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肉甜多汁,也有后遗症
作者:笑看风云再起   大唐:开局把李世民当亲爹最新章节     
    时间进入了七月份。

    关陇大地的土地上,整整三个月滴雨未落了。

    大片的土地裂开了口子。

    好像张开嘴,向老天讨口水喝。

    百姓们,现在才发现,官府的通知是非常正确的。

    若是秋种的种子播撒在田地里,庄稼即便出苗,也绝对保不住。

    更何况,往往大旱之年,伴随着的就是蝗灾。

    就在土地荒废,百姓无所事事的时候。

    朝廷的布告,开始在各地张贴开来。

    今科科举状元郎,发明制造出刻印书籍之法。

    即日起,各地开始修建学堂。

    所有适龄少年皆可入学。

    朝廷将分批,为各地分发书籍,愿意承担教学的先生,朝廷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

    此消息一出,各地一片欢呼沸腾。

    各地奏折齐聚李世民的面前,奏折之上尽是欣喜之词,让李世民最近,一直心情大好。

    御书房里。

    李世民一边饮茶,一边批阅奏折。

    突然,李君羡急匆匆快步而来。

    “陛下,庄园周边暗探来报,庄园里种植的红薯,有要收获的迹象。”

    听了李君羡的话,李世民立即站起身来。

    “来人,立即传诏宿国公父子。”

    没过多久,程咬金父子,便出现在御书房外。

    “臣,知节携犬子,参见陛下!”

    “知节,处默,坐!”

    李世民微笑着,示意二人入座。

    程咬金知道,这是又有新任务了。

    这任务经常有,您倒是来点实际的封赏啊!

    天天画大饼!

    有意思吗?

    不过,程咬金也只是敢在心里滴咕滴咕,脸上笑的跟菊花一样灿烂。

    “知节,朕刚刚得到消息,根儿那边的红薯,就要收获了。”

    听了李世民的话。

    程咬金父子齐齐眼睛一亮。

    这个任务可以有。

    红薯,他们可是从未品尝过的。

    啥滋味还不知道呢!

    “陛下,此事包在俺老程身上,俺去给殿下收红薯去。”

    “俺身子骨硬朗着呢,一日十二个时辰,可以干他十个时辰,没有任何问题。”

    李世民嘴角抽搐一下。

    狗日的程咬金,你以为老子不知道,你想去干嘛吗?

    还一日十二个时辰,干他十个时辰都没有任何问题?

    吃十个时辰没问题才是真的!

    “知节,你能如此说,朕心甚慰。”

    “不过,朕觉得还是让处默前往,更适合一些。”

    李世民话音落地,程处默立即恭敬的施礼说道。

    “陛下圣明,处默自当为陛下尽心效力!”

    程咬金牙齿咬得咯嘣作响。

    狗日的,竟敢明目张胆拆老子的台。

    若不是在御书房内,程咬金保证一鞋底就呼过去了!

    “处默,你现在就过去吧,在庄园里多住几日,好好陪陪李根。记住一定要统计好红薯的产量,到底亩产多少?”

    “处默谨遵陛下口谕!”

    看着程处默离开御书房,李世民嘴角弯起一抹弧度。

    刚刚程咬金的表情,李世民自然察觉到了。

    若是让他和处默一起离开。

    保不齐,处默得受一顿皮肉之苦。

    程咬金打儿子,可是誉满整个长安城的。

    打起来,就跟打别人家的儿子似的。

    下手之狠辣,可谓是罄竹难书!

    程处默返回程府,跟母亲打声招呼。

    骑上骏马,便直奔启夏门。

    出了启夏门,一路风风火火直奔庄园而去。

    四只狗狗,原本在庄园欢快的看着众人收获红薯,那一个个又红又大的红薯,馋的小黑它们直流口水。

    不过没有主人允许,它们也不敢轻易下嘴。

    突然一股熟悉的味道,传到狗鼻子里。

    在小黑的带领下,四只狗狗,欢快的往庄园门口跑去。

    “哥,有人来了。”

    长乐正在美滋滋的抱住一个硕大的红薯,啃的十分香甜。

    就连李渊也是甘之若饴。

    已经连啃两个了。

    此物肉甜汁多,爽脆可口,亦果亦蔬,实在是妙不可言!

    “乐乐,若是哥没猜错的话,应该是熟人,而且很可能是处默哥来了。”

    李根话音落地,长乐举目往门口望去。

    “哥,还真是处默哥呢,他可是好久没来咱们庄园喽。”

    李根拿起一个又红又大红薯,往门口迎了过去。

    “处默哥,你可真会挑日子,今日刚刚开始收获红薯,就被你赶上了。”

    李根微笑着,将手中的红薯递了过去。

    “去那边水桶里去洗洗再吃。”

    看到程处默抓起来就想下嘴。

    李根苦笑着摇摇头。

    程处默将红薯洗干净,便开始大口咀嚼起来。

    “嘿,七弟,这口味不错啊,又脆又甜,水还多。”

    “处默哥,生吃虽然可口,还是煮熟和烤熟更美味,不过吃多了也有隐患!”

    听了李根的话,程处默啃着红薯,开口询问道。

    “七弟,这么好吃的东西,有何隐患!”

    “处默哥,这玩意生的还好,熟的吃多了,会……”

    李根靠近程处默耳边,低语一句。

    惹得程处默哈哈大笑起来。

    “俺还以为是啥隐患,不就是放屁吗?俺喜欢的很,听听响声多好,要不然无聊死了!”

    李根对处默这番话,真是无言以对。

    “好吧,既然处默无聊,那就帮忙收几日红薯吧,正好我们现在人手不足,连乐乐和爷爷都帮忙干活了。”

    “好,让爷爷和乐乐歇着,俺有得是力气!”

    一个红薯很快被程处默,啃的一干二净。

    二人走到地头前。

    “七弟这玩意咋整?”

    李根让有光和有亮送来工具。

    “处默哥,你力气大,可以试试直接拔起来!”

    “好嘞!”

    程处默直接弓腰撅腚,双手抓住红薯秧根部,深吸一口气,腰部勐一用力。

    一株红薯秧被他连根拔起。

    “嘿,这么多?”

    程处默当场就傻了。

    地面上,足足有五六个大小一致的红薯,每一个都跟处默的胳膊一般粗。

    而且比巴掌还长。

    “七弟,这样算下来,产量得多少啊!”

    “处默哥,今年这片土地,他们照顾的很好,再加上爷爷平日里赶赶野兔和野鼠,估计亩产应该在四十石以上。”

    李根的话,让程处默目瞪口呆,也让不远处偷听的李渊,眉毛跟着胡子一起跳了起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