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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围,衣衫不整的突厥人猛然在睡梦中惊醒,喊杀声隐隐约约传来,随后低沉的号角声便也传入了耳朵。
他们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便慌张的爬起来,抓起弯刀,冲出屋子。
他们并非训练有素的军人,草原战士大多来自于牧民,他们的彪悍和善战不是来源于训练,而是草原上艰苦的环境。
这是他们的优点,其实也是他们的弱点所在。
而当他们突然收到袭击的时候,他们的优点和弱点会同时出现,悍不畏死的反抗,加上本能般的战斗意识,让他们显得分外可怕。
但同时,他们无组织无纪律的特性,也会显露无疑。
在究竟训练的恒安镇军面前,他的弱点也就被无限的放大了。
冲出屋子的突厥人,根本没明白怎么回事,等待他们的是一阵攒射,前面的人惨叫着倒下,后面的人还在一个个钻出来,等到他们终于知道外面的危险,缩回屋子的时候。
隋军士卒便推着盾牌闯进了屋子,将一个个心胆皆丧的突厥人戮倒在地。
外围的战事,几乎是一面倒的屠杀,这明显是特种战术的变种,只不过没有那么精密,一间间屋子内外的战斗,也不尽相同罢了。
而在聚居区的内里,冲出屋子的突厥人却成为了一片混战。
冲出屋子的突厥人越来越多,和一队队的隋军很快纠缠在一起,喊杀声大作。
起着战马的隋军,开始时占据了一定的优势,将一个个突厥人砍倒在地,但接下来,箭矢成为主要的远程打击武器之后,这种优势便很快消失了。
在狭窄的地形当中,骑兵天然就是弓箭手的靶子。
一队队突厥人在将领的带领下,冲向了马厩,想要骑上他们的战马,再给突袭而来的敌人迎头痛击,这几乎是每个突厥人的必然反映。
只不过,马厩周围,却是一队队严阵以待的隋军士卒。
箭矢在空中漫天飞舞,一队队的突厥人绝望的冲向马厩,但近在咫尺,好像却远隔天涯。
他们被一片片的射倒在马厩周围,冲到敌人面前,迎接他们的是坚固的盾墙和雪亮的环首刀。
当外围的战斗结束的时候,突厥人的末日也就到了。
一队队的隋军士卒在军官带领下,不再骑乘战马,而是快步向内里突进,帮助自己的同袍,将抵抗的突厥人一群群的消灭在聚居区中。
一片混乱,李破的战术只能说制造了一片的混乱,这种临场发挥,实在让人难以恭维,因为执行战术的人不对,李破下令的时候,好像也没怎么经脑子。
不过,在纠缠当中,隋军的一个优点终于完全的显露了出来,而且越来越显著。
一直没怎么发挥作用的铠甲,在这片混战当中,让隋军士卒占的便宜是越来越大。
这是隋军的利器,但李破从来好像没怎么享受过铠甲带来的好处,一次次战斗,铠甲要么被他扔了,要么就是根本没来得及穿上。
而这次呢,几个扈从,要么还躺在床上养伤,像袁牧野,李鸦,黄友,陈三,要么骑术不过关,比如严闾人。
这让他在混战中,着实挨了两下,好在,都砍在铠甲上,砍的砰砰作响,人却屁事没有。
战后,他对铠甲这种比较笨重的东西,是大表赞赏,救命的好东西啊,以前怎么就那么嫌弃呢?
当外围隋军加入进来的时候,突厥人的命运便已无可挽回。
隋军越战,人数越多,一团团聚集在一起的突厥人,被隋军围住,乱刃齐下,看做肉泥,反抗越来越微弱,有的突厥人终于想起了突围,但大多数人,此时都无法再逃离此处了。
因为满眼都是敌人在耀武扬威,耳朵里听到的都是同族们临死的惨叫声。
只有极少数人,才能幸运的从这种骇人听闻的混战中脱离开去,撒开双腿,根本不辨方向的逃出了这个该死的地方。
衣衫不整的他们,在这样一个天气当中落荒而逃,下场也就可想而知了。
突厥人反抗最为激烈的地方,还是发生在山丘之上的大屋周围。
数百突厥人聚在一起,在这里进行了颇为顽强的抵抗。
不过,当隋军肃清了周围的敌人,围过来的时候,抵抗什么的也就不用再提了。
当太阳升起,在朝阳的照耀下,一切都的争斗便都结束了。
腰酸背痛,身子冻的已经僵硬的李破踏着一堆堆的突厥人的尸体,再次迈进了大屋的门槛。
也顾不上感慨什么,随即下令,“其他都不用管了,传令下去,进屋,点火,喝水吃饭,都缓缓,都缓缓……”
大约到了正午时候,大屋里李破席地而坐,一边烤着火,一边听着手下人的禀报。
这个时候,他已经缓过来了,只是昏昏欲睡,懒得动弹。
“禀报参军,伤亡清点出来了,我军阵亡二百八十六人,伤四百六十五人。”
李破满意的点了点头,伤亡不算多,这一仗打的还算漂亮,自己智慧超群,指挥得当,这个将军当的很称职嘛。
不过也不能怪他太过得意,这确实是个不大不小的奇迹。
一些深谙行伍的隋军将领在听到这个时候,也是吃了一惊。
要知道,早上的时候,杀的那叫一个乱,乱到什么程度呢,等到大家聚集在一起,围向最后的一股残敌的时候,将领们都惊讶而又稍带恐惧的发现,自己麾下的人都不见踪影了。
连最基本的伍这个建制,都没能保全,完全就是乱七八糟的凑在了一起,可以说,是并不知将将不知兵。
这样的混战,在他们想来,能打胜了,其实就是老天爷有眼,打输了那才叫个正常。
而这样的混战,一般来说,即使胜了也应该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结果。
不过最终伤亡却是奇怪的低,等到大家缓过劲儿来凑在一起,你看我我看你,大家心里差不多都是一个想法,难道参军是老天爷的私生子?咱们也跟着沾了光了不成?
如果听到手下们的心声,李破一定撇嘴,有什么好奇怪的,草原胡人就仗着两样,马匹和弓箭,其他的都稀松平常。
没了战马,又受到隋军突袭在先,在这里弓箭也没多大用处,而且,混战对隋军不利不假,但草原人最不擅长的也是这个,隋军伤亡大了才叫奇怪呢。
他这个战术,说起来一点不稀奇,目的也只有一个,尽可能的将敌人留在这里。
如果一开始就骑马冲进来,三千多突厥人啊,开始的时候隋军也可能占据优势,但等突厥人骑上战马,面对疲惫的隋军的时候,那战果也就不好说了。
这一战,再次显示出了李破在战场上的敏锐直觉。
当然,这一战最为重要的是,用李破曾经说过的话来讲,那就是他用敌人的鲜血和尸体,染红了自己的官服,用到现在,那就是彻底奠定了他在恒安镇中的地位。
甚至于,在某些不知所谓的家伙心目中,还给李参军弄上了一层比较神秘的光环。
很快,战果也出来了,杀敌三千二百余人,顶算是全歼了这支突厥骑兵。
没有什么俘虏,混战当中,你放不放下武器,我上去都是一下,杀红了眼的隋军,都普遍认为,死了的敌人才是好的突厥人。
不过也不能说一个俘虏也没有,现在就跪倒在李破面前一个。
“将军饶命,将军饶命。”
当时李破就乐了,他终于能从别人嘴里,听到一句耳熟能详的话了。
纯正的晋地口音,不用问了,标准的带路党。
别看他现在这么可怜,磕头磕的脸脑门上都带了血了。
实际上,这个家伙贼着呢,竟然混进了隋军当中,还没被人发觉,没点本事和胆量,怎么能做到呢。
只是这个家伙逃走的时候太过慌乱,终于被人揪住一顿好打,也幸运的成为了唯一活下来的俘虏。
步群现在很有点狗腿子的潜质了,为了弥补之前犯下的错误,他第一个带兵冲上了小丘,连斩数人,粉碎了突厥人最后的抵抗。
这会儿,又将俘虏亲自带到了李破面前。
是的,这个家伙虽然心思多了一些,但也同样是个凶猛无比的家伙。
当然,他之前的那点不服气,也在这场大胜面前,彻底烟消云散了,尤其是吧,他也确实对传闻中李参军的种种手段有点发悚。
他见这人还在哀告求饶,李破连眼皮子都没抬,心里立马跳了跳,有了拍马屁拍到马腿上的感觉。
想也不想,上去就是一脚,将这人踢翻在地,转过脸来,就谄媚的笑着凑了过来,“参军,这人到是没多大用,不过他说的一些事,也不知是真是假……”
这下李破终于有兴趣了,“哦?他说了什么?”
(昨天加更一章,今天又得拼命了,阿草买的键盘还没回来,手腕是真疼,你说说,北雄一个盟主,一个长老,一个堂主,这么多的舵主,就没个会按摩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