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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一直喝到傍晚,李破酒量不太好,但那是喝高度粮酿,而现在这样的浊酒,那真叫个千杯不醉了。
酒喝了两坛,牛肉吃了四盘,价值八十多文,着实不便宜,普通百姓,肯定受不了这坑人的价格。
没让李破心疼,但生存的压力还是扑面而来。
痛快的会了钱,程知节对李破印象到是不错,这年头,能看淡钱财的,就是好汉,所以说啊,所谓的草莽豪杰,其实大多都是酒肉之交,真正能肝胆相照的没几个。
到了店门口,还得表演一番依依惜别的戏码,一个拍胸脯保证,过两日定有好消息给贤弟传过来,一个则感激连连,保证日后必不让哥哥失望有这么个朋友云云。
然后两人这才分道扬镳。
程知节酒足饭饱,哼着小曲,迈着特欠揍的步子走了。
李破紧了紧袍子,也调头回去了人市。
这是他第一次正大光明的进入马邑坊区,颇为新奇。
左瞧右瞅,炊烟渺渺间,夹杂着大人孩子的声音,让他感觉这里的生活很安逸。
当然,这种错觉,并不能迷惑他,只是让他感觉很舒服。
阡陌相连,鸡犬相闻,邻里相知的慢节奏生活,正是后来人们理想中的太平日子,李破也不会例外。
只要上面的人别穷折腾,看着一群孩童嬉笑着跑过的李破颇觉,这样的小日子过起来,一定有滋有味。
太太平平的多好,有些家伙却非要你来我往的折腾。
李破暗自嘟囔着,脚步也放轻了不少,好像不愿踏碎这片宁谧一般。
殊不知,日后他在这里,其实折腾的也挺欢。
乱世将临,又有谁能独善其身呢?
当然,他这点小侨情,也就不用提了,要知道,自他进了马邑,手上已经有了十九条人命。
要是让那些冤魂听见这个,定要痛哭流涕,这杀人放火的班头,竟然只想过太平日子?鬼你也骗不了啊。
回到人市,李破不急不躁,继续经营他的小店铺,钱不怕多啊。
不过,两日之后,郡府户曹来人,开始给上了籍的流民分配屋宅了。
别说,大隋虽已风雨飘摇,但给公民的待遇,其实还不错。
流民们上了正籍,不但有宅地,而且,尽可能的会让他们都有屋子住。
马邑城不大,但居民其实也不多。
到了大业七年,马邑大概有三四千户左右。
和那些动辄上十万户的大城,自然没法相比,但也不是没有好处,边塞有常驻军伍,所以城里的流动人口,却也不少。
只要有了安居之所,便也不会太过发愁生计。
不管怎么说,分下来的宅地,上面大多都建有房屋,这样闲置的屋宅的来源,很是复杂,有的是家中没了丁口,有的阖家去了旁处,最多的,其实还是军人调拨,闲下来的屋子,其余种种,也不需要一一赘述了。
就算宅地上没建房屋,户曹就会将宅地弄的大一些,以做补偿。
挺人性化,也挺有效率的办事流程。
而流民们也终于到了分别的时候了。
亦喜亦忧的流民,陆续搬出了大屋,开始奔向了新的生活。
李破则将这些日子赚的钱,算了算,自己留下一些,其余都分了下去,需要建屋子的,多给些,不需要的,则少给些,全是他说了算,也没人质疑什么。
送走一拨一拨的人,李破感觉就一个字,烦。
都要来他这里谢上一番,也都要哭上一场,竟然还有人想将儿女留在他身边,做个小厮丫鬟之类的,让李破烦不胜烦。
几个镇店的猎户也来告辞,他们不能在城中久居,开春了,他们也要回去了。
这几位也是恋恋不舍,在这里,他们饱受尊敬不说,吃的也都胖了一圈,连吃带拿,却没做什么事,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大屋渐渐冷清了下来,除了李破自己雇的一个账房外,其余都渐渐换成了生面孔。
白巡市每次见到李破,都乐呵呵的,他知道,李大郎要走了,也把宝汤的方子,留给了他的侄儿,他这里,顶算没出什么力,就得了个赚钱的买卖。
当然,李破必然会在这家小店里占上一份,不过,因为没有其他人需要养着了,也就不会再占大头,让出了一部分,交给了两位巡市。
这让白巡市觉着,这娃子实在仁义,做事也有分寸,虽然另外一位巡市也分了一部分,让他有点肉痛,但这么做其实挺好,另外那位挺不好惹,只他一个人占着红火的买卖,那位眼红起来,不定生出多少麻烦呢。
于是,白巡市拍着胸脯跟李破说,不管李破去哪儿,人市这里都是李破的家,以后有什么事,也尽管来找他云云。
李破只想敲破他的脑袋,人市这种戾气横生的地方,也就你当是家了。
没让李破等几天,消息来的挺快。
罗三这天找了过来,照例大吃一顿,等他走后,李破告诉李春,收拾东西,该搬家了。
当然,不会是立即去郡府,而是搬进马邑城里。
郡府户曹给这兄妹两人分下的地方很不错,离着郡府不远,挺大一间屋宅,连带着还有不小的院子。
李破领着李春去看过,很是满意,据说以前住着个军中小校,升转去了晋阳,宅子不是他的私产,等人走了,自然也就被马邑官府收回。
显然,这也是郡府户曹那边存心照顾,不然的话,刚上籍的流民,绝对不会发下这样的屋宅。
也就是说,发到李破手里,也就是他的私产了,这肯定是刻意关照才会发生的事情。
一应房契,也已经到了李破的手里,从此时开始,李破便正式成为光荣的大隋公民了。。。。。。。。。。
而且,他外面还有产业,差不多算是顺利的进入了富家翁的行列。
两人其实也没什么可收拾的,只一人拎了个包袱,跟白巡市的侄儿说了一声,一大一小便施施然的离开了马邑人市,搬进城里去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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