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枭臣第四卷涿鹿天下第四百六十六章黑市大姐头羊辜佑怎么也不会想到萍水相逢的宁小川居然会是礼国公府上的公子,也不会想到面前的男子会是当朝宰相。
看着惊讶的半天说不出话的羊辜佑,宁枫轻声一笑,“不必太过惊讶,能去殷都国子监求学的都是当世才俊,宁府的大门永远欢迎你们这些身怀大才之人,羊公子请入座。”
看着如此客气的宁枫,羊辜佑半天都没适应过来,赶紧拱手道,“多谢宁公子。”
宁枫稍稍一愣,或许是许久没有听到有人喊自己宁公子的缘故吧。
入席跪坐,火炉煮酒,摆在羊辜佑面前的是一个青色玉酒杯,上面雕刻有鲤鱼戏荷,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
“听五弟说,你并不喜欢读书,既然不喜欢读书,为何又要去国子监呢?”宁枫挥了挥手,身边的丫鬟挪步过来,端起火炉上的酒壶,帮两人添酒。
羊辜佑尴尬一笑,摸了摸脑袋,“我父母一直想让我有出息,能出人头地,在咱们大奉出人头地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读书去做官,要么修武参军;我这个人不通武道,能走的路就只有读书了。”
“一边不喜欢读书,一边又把自己读到了国子监,羊公子确实是个难得之才啊。”宁枫举杯饮酒,笑着说道。
“公子过誉了,其实我并非讨厌读书,而是讨厌书中写的冠冕堂皇的大道理,人们读圣贤书,学圣贤之礼,可是这写书的先贤怎么会明白后人所想,又怎知他们所想是读书人所想?
同读一本书,有人省身悟道,有人感怀伤今,不同之人读同一本书也有不同感悟,若将这些感悟强行归于一种,并用晦涩难懂的文字记录下来,称之为所谓的先贤之礼,那这书读的未免太痛苦了。”
羊辜佑的一番话让宁枫瞬间对此人有了不一样的看法。
本以为眼前的羊辜佑就只是一个单纯的读书天才,得到宁小川赏识而推荐给他。
现在看来,是他宁枫小人之心了,读书人学书中圣贤之礼已成千年不变之风,从未有人质疑,但今天羊辜佑出现了,他用最简单的话说出来最难的道理。
读书不应该是读死书,也不是死读书。
宁枫捋着新蓄的胡须颔首道,“质疑先贤之礼,你这读书读的倒真是让人意外啊。”
“也不能叫质疑,我只是不懂罢了,或许我并不适合读先贤之书。”羊辜佑摇头笑道。
“因时而立,因事而行,不拘泥于过去,不妄尊于未来,羊公子,你并不是不适合读书,而是太适合读书了。”宁枫举杯相敬。
羊辜佑同样举杯而敬。
一个不喜欢读书的读书人从书中读出了黄金屋;而那些一个个以读书人自居的学子却只能从书中看出钱罐子,这多少有些讽刺。
读书人读书悟道,上报国家,下安黎民。
这话到底是对是错,从宁枫角度来看,是对的;但从羊辜佑的角度来看,这话并不完全对,报国安民,没错,那自己呢?
难道为了国家,为了黎民就非得牺牲自己吗?若是连自己都不顾了,又拿什么报国安民呢?
在羊辜佑看来,这话应该是。
读书人读书武道,修身为己,上报国家,下安黎民。
若不为己,谈何为国。
……
殷都黑市。
披着年过古稀老人皮囊的女子静静的看着面前桌上的信件,无奈叹气,“连老妖怪蒋圣钦都解决不了这个宁小川,看来这人确实有些本事。”
身后黑衣人默不做声,女子一把撤掉脸上的面具,露出原本的美女身姿。
“你们在这等着,若是那人来的话,把人家钱退还给人家,再多给一半,咱们生意没做好,该赔。”女子拿起桌上的信,往房间深处走去。
身后黑衣人伫立拱手。
顺着房间一直往深处走去,一道铁门镶在前面正中央,女子抬手按向铁门,一道真气顺着手臂轰出,砸在贴门上,一声闷响传来,铁门徐徐打开。
铁门朝着两边缓缓打开,露出一条挂满油灯的走廊,走廊中一股血腥之气扑面而来,女子早已经习惯这种气味,随意的挥了挥手便往深处走去。
穿过走廊,来到尽头深处,这里别有洞天。
一道刺眼亮光扑面而来,与之一起的还有嘈杂叫喊声,走廊的尽头,一个规模宏大的地下交易市场映入眼帘。
顺着女子的目光看去,映入眼帘的便是一排接一排的摊位,摊位的主人衣着朴素看起来就和普通人一样。
但你若是把这些敢在黑市里做生意的摊主当成普通人的话,那你就要倒大霉了。
曾经就有一个刚入黑市的杀手为了一把镔铁剑找人家摊主的麻烦,那个摊主是个衣衫破烂的且年过半百的老头。
那个杀手或许是看人家好欺负,就要着人家麻烦,结果话还没说两句,就被一剑割喉,杀他的那把剑就是那把镔铁剑。
杀人对于黑市来说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殷都黑市虽然认钱不认人,但也有自己的规矩,尤其是在这市场之上,你随便遇到一个人,很有可能就是手上沾着数十条人命的顶级杀手。
能进入黑市的,那个是好欺负的主,不管你在外面如何威风,只要是来到黑市市场,都得夹着尾巴做人。
这里的摊位上应有尽有,有宝剑大刀这种杀器,也有毒刺毒针这种上不了台面的暗器,只要你有钱,这里还有武学秘籍和修炼功法,护体软甲铠甲更是数不胜数。
在黑市上有钱可以买到任何东西,在黑市最北边的角落有一个挂着羊头的肉摊,在这满是杀手的黑市上出现一个肉摊咱们看都别扭。
但是你若把他当作普通肉摊就错了,毕竟这个肉摊是不卖肉的,肉摊后有个小门,推门而入,你就会发现,这门内全是头发是插着芥草的西羌女子。
这些被北蛮人掳掠而来的西羌女子手戴镣铐蹲在角落,衣衫破烂勉强蔽体,一个个眼神中满是恐惧。
女子头发插着芥草就说明这个女子还没有被买走,而那些被买走的女子则会被标上买家特有的标志,以免误会。
黑市的交易就是如此,只要有钱,什么都能买到。
刚入黑市的女子整理了下发饰,小心的走下台阶,顺着黑市街边往前走去,路过摊位的时候,不管是老的少的,看到女子过来,都会客气的喊一声,“香姐。”
谭香儿,这是女子的名字,也是殷都黑市背后的名字,殷都黑市的创始人就是谭家,当然这事只有在黑市有资历的人才能知道,一般的黑市杀手是不会知道这么多的。
谭香儿虽然年纪不大,但是手段却不少,二十多岁就能稳坐黑市一姐,没有点手段是不可能的。
常年混迹黑市的人都会告诉你,别惹这个女人。
谭香儿来到一个卖短刀的摊位前,轻轻俯身,摊位的老板是个瞪着大眼睛的小姑娘,小姑娘扎着两个羊角辫,七八岁的年龄,看着面前的大姐姐,小姑娘怯生生的盯着眼前的陌生人。
谭香儿随意拿起摊位上的一把短匕,轻轻一笑,笑起来就像初夏暖阳一般,“妹妹,这个匕首怎么卖?”
小姑娘摇了摇头,往摊位后看去,看到有客人来了,一个住着拐杖胡子拉碴的男子赶紧走来,陪着笑说道,“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刚刚去解了个手,这不是香姐吗?一把小匕首而已,香姐要是喜欢的话,拿走就是。”
谭香儿微微皱眉,看着男子仅剩的右腿,叹气道,“你家丫头多大了。”
男子宠溺的摸了摸小姑娘的脑袋,轻声说道,“八岁了。”
“八岁的小姑娘不去外面学些女红手艺,留在这里干什么?你看哪家当爹的愿意自家女儿在这种地方。”谭香儿看着小姑娘,沉声说道。
老板尴尬的摸了摸脑袋,“丫头是在黑市出生的,她娘就是干黑市这行的,前些日子出了意外,就剩下我和丫头了,这丫头平日里是不出门的,今天我实在是抽不开身了,就让她来帮帮忙。
不满香姐你说,其实我和我家那口子本来想着攒些钱就带着丫头离开这里回老家本本分分过日子,谁曾想除了这档子事。
我这副样子,也就能在黑市摆摆摊挣点钱,要是去了外面,别说养活丫头了,就连我自个都不一定能填饱肚子。”
谭香儿拿起匕首,从腰间拿出一张银牌放在老板面前,沉声道,“别让丫头摆摊了,收摊后把丫头送我那里。”
“真的吗?太感谢香姐了。”老板眼眶通红,激动的喊着。
谭香儿无奈摇头,转身离去,即便是走了很远还能听到老板激动的哭声。
他一个断了腿的男人确实很难保护自己女儿,他也怕啊,他也怕自己死后自己的丫头被送到北边那个羊肉摊,成为有钱人的玩物。
而在黑市,能让自己女儿不受委屈的,只有香姐。
这一点,谭香儿又何尝不知。
她七岁就在黑市混了,什么人没见过,老板的心思她怎么会不知道。
这种情况她已经不知道碰到多少次了,不管别人怎么看,反正在她这里,黑市的姑娘就是她的姑娘,谁都不能欺负。
她谭香儿是黑市的天,更是这些苦命丫头的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