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最穷宰相,始皇求我贪污正文卷第九十六章番禺太子要找回场子了越人战士的士气被调动起来,秦墨下令立即整装出发,赶往预设战场。
九位巫长看着这一幕暗暗苦笑,他们当然不想儿郎们去以身犯险,可事到如今阻拦也无济于事。
因为从他们将族中儿郎,交给秦墨训练的那一刻,便已然失去掌控权。
换句话说,他们已经失去兵权,秦墨在无形中架空了他们,所谓的巫长身份,早就名存实亡。
便是妇孺老弱,更多也是听从吕雉调遣!
纵然将来宰了番禺王,灭了番禺古国,总揽一族军政大权的巫长尊位,也将被扫入历史尘埃……
越人终将成为华夏大家庭的一员,成为大秦统治下的国人!
……
……
半个时辰后,秦墨率领千余越人战士,抵达宝珠寨西北方的预设战场。
少年兵或散去出放哨,或挖掘秦墨传授的无烟灶,为全军烹制简单的战前饭食。
秦墨则与张良和诸剑客,检查预设战场的布置情况。
所谓的预设战场,便是前次伏击百名番禺甲士的山口,此地也是内陆通往宝珠寨的必经之处。
否则便要翻山而过,或者绕行数十乃至上百里。
秦墨倒是很期待番禺太子让大军翻山,如此他这千余越人战士,便可拆解成凭借灵活机动的小鸳鸯阵,在漫山遍野之间,将番禺大军杀个干干净净……
“尔等可知秦军善用的霹雳弹?”
秦墨一边巡视两侧山体准备的滚木礌石,一边向身后的张良等人道。
张良揖手答道:“听说过,据说有雷霆之威,能开山裂石,人若触之眨眼击为血肉,身披铁甲手持巨盾,亦不能挡。”
秦墨点点头,走到一棵大树下,掀开一团枯枝,露出下面的几个大箩筐。
箩筐里则是一个个大臂粗细的竹筒,外头包裹着一层麻布,一头留有灯芯草制作的引信。
正是土制的霹雳弹!
秦墨随手从中取出一个,为诸人介绍道:“这便是霹雳弹,我近些时日抽空制作。”
“麻布之下包裹的是锋锐碎铁,使用时以火点燃这根引信,迅速投掷出去。”
“待引信燃完,此物即发雷火炸响,碎铁四散飞射,方圆两三丈内,皆是杀伤范围……”
“当然,最好还是投掷远一些,否则威能波及自身,总是要受伤的!”
张良等人听得眼眸放光,连连点头表示记下了。
秦墨取了三枚挂在腰间,指着剩下的向诸人道:“应够每人取用三枚,多则均分之,接敌时便听我号令,点燃引信投掷。”
“喏。”
诸人兴奋揖手领命,各自上前取了几枚霹雳弹。
然后,拿在手中反复把玩研究,活像在观赏什么绝世珍宝!
秦墨看的无语,向山下正在烧火煮肉的少年兵喊道:“炽,取一根火柴来。”
少年兵的首领炽,赶忙答应一声,从无烟灶里抽出一根燃烧的木柴,纵掠如飞爬上半山腰。
秦墨接过火柴,向张良等人道:“看好了,我先给你们示范一次。”
然后,又朗声向山下正在休息的越人战士道:“本尊要施展雷火之术,尔等都看好了,免得接敌时,本尊用施展雷火击敌,反而先把尔等吓个半死。“
“喏!”
越人战士齐声应喝,兴奋睁大眼睛瞧看。
张良等人更是脖子都伸直了,生怕错过精彩瞬间。
秦墨也不再废话,一手拿着火柴,一手将霹雳弹灯芯草引信凑过去点燃。
呲呲呲——
灯芯草内填充的火药迅速燃烧,秦墨立即甩手扔出,霹雳弹带着一溜青烟飞出十几丈远,落在一片平缓山体的灌木丛中。
所有人瞪大眼睛,死死盯着那片灌木丛。
轰——
咻咻咻——
巨大的爆炸声震耳欲聋,在山谷中形成回响,碎铁如飞蝗溅射。
随之迸发的火光黑烟冲击波,瞬间摧毁灌木丛,继而将之化为一片火海!
张良等人吓得打了个冷颤,脸色煞白之余,后知后觉的捂住耳朵。
而身旁的炽,以及山下的越人战士,更是呼啦啦尽皆匍匐在地,颤抖着体如筛糠。
如果说秦墨的神射悍勇,还算属于人类范畴。
此刻这雷火神威,就完全是天神才能有的手段了,已然超出越人认知!
秦墨伸手将脚下的炽提拎起来,拍拍他脑瓜笑道:“怂娃别尿了裤子,下去做饭吧。”
炽愣愣点头,两腿软的像面条,哆哆嗦嗦下山,再无先前上山时的纵掠如飞。
秦墨转而看向张良等人,肃然道:“看见了吗?没事的时候,离火远一点,也别瞎研究,否则伤己伤人!”
诸人激灵回神,讪然看向手中的霹雳弹,继而齐齐吞咽口水,再次陷入恐惧呆滞。
这玩意儿若是自己爆炸,当场尸骨无存啊!
秦墨见目地达到,便向山下走去,道:“先饱餐战饭,此战吾等必胜!”
诸人再次回神,恐惧渐渐变为兴奋,随之道:“万胜~!”
随着诸人的呼吼,千余越人战士也终于回过神,从地上爬起来怪叫狂吼:“嗷嗷嗷,万胜!万胜!!万胜~!!!”
……
……
午后时分,番禺大军的前锋部队终于抵达,以百人甲士为主,配有低矮杂毛马数十匹,两千余部族战士为辅。
不过看着在山口外整齐列阵的‘叛军’们,番禺前锋军果断停止前进。
甚至,开始产生骚乱!
因为相比较之下,这些番禺前锋军,其实更像叛军。
百余番禺甲士,装配的铠甲,有铁甲、有皮甲、有藤甲,且颜色各异,显得杂乱无章。
两千部族战士更是不堪,穿草裙者有之,穿兽皮者有之,穿蓝靛麻袍者亦有之,只有极少数穿各式铠甲。
手中武器也简陋的没眼看,阵型更是乱糟糟宛如放羊!
反观在山口列阵的‘叛军’呢?
不只阵列严整,前排能看到的叛军,尽皆一手滕盾一手长刀,背插数支短矛梭镖,还都装配有甲胄。
数量之多,恐有三百多副。
这些甲胄一部分缴获自番禺王使者的随扈,余下都是各族珍藏,以及这段时间的赶制。
虽也是铁甲皮甲藤甲混合,但却一律染成了草绿色,藤牌亦如此。.c0m
刀盾手后面隐隐可见的其他越人叛军,也是清一色草绿麻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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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远望去,宛如整个叛军军阵,与身后的苍翠山峦融为一体,让人生出不可撼动之感!
尤其扎眼的是,站在阵旁的六十六名血色战士,以及站在一块巨大岩石上的银甲秦墨,更让两千部族战士骚乱不已。
这些部族战士,所属部族的巫长,并不都是胆敢违逆天神的反骨仔。
他们只想领着族众,苟且的活下去。
一些离得较远的部族,甚至不知道有天神降临,要带领他们掀翻番禺王统治……
直到番禺太子征调部族青壮,他们半路上才知道,是要来围剿天神所率领的叛军。
而此时,他们终于见到了传言中的耀眼天神,以及血色天兵天将。
便是所谓的叛军,也在天神的领导下,显得那般不可战胜。
所以他们心中之震撼惶恐,自不必多言了,骚乱已经表明,他们心神俱乱!
“乌合之众……原地歇息,保存体力。”
秦墨站在岩石上观望半晌,见番禺前锋部队,非但没有前进,反而越发混乱,便让紧绷的战士们暂歇。
然后,招手叫来鲲,嘱咐道:“去阵前喊话,告诉那些部族战士,若愿阵前倒戈,本尊既往不咎。”
“待来日砍下番禺王头颅,同样分给他们肥沃的田地,分给他们丰饶的猎场,传授他们省时省力的耕织技术,传授他们打造强弓和锋利铁器的技术……”
“他们将永远有遮风蔽日的衣服穿,永远不再挨饿,永远不在受人压迫!”
鲲郑重点头,可没走几步,却又回来,挠着头道:“天神能否再说一遍,我记不住呢。”
秦墨:“……”
你特么逗我呢?
两军阵前咱严肃点行吗?
“去把白马牵来,本尊亲自去。”秦墨没好气的挥手道。
“喏。”
鲲答应一声,麻溜的去了。
这家伙憨厚的有些过分,但干活倒是挺利索,不一会便牵来一匹活像驴子的白马,还特意把鞍鞯擦得锃亮。
九个部族中,有一族善于养马,被番禺王连连抽调,只剩十来匹,眼前这一匹马,便是其中之一。
而且原本并非纯白,杂毛甚多,是生生染成白马的,由于染色技术有限,离近看像是得了斑秃……
“嘚~驾!”
秦墨骑上白马,轻磕马腹出前,鲲昂首挺胸跟在马旁,帮他扛着一杆新造的亮银枪。
千余越人战士,看的莫名其妙,但见秦墨和鲲如此有胆魄,不禁也颇受鼓舞,便随着张良等人高举兵器狂吼:“威武!威武!!威武~!!!”
番禺前锋骚乱更甚,便是那列在阵前的百余番禺甲士,也开始焦躁不安。
秦墨行至近前一箭之地勒马,但不等他开口说话,为首的番禺将领,便突然摘弓搭箭,恶狠狠向他吊射。
那番禺将领显然也是悍勇之辈,所用大弓劲力颇强,羽箭在半空中划出抛物线,眼看是能够着秦墨的。
“天神……”
鲲惊呼一声,闪身挡在马前。
不过,他身材太敦实,番禺将领射的又是马上秦墨,羽箭径直从他头顶飞过。
鲲大惊失色,赶忙回头查看,但旋即却是为之呆滞。
因为,秦墨竟徒手接住了失去力道的吊射羽箭,而后一手掉转箭身,一手拿出自己新造的三石强弓:“可敢接本尊一箭!”
嘣——
咻——
弓弦嘣响声中,羽箭激射而回。
那番禺将领眼见秦墨并非吊射,而是几乎平直放射,不禁为之大骇。
他可不敢去接劲力十足的平射羽箭,果断怂头怂脑的一缩脖子,躲过急如流星的羽箭。
但其身后的亲卫甲士,就没有反应时间了。
噗——
防备不及的甲士面门中箭,身体一软缓缓滑落马下。
“万胜~!!!”
“万胜~!!!”
“万胜~!!!”
张良等人和千余越人战士,再次亢奋高呼。
那番禺将领回头看了一眼,脑门上瞬间冒出冷汗,可转而却是双眼一亮。
后面的中军大部队到了!
番禺太子那面用华丽羽毛装饰的高大旌旗,在阳光下迎风招展。
旌旗之下则是两百甲士,清一色全是铁甲,配有百匹低矮杂毛马。
再有就是乌泱泱的三千部族战士,与先锋部队的两千部族战士一般无二。
骚乱的前锋部队,见到番禺太子旌旗,终于镇定下来!
那先锋大将兜转马匹,前去拜见旌旗下铁甲拥簇的番禺太子,指着两军阵中的秦墨,嘀嘀咕咕说着什么。
然后,被番禺太子抽了一鞭子,铁盔都打掉了!
秦墨远远看到这一幕,却是哑然失笑,既笑那番禺将领怂包,也笑那番禺太子奇葩。
前锋部队和中军相距不过前后脚,分兵行军的意义何在?
但凡不是个傻子都知道,前锋最大的作用,是探敌之虚实,也就是俗称的趟地雷。
可按着番禺太子的布置,若前锋部队被埋伏击溃,这叼毛恐怕连反应时间都没有,中军便要被溃兵冲垮……
就特么奇葩到了一定程度!
当然,也不排除这叼毛番禺太子,根本瞧不上秦墨率领的叛军,只是象征性的做个行军布置。
甚至,他就是想引诱叛军去攻击前锋,然后他率领中军赶至,一举击溃叛军。
踏踏踏——
秦墨正自猜度那番禺太子,是真奇葩还是太狡猾,番禺大阵中突然驰出一位铁甲骑士,嗷嗷怪叫着径直冲向秦墨。
番禺大阵中亦是响起呼吼怪叫,为那铁甲骑士助威!
秦墨无语皱眉,好好的阵前劝降,现在似乎变成了阵前斗将。
是的,斗将!
那并非家妄想之言,只是没有那么频繁罢了。
在这先秦时代,斗将称之为致师,最早可追述至武王伐纣,姜子牙驱战车大败纣王虎贲。
春秋时期,各国贵族尤其喜欢驾战车斗将,因为大家血脉相连,打到最后通常点到为止。
至战国礼乐崩坏,致师斗将之风才稍减,因为大家开始不讲武德,我管你是不是贵族,拿下你头颅,便是我的军功。
但,也只是稍减而已,先使勇力之士犯敌,大大挫敌锐气,仍然是屡见不鲜。
方才秦墨一箭射怂番禺先锋大将,现在番禺太子要找回场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