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时代造反实录
“砰砰砰……”
一连串清脆的枪声有规律的在泉州港附近的楚军军营里响起。
这种枪声跟之前的燧发枪的枪声比起来有很明显的区别,清脆了许多,声音也更加的有穿透力。
这是孙翔组织了各级将领军官在用新装备的步枪进行射击训练。
沈墨让人在泉州设立的枪炮铸造厂也完成了升级,已经能够开始批量生产新型步枪和大炮了。
这种新型步枪是后装线膛步枪,单发拉栓步枪。每次射击之后,必须拉一下枪栓退出弹壳,然后重新装填子弹,然后推动枪栓上膛,扣动扳机射击。
这种步枪被命名为“复兴元年”式步枪,是楚军装备的第一款现代意义上的步枪,相比起以前的燧发枪,包括米尼步枪在内,简直就是一个跨时代的步枪,先进程度简直胜过好几个档次。
所以沈墨特意给它命了名。
泉州的枪炮铸造厂这次生产出了首批五百支步枪,第一时间就送到了孙翔营中。
孙翔亲自试枪之后,大喜过望,所以立刻下令让营中所有军官都过来一起体验新式步枪。
包括施琅和福建水师的一些将领也被邀请了过来。
虽然名义是施琅是攻打琉球的总负责人,但是福建全省的楚军名义上最高指挥只有孙翔一个人。
虽然是邀请的名义,但是基本上就等于军令,这些将领也不好不来。
虽然有些人心中会担心孙翔是不是将他们叫到军营是要立规矩之类的目的,但是施琅还是很信任孙翔的。
一番射击体验后,所有人都是眉开眼笑,对“复兴元年”式步枪赞不绝口。
楚军那些嫡系军官还算是好的,毕竟他们对于己方军中武器更新换代的速度已经比较习惯了。
但是以施琅为首的这批降将的反应就大了许多,一个个抱着手中的步枪爱不释手,那目光就像看待一个绝世佳人一样的火热。
“好家伙,我真是没想到火枪还能从后面装弹的,这样的话射击速度可比以前那种从前面装弹的要快太多了。以后上了战场,对面开一枪,咱们至少都能开个七八枪了,早都给丫射成筛子了。”
“不光是射速,这射程也远了好多啊。你看靶场后面的那棵树,距离咱们至少五六百步远,要是以前的火枪别说打中了,铅弹飞到一半都掉地上了。可是这把枪轻轻松松就能打中,这射程简直提高了五六倍啊。”
“这还不止啊,你们射击的时候没发现这枪根本不冒烟吗以前那火枪射完之后熏得够呛,都看不见到底打中没打中。现在这根本一点烟都没有,眼前看的清清楚楚的,这简直太神奇了!”
……
施琅手下那群将领在体验完了之后抱着手中的步枪热烈地讨论着,一个个激动的脸色涨红,简直比要当新郎官还兴奋。
这也难怪,作为军人,就没有不喜欢武器的,尤其是这种可以极大的改变天下大势和战争形势的划时代的武器。
施琅听着手下将领们的议论,抱着枪来到孙翔面前感慨道:“孙将军,我施琅也算是了戎马半生的人了,这辈子什么武器都见过。可是真的没有想到有生之年还能见到这么厉害的武器。有了这种步枪,这天下还有能抵达我楚国兵锋的势力吗?真不知道王上是怎么制造出这种步枪的,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从前装滑膛枪到后装线膛枪之间的确是存在着一个巨大的鸿沟的,这不光是技术的鸿沟,更是工业发展的鸿沟。
这种步枪在沈墨看来依然是个老古董,但是在其他人眼里的确是一个划时代的神器。
就跟核武器对于二战时期的人们的意义是一样的道理。
孙翔微笑道:“你以后会慢慢习惯的。这次的装备更新,你手中的步枪只是最基础的,火炮的升级更新才是最厉害的。不过火炮今天就不试验了,营中没有合适的场地。不过上次刘国轩已经替我们试验过了,不是吗?”
施琅一愣,两人对视一眼哈哈大笑起来。
上次郑军来偷袭的身后狼狈逃走的样子很多人都看到了,施琅后来通过各种消息计算过之后发现郑军舰队的确是处于火炮的常规射程之外的,并非是轻敌进入了火炮射程之中。
但是依然损失惨重,狼狈而逃,这充分证明了楚军的新式火炮的威力远超自己的想象。
“有了这些新式枪炮,我对于一举收复琉球,全歼郑匪信更有信心了。”
施琅中气十足地说道。
孙翔微微一笑,心道你还没有见到那些护卫舰以及战列舰。等这些战舰造出来下水之后,恐怕你施琅的嘴巴都要合不上了。
“孙将军,不知道现在这种新型步枪的数量有多少,能够让这次攻打琉球的士兵们全部列装吗?”
施琅忽然问道。
这显然是他最关心的一个问题。
因为这直接关系着他对于攻打琉球的作战安排。
孙翔道:“这种步枪生产不易。按照王上的旨意,这种步枪要优先列装一线部队。咱们这里虽然也是一线,但是江南老程那边,还有西北的铁牛那边也都属于一线部队,都属于优先列装的对象。咱们这边肯定没办法全部更换新枪,但是可以逐步更换。咱们福建这边,第一批可以先装备一千支步枪。这一千支,我打算全部配给这次的登陆部队。”
施琅闻言大喜,“这可太好了。有了这一千只新式步枪,我军简直就是如虎添翼啊。”
新式步枪的造价的确不低,所以要全军都列装的话,肯定至少需要两三年的时间才行。
况且,现在也没有太大的必要性全军列装,因为楚军面对的敌人相比他们,武器根本没有什么优越性,甚至还大有不如。
跟人打架,对面拿个菜刀,你却拿个杀猪刀。本来就很欺负人了,但是你却还觉得杀猪刀不够用,还要换成王八盒子,那真是太不讲武德了。
“不过新式步枪装备之后还要经过训练才能真正发挥武器的威力,从明天开始登陆部队就先留在营中训练。”
对于孙翔的安排施琅自然没有意见。
两人又商量了一些其他的细节之后,施琅忽然道:“孙将军,有件事情我们不能不防。”
“请讲。”
施琅道:“根据我掌握的情况,郑匪是跟濠镜的西洋人有往来的。郑匪军中的火枪火大部分都是从西洋人手中购买的。上次刘国轩吃了大亏,我估计回去之后肯定会联系这些西洋人,从他们手中补充火枪火炮。这些西洋人本来就对我我华夏土地野心勃勃,以前琉球就是被尼德兰红毛鬼给占了的,要不是国姓爷给他们赶跑,现在琉球还在这些红毛鬼手里呢。”
孙翔听施琅口口声声将郑军叫做郑匪,却又一直称呼郑成功为国姓爷,心中感慨施琅这人还真是矛盾。
一方面一直敬重郑成功,另一方面却又极度仇恨郑成功的子孙,非要赶尽杀绝不可。
这不知道郑成功在下面知道了会作何感想。
不过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他继续听施琅说道:
“这些西洋人一直对我华夏大地贼心不死,如果刘国轩联系他们的话,他们很有可能会勾搭在一起的。所以这一点我们不得不防。”
孙翔皱眉道:“你的意思是说这些西洋人不仅会卖给刘国轩武器,而且还有可能会派兵参与到我们跟郑军之间的战争中来?”
施琅点点头道:“很有可能。这些西洋人贪婪狡诈,刘国轩兄弟俩又是那种未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所以双方勾搭成奸的概率还是很大的。”
孙翔沉吟了一下,表情恢复了平静。
“但愿这些西洋人能够有自知之明,做生意发财可以,但是如果非要掺和进来,那就给他们一个深刻的教训。我倒是想看看,这些西洋人有几斤几两。”
看着孙翔如此自信,施琅也放松了一些。
的确,如今楚军装备这么先进,战斗力又这么强,就算西洋人真的跟郑军勾结在在一起,也对楚军构不成多大的威胁。
唯一可能需要顾虑的就是有可能会引发一些外交上的影响。
不过楚国现在跟任何国家都没有外交关系,以楚王沈墨的性格作风,也不太会在意这些西洋人的态度和看法。
要做朋友,咱们礼遇你。要是有别的想法,那就对不住了,伸脚砍脚,伸手剁手。要是脑袋也伸过来,那就直接斩首。
施琅带着一群水师将领离开了。
走的时候那些人都是一个个看着重新放回枪架上的新式步枪恋恋不舍,一步三回头的。
这些步枪肯定目前优先配给陆军,水师肯定要靠后的。
施琅走了没多久,孙翔刚刚回到自己的居住的小院,就有副将过来禀报:
“将军,有个从濠镜来的西夷想见你,好像说是叫做什么莫兰德,说自己是代表濠镜总督福格来拜见您的,还带了许多礼物。”
孙翔没想到刚和施琅谈到西洋人,这西洋人就来泉州了。
“这些家伙不会是长了狗鼻子吧。行,那既然来了就见见吧。”
孙翔交代副将将人带到客厅去,自己换个衣服就过去。
荷兰商人莫兰德在接受了濠镜的葡萄牙总督福格的委托之后,很快就带着几名随从从濠镜出发坐船来到了广州府。
此时的广州府也被楚军占领。
此时镇守广州府的是乌梁海。
乌梁海在得知了莫兰德的来意之后,知道自己的身份敏感,不敢擅专,所以就派人将莫兰德一行人送到了福建境内,交给了福建的楚军。
莫兰德这次来自然就是为了对楚军和楚国做进一步的了解,所以一路上都在不断地观察着见到的一切,尤其对于楚军的情况观察的最为仔细。
他初到广东,接触的到的是乌梁海手下的军队。
他不知道乌梁海手下这些人大部分都是从清军俘虏过来的,但是也能感觉到这些士兵身上的彪悍的气质。
本来他以为这已经是楚军的精锐了,但是在进入福建之后,接触到了一路护送他们的楚军士兵之后,却又觉得乌梁海手下的军队比不上福建的这些楚军士兵。
福建的这些楚军士兵气质更加精悍,军纪更加严明,意志更为坚定,动静之间具有一种令人心折的感觉。
莫兰德暗暗心惊,感觉福建的这些楚军比自己见过的任何军队,包括欧洲各国的精锐军都更加精锐。
虽然这次是抱着善意来的,但是莫兰德多多少少是带着一些优越感的。
随着欧洲进入了大航海时代,欧洲人不断的在全世界开拓殖民地,征服落后民族,掠夺落后地区的财富和人口,节节胜利让西方人逐渐都产生了一种骄傲自大的习气。
荷兰这个曾经当过海上霸主的国家更是如此,作为一个荷兰人,莫兰德也不会例外。
但是一路走一路看,虽然华夏的普通百姓并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的,但是军队的精锐却让他的优越感在不断的消失。
尤其是楚军士兵手中装备的燧发枪,让本来还以为华夏大部分军队使用的依然是落后火绳枪的莫兰德更是吃惊。
经过了解之后,他惊讶的得知这种在欧洲已经算是比较先进的燧发枪已经在楚军之中列装两年了。
而且制造的工艺非常的精良,丝毫不比欧洲生产的火枪质量差,甚至犹有过之。
这让莫兰德觉得,难道华夏的火器生产水平甚至已经超过了欧洲吗?
除了士兵的精锐和装备的精良让他惊讶之外,这一路上秩序的井然,百姓们好像没有受到太多战争的影响,大部分都在按部就班的生活的景象让莫兰德也很惊讶。
这说明了什么,最直观的的就是说明了楚军的军纪严明。
往深刻一点说就是这里的人民对这支军队是不反感的,甚至是拥护的,将他们视为秩序的守护者,视为他们的保护者,所以才能如此安心的生活。
有这样的军队,和这样的百姓,莫兰德觉得英国佬想介入华夏战争,简直就是一件非常愚蠢的决定。
他更加庆幸,自己是带着友谊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