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初战告捷
作者:妖精吃俺一棒   不宋最新章节     
    不宋194.初战告捷

    嚣张的宣告,如洪钟大吕,从城头震荡开来,向四方席卷。

    纷杂混乱的战场,突然为之一静,所有水寇肝胆剧颤,惊疑不定间,士气一泻千里。

    反之,被包围的班直们精神大振,体内似乎又生出了无穷的力量,不知道谁带头吼了一句,立刻带动所有班直齐声狂呼。

    怒吼中,万丈豪情从胸中炸开,身上那十几处伤痛立刻被叶强抛掷脑后,猛然往前一跨。

    对面水寇下意识刺出渔叉,叶强却没有退缩,略一侧身,在渔叉擦身而过的同时,将长刀捅进水寇腹部,再狠狠一绞,横割而出,顺势抬脚一踹。

    利用这个水寇的尸身,撞开他身后其他水寇,包围圈出现了一道小缺口。

    抓住这个机会,叶强继续前突,其余班直也随他展开全面反击,厚厚的包围圈一捅就破,水寇此时已经魂飞魄散,毫无战心,一心只顾逃命。

    这不到两丈宽的城头,限制了水寇们的逃串方向,只能像无头苍蝇一样乱跑乱撞,一时间不知有多少人死于践踏。

    有些人才刚从城下爬上来,见势不妙,立刻从垛口翻出去,却与正在上爬之人撞做一团,双双往城下坠落,或许砸到更多的人,造成更大的混乱。

    城下还有数百还没来得及上去的水寇,也轰然而散,大多跑回码头,有一小部分往西边堤岸而去。

    说起来,被黎百能领着打头阵的这一千人大多是水寇的老底子,多少还有些章法,但是堤岸边,却还处在一片混乱中。

    光是登岸,四千水寇就费了不少功夫,上岸后更是无所适从,喽啰找不到头目,头目凑不齐下属,到处都是呼喝斥骂之声。

    都一刻钟了,连个队都整不好,真他娘的乌合之众!

    宣赫看着这乱糟糟的场面,心中不断骂娘,实在有些忍耐不了,

    方堂摊摊手,满是无可奈何。

    别看他手下人多势众,但匪寇毕竟是匪寇,组织结构草率得很,而且平时就不怎么在意训练,也没有大规模的行动经验,就连这次攻打吴江城的计划都是刘修礼给出的。

    以刘修礼从军二十多年的经验,自然清楚这帮水寇的成色,在制定计划的时候也充分考虑了这一点。

    受限于吴江城下的码头容量,刘修礼很明智的将攻城分成两个部分。

    黎百能率领最有战斗力的一千人突袭南门,随后方堂再向西城墙发起攻击。

    其实在刘修礼想来,城中不超过三百可战之兵,只要黎百能能顺利攻上城头,战斗就基本没悬念了,另外四千人就算再废物,打顺风仗肯定没问题,最重要的是把城围住,防止燕王脱逃。

    计划算是不错,只不过刘修礼还是高估了水寇的战斗力,也低估了御前班直的战斗力,更低估了燕王身边几人的变态。

    这时,几十名逃兵狂奔而来,宣赫立刻命令自己带来的人上前砍翻大部分,只留了三个人问话。

    发现根本问不出什么有用的信息,宣赫暴跳如雷,一阵乱刀,将三个逃兵砍死。

    所以说,做逃兵也是有技术的,其中的原则就是,

    虽然无法确定黎百能的死活,但宣赫已经意识到,第一波袭击应该是失败了,于是根本就不敢再耽搁,再派出人去通知刘修礼的同时,又把自己带来的一百名禁军分派出去,使用强力手段开始整理水寇队伍。

    在砍了二三十颗脑袋后,水寇们的服从性提高到了极致,不过一柱香时间,便分成了近四十个百人队。

    就在宣赫派人整队之时,城头的战斗已经到了收尾。

    虽然早就有水寇喊着要投降,但鉴于自身人手不足以看守太多俘虏,赵孟启并没有接受投降。

    直到只剩差不多不到一百个水寇之时,赵孟启才让人大喊投降不杀。

    此时赵孟启自己都不记得杀过多少人了,反正他手上的横刀已经砍废了,不得不捡了一把朴刀来用。

    而城中的驻军也终于赶来的,驻军指挥使冒亮战战兢兢向赵孟启复令,

    赵孟启扫了边上的陈骁鲲和夏侯戢一眼,又淡淡看着冒亮,

    冒亮忐忑回道。

    冒亮以为赵孟启要治罪于他,不由冷汗直冒,

    赵孟启故意沉吟起来,

    陈骁鲲抱拳一礼,

    赵孟启点了点头,心中对这次试探还是满意的,冒亮没有辩解,也没有找陈骁鲲给他求情,而陈骁鲲也很谨守分寸规矩,暂时看来奉化军的风气还真是不错。

    冒亮悬着的心终于放下,精神却不敢再放松。

    赵孟启下令,

    这时,侯涛粗略审问完俘虏,得到了较为准确的情报,的人,估计是刘修礼手下大将,他还带着一百名甲士。」

    陈骁鲲提醒道。

    赵孟启不置可否,

    这时,一名皇城司察子奔来,

    赵孟启想了想后,摇摇头,

    陈骁鲲再提醒到,

    赵孟启愕然,然后想到他们三人之前的模样,立刻明白过来,

    幸好,吴江有个小型武库,武装两三千人还是足够的。

    一名军士从西城狂奔而来,「报!匪寇向西墙靠近,夜色中无法确定人数,估

    计不少于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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