日后要有机会,是一定要将长戈融化,锻造成短铁戟的模样。

    长戈只得一时欢,短戟才是永恒爱。

    今日梅乡各里仍有地方在分粮,不好做招募事宜,典韦就叫众手下在梅乡宣传招募事宜,其后再往梅乡各里前去招募。

    梅乡所在是一乡精华集聚,人口也是最多,只是也如各里一般,不大。

    不一会,梅乡治所门前就跑来近百人,有老有少,青壮最多。

    但是典韦却不急着开始,像是在等待什么。

    哪怕人群中出现不耐烦的声音,他都不为之所动,只是眼中的急色出卖了他,叫人知道,他并不是那么从容。

    ‘滴滴——’

    人群外传进来奇怪的声音。

    众人被吸引,皆是望去,然后个个皆是骇然,却是一个怪物正在向他们驶来,让他们没能拔腿就跑的,是怪物上坐着一个人。

    众人哪怕没见过骑马,骑牛,但好歹也都知道骑这个动作。

    因之,众人就没因此而逃散,反而呆呆的,想要更看清那怪物的模样。

    咦,花花绿绿的,还真好看!

    莫说红配绿,赛狗屁!

    这句话固然在后来的时光中是正确的,但在它未诞生之前,红配绿这种鲜艳的颜色搭配,在人们看来,确确实实是美的。

    是很美的。

    想想吧,当穿的所有衣服都被喜得掉色,人们也勉强习惯了掉色的衣服,就在这时,一道极其鲜明的颜色——耀眼的红!怡人的绿——撞入人们眼帘,谁能不喜欢呢?

    典韦将长戈交给身边属下,排开众人,走进众人眼中的‘怪物’,同驾驶怪物的人说话。

    “贾风,你终于来了。”

    典韦不失抱怨,目光一扫车斗,看到里面的事物,心中的石头也终于松下。

    贾风也大舒了一口气,为了将这辆电动三轮驶来梅乡,他一路提心吊胆:“终于到了。”

    没错,众人眼中的怪物就是电动三轮。

    “典三!”典韦叫道:“带人过来把石头取下。”

    典三,不言自知,是典家人也,这简单两字,却也真个是此人的大名。

    他是个瘦削汉子,莫说他,其实典家人都瘦,全家精华都似豪赌般集中在典韦一人身上,就为搏一个出人头地的机会。

    也就一个典衣稍好,能壮实些。

    “遵总管命!”

    这一家是怎么回事?回复都是一致的与众不同。

    典韦在族中辈分不高不低,奈何典三的辈分比他大,所以不能像典衣般称他大兄,以此回复。

    所以避年龄辈分不谈,只提典韦‘官职’——所谓领队总管。

    今日的招募不比之前,乃是择优录取,也不比领队选拔,那是优中选优,而且是小范围选拔,今日即不是优中选优,更是大范围招募。

    为了避免有人成为沧海遗珠,从1v1的选拔模式中落选,所以今日招募的方法是设置条件。

    通过条件则通过招募。

    首先一条就是身高体重,该条件因为目前没标准仪器,更何况也没有适合大众的标准——

    这种标准需要调研,不能华十二一拍脑袋,定个一米七的标准,单这一条,就能汰除大汉百分之七八十的人群。

    所以华十二就交给典韦裁决,只要他看中,这条就过,但决不能说没有。

    标准其二,就是举重,目前粮队中虽有大车代步,但仍有相当的工作需要人力,所以被招募者没有力气是万般不行。

    标准其三,就是脚力,这条目前来看,是最容易通过的,今时今日,那个农民不是铁脚板,甚或都没有几个穿鞋的。

    草鞋在这个时代都是贵重物品,因此有个称呼,唤做“不借”。

    所以呀,休要调笑刘备卖草鞋,以为他贫穷,贫贱,其实呢,鞋子确实是这个时代的痛点,他是切实的抓中了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