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爱好者的乐土
作者:楚中孤山客   荒野大镖客之死亡救赎最新章节     
    月落星隐,天色渐明。
    布兰迪突然惊醒,猛然坐起身,后脑勺枕着的“枕头”“哗啦”一声解体。
    他皱着眉揉了揉自己被硌得生疼的后脑勺,下意识地四下看去。
    老人依旧保持着昨晚睡着时的姿势,看上去睡得很香,只是听不见鼾声。他的那匹骝沙色的摩根马依旧留在原地,只是不知为何,它略微有些焦躁不安。
    “哗啦”一声,老人的连发步枪和左轮手枪被布兰迪一把丢到老人身边。
    “昨晚的故事很不错,以后有缘再见吧。”
    留下这句话,布兰迪即刻转身,遵循太阳的指引,沿着大路往北而去。
    只是没走几步,他心里一动,突然意识到了些许不对。
    他立刻回转身体,跑到老人身边,将老人的身体翻转至平躺的姿势,然后伸出右手,探向老人的鼻前。
    入手处,没有呼吸的感觉
    “已经死了……”布兰迪收回手,又捏了捏已经僵硬冰凉的尸体,心里判断着,“应该是后半夜的时候死的,至于原因……”
    有可能是急性的心梗或者脑梗,也有可能是别的原因,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
    布兰迪沉默良久,最后,也只能轻叹一口气。
    这样一个几乎一半的人生里都在迫害他人的刽子手,最终在睡梦中离开人世,某种意义上讲,也算是命运的仁慈。
    略微费了点功夫,布兰迪将老人的尸体安置在附近的一棵树下。老人背靠大树,遗容很是安详。
    “虽然有点冒昧,但没办法,我现在几乎是一穷二白,所以,不但没法好好安葬你,还得搜刮一下你身上的东西,”布兰迪看着老人的遗体,说,“无关道德礼法,只关乎我的性命和目的,也许你不相信,不过我是见过鬼魂的——至少某种意义上是,所以,虽然不知道你能不能听得见,但是,哪怕只是为了让我好受些,我也得把这些话说出来。”
    说完了“免责声明”,布兰迪再无二话,开始熟练地摸索起老人身上的口袋来。
    收获是意料之中的不理想。老人的窘迫并不是装出来的,他身上只剩下十几美分的零钱,连五十美分都凑不出来,浑身上下的衣服破旧不堪,连缝补都失去了意义,值得一提的是,他的左脚皮靴居然还裂了个大口子,大到能把五个脚趾全部露出来,也真难为他在荒野上奔波了这么久。
    唯一有些价值的,是老人戴在左手中指的一枚与一般戒指迥异的粗大戒指。
    它原本应当是银色,但整体看上去灰扑扑的,就算仔细擦拭,也看不见原本的颜色,仿佛蒙着一层怎么也无法抹去的灰尘,但仔细观察,便能看到隐藏在其下的部分刻纹,风格古朴,蕴着独特的异域风情。
    “这个东西……总有种熟悉的感觉……”
    布兰迪把戒指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终于想起来这种熟悉感的来源。
    “查尔斯身上的一些饰品的雕刻纹路好像和这个戒指有些类似……”布兰迪把玩了戒指两下,随即做了决定,把戒指放进了上衣贴身的内口袋里。
    “想来他会很感兴趣的。”布兰迪这样想。
    搜刮完尸体,布兰迪把老人扶到附近的树下,将他倚靠好,摆端正,想了想,从老人裤管上撕下一块脏布,盖在老人脸上。
    “就这样吧,”布兰迪站起身,看着老人盖在脸上的破布,说,“你的马,我暂时借用一下,等我找到我自己的马,我会把它卖个好价钱的。”
    草草将老人的尸身安置好,布兰迪熟练地安抚好马匹,抬脚试了试马镫后,一跃而上。
    老人的马和老人一样苍老,已经没法像它年轻时那样肆意驰骋,最多只能慢跑,而且跑不了多远就会缓下步子,怎么驱使也跑不快。
    直到和这匹马零距离接触,布兰迪才看出来,它原本应当是骝色的,只不过因为年迈,可能还有疾病的因素影响,它的皮毛脱落严重,且色泽黯淡无光,故而看上去像是骝沙色。
    不过,老马也有老马的优点,比起那些年轻力壮的马,它们往往更温顺、更通人性,也更认识路。布兰迪只是将一捧嫩草送到老马嘴里,然后告诉它目的地,老马便一边咀嚼着鲜绿的草叶,一边载着布兰迪慢悠悠地沿路而行。
    沿着大路走,比起依照大概方向直行固然是曲折蜿蜒了不少,但比起踏入地形复杂、隐患重重的区域,这样走不仅更安全,而且普遍来讲效率更高,只是如果不熟悉路径,在可能一天都遇不到一个活人的野外,迷路是毫无疑问的。
    如果不是赶时间,且没有地图指引,布兰迪也不愿意冒着风险穿林越野。
    尽管速度不快,但识途的老马总能找到合适的路径,待到西斜的落日快要完全坠入地平线时,老马蹄下的土地已经不再泥泞,布兰迪目之所及已然是线条舒缓的连绵山丘和广阔无垠的碧绿草原了,这代表着布兰迪已经离开了潮湿炎热的莱莫恩州,回到了气候相对干燥清爽的新汉诺威州。
    “看来以马的脚程算,昨天晚上扎营的地方距离州境线应该不算远,如果还是步行的话,说不定要多花两到三倍的时间才能走到这里。”
    这样想着,布兰迪双脚轻夹马腹,驱动老马继续前进,决定今天通宵赶路,尽早赶到目的地。
    每走一程,天色就黯淡一分,眼前的景色便更开阔一分,身后的密林和沼泽也一点点被抛远。
    待到一人一马完全被笼罩在月光下时,布兰迪突然从舒缓的晚风中辨别出模糊的人声和明显来自枪械的刺耳炸鸣声。
    “袭击?拦路抢劫?还是枪战?”
    声音有些模糊,布兰迪听不出究竟。
    “不过好像离我不远……”短暂的纠结过后,布兰迪做出了决定,“算了,去看看也耽误不了多久。”
    与此同时,距离布兰迪约半英里的地方,干枯河道旁边的粗矮枯树上。
    清冷月光下,三对幽绿的眼睛闪烁着饥饿的光,死死盯着枯树枝干上一个畏惧瑟缩的人影。
    在阿尔伯特·梅森的职业生涯中,这算不上是最危险的情况,毕竟作为一位野生动物摄影师,他早已做好随时委身兽口的觉悟,如果连这点觉悟都没有,那么他连踏上来到这片文明与野蛮的交界地的勇气都没有。
    但从本性上来看,他并不算一个真正的勇敢者,因为当真的身处危险时,他没有一次不感到恐惧、想要退缩的。
    “砰!”
    枪声迸发,火焰和声浪逼得树下的捕食者们后退了两步,但并没有真正吓住它们,反而让它们逼得更紧。
    “该死的!”
    阿尔伯特·梅森颤声咒骂着,因为刚才那一枪的后坐力差点让左轮手枪脱手。他微微颤抖着,将自己的最后两颗子弹压进了弹巢。
    “该死的畜牲,离我远点儿!滚啊!快滚啊!”
    他大声喊着,希望自己的喊声能够让树下三头死盯着自己屁股不放的饿狼产生退意,但很可惜,他颤抖的声音和几乎要破音的音调连他自己都欺骗不了。
    食肉动物,可都是能闻出猎物的恐惧的。
    “砰!”
    枪声再次响起,只不过这次子弹是往天上飘的。
    左轮手枪随着枪声从阿尔伯特手中滑落,“啪”地砸在离枯树最近的那头狼的脑袋上。
    狼被砸得后退了半步,它甩了甩脑袋,似乎有点发懵,但很快它回过神来,冲着头顶的那个男人呲出一嘴的尖牙。
    失去了唯一的勇气来源,阿尔伯特的心里只剩下惊惶和对死亡的恐惧。他一边徒劳地说着求饶求保佑之类的话,一边不停地往更高处瑟缩着,但不知是错觉还是真实,他总觉得那三双绿眼睛离自己越来越近。
    而事实也确实如此,那棵早已死去的树在阿尔伯特的挣扎下开始发出不堪重负的痛苦低吟,失重感伴随着愈演愈烈的恐惧感一起逐渐笼罩了他的全身。
    在他几乎要完全屈服于恐惧和即将到来的死亡之时,迥异于左轮手枪的枪声震撼了他的耳膜,但同时也将他最后的一丁点勇气驱赶得烟消云散。
    紧紧环抱着树枝的手臂松开了,迎接阿尔伯特沉重身体的是夹杂着血腥味的恶臭。
    不知过了多久,下意识闭着眼睛、兀自喘着粗气的阿尔伯特听到了一个声音。
    “还活着吗?”
    恍惚间,他睁开眼,一颗染血的狼头占满了他的视野,那对已然空洞的幽绿眼睛依旧残留着欲望和凶狠,染血的嘴角定格了它生前的狰狞。
    这几乎零距离的接触把阿尔伯特吓得肝胆俱裂,他一边惊叫着,一边触电般笔直站起,三两步跳到一边,发现刚才对着自己龇牙咧嘴、满口流涎的三头恶狼已经成了三具尸体,它们的脑袋无一例外地被子弹贯穿,毫无疑问,始作俑者的枪法准得吓人。
    “还能蹦这么高,看来你没受什么伤。”
    陌生的年轻声音再次响起。阿尔伯特循声望去,看见一个骑着老马、肩扛长枪的身影立在不远处一座小山丘的半山腰上。
    阿尔伯特看着自己的救命恩人慢悠悠地走近,清冷的月光照亮了来人的莹绿色眼睛和压在牛仔帽下的淡金色头发。
    半个小时后,距离干枯河道往北大约两百米的一处简单营地的营火再度燃烧了起来。
    “所以,那些狼是被你包里的生肉引来的?”布兰迪盘腿坐在火堆旁,手里拿着阿尔伯特的提包,他闻了闻已经被狼撕扯得不成样子的提包,说,“除了血腥味,还有鱼腥味和浆果味?你到底想干什么?”
    “这个……”阿尔伯特·梅森犹豫了一下,略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你知道,我致力于拍摄危险的野生动物,所以……总要准备些诱饵的,那些动物是不会主动到我面前摆好姿势任由我拍摄的。”
    “想要引诱狼,血比鱼和浆果的组合更合适,”布兰迪把提包扔回给阿尔伯特,说,“所以刚才的情况只是个意外,对吧?”
    “是,那个本来是我用来引诱熊的……”
    “该死,你还真是疯得可以。”布兰迪无奈地感叹道。
    “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的人。”阿尔伯特笑了笑,不以为意。
    “那是因为你tm确实疯得可以,”布兰迪一边说着,一边习惯性地掏出火柴,然后开始摸起了自己的口袋,当他意识到自己的口袋比自己的脸还干净时,便无奈放下了手,接着说,“除了疯子,没人会主动招惹掠食者,就像在城市里,没人会主动给巡街的警察扇大耳刮子,除了疯子。”
    “不管怎么说,感谢你的帮助,年轻且英勇的先生。”阿尔伯特哈哈一笑,掏出了自己的香烟,递了过去。
    布兰迪看了一眼香烟,又抬眼看了眼阿尔伯特,叹了口气,抽出来一根,说:“我有种预感,以后肯定还会在更操蛋的情况下遇到你。”
    “我想那会儿的我一定会感到荣幸的。”
    “……啧,你抽的这是什么玩意?还有别的吗?”
    “就这一包了,这可是时下最流行的牌子,城里的绅士们都抽这个。”
    “见鬼,真不知道你们这些所谓的绅士舌头都是怎么长的……有酒吗?”
    “我不怎么喜欢喝酒,所以……”
    “真见鬼……算了算了,就这样吧……”
    ……
    在新汉诺威州的仲夏夜,随意在一片平缓山坡驻足,放眼望去,便能看见如夜空般无垠的草原会被冷色的月光镀上闪亮的银色,连带着栖息于这片广袤大地的众多生灵也似乎闪烁着越发灵动的辉光,似星辰般闪耀。
    有月的夜,星光总是黯淡,也许是因为它们把光借给了月亮,而月亮则把这多出来的光送给了大地,自此,星辰行走于大地。
    唯一遗憾的是,这光无法为羁旅的人们带来温暖。
    营火熊熊的营地中,两缕细长的青烟飘然而起,弥散在轻柔的晚风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