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非小方还有更厉害的本事?
简直已然难以想象,于是满怀期待地追问道,“不知何等神通,能比行动判断还要牛?”
小方吐露了实情,“并非神通,而是一个秘密。与魔族的大战开启后,我将领主人去一处神秘之所。在那里,能够获取足以使人族反败为胜的帮助。”
识海里,夜枭给出判断结论,“实话。”
小正转达鉴心提示,“这小子认准了干爷爷,就是使命所系的那位有缘人。未来将率众拯救人族,最终战胜魔族。”
简直闻听此言,心中不禁咯噔一下。
这分明是给自己又派了新任务,实在是鸭梨山大。
不过,他依旧抱持着些许侥幸心,“如果人族能在局面上占优,我就不必出马了吧?”
小方则认为,根本就不存在这种可能性,“若是仅凭自己,人族是绝对不可能占优的。毕竟魔族的先进程度,要比人族高出半个层级。”
简直纠正他的说法,“各个种族皆有所长所短,应和谐共处取长补短。我等向来主张万灵平等,种族之间不分高低贵贱。”
小方很不以为然,“身份上可以平等,能力上总是有差距的。每一位魔族皆能脱离肉身,以魂灵状态存在。而人族要做到这一点,则须经过长期修炼,最终也仅有极少数人能够成功。这种体质上的差距,无论如何也难以实现整体改观。”
简直表示质疑,“若真像你所说,魔族比人族强太多,应该更易于飞升。那为何仙界却以人仙为主,而魔仙数量甚至比妖仙还少呢?”
小方嘿嘿一声,“那是因为魔族存在致命弱点,便是执迷不悟。虽然魔族能够以魂灵状态存在,却永远执着于寄寓更好的肉体。而飞升仙界的关键,偏偏就是要诚心舍弃这身皮囊。除非你是先天神灵转世,或可肉身成圣。因此上,魔族升仙者寥寥。这也成为了,他们觊觎下界的主要原因。”
简直愈加疑惑,“难道进入下界,反而有助于飞升?”
小方解释道,“统治下界只是手段,与人族融合才是目的。”
简直难以置信,“魔族鄙视人族,岂肯放下身段与人族融合?”
小方给出了理由,“魔族自认为可与仙族平起平坐,的确是从骨子里看不起人族。但只有与人族融合,才能改变魔族的种族气质。所以说,并非他们想要融合,而是不得不融合。”
简直发出一声轻笑,“魔族终于不得不承认,人族也有令他们羡慕之处。”
小方颇为感慨,“人族拥有独特的优势,可以补足魔族的短板。一旦融合成功,魔族将打开飞升仙界的大门。魔族天生体质优异,只要能够吸收人性优点,从此不再迷恋肉身,飞升仙界则易如反掌。而未来的仙界,也将成为魔族的天下。”
识海里,身为魔族太子的大摩,有点儿听不下去了,“这小子恶意污蔑我族,老大莫要听他胡咧咧。”
甄喜善却叹了口气,“殿下离开圣朝时尚未从政,故而有所不知。小方所言非虚,此乃圣族最高机密。占领下界融合人族,乃我圣族进入仙界的必由之路。”
简直猜不出来,“不知是啥样的人性优点,能让魔族不惜大动干戈?”
小方语气中不乏羡慕,“人族有别于其他种族的最大不同之处,是具备一种独有的气质。通俗而言,就是所谓的懒散。若要说文雅点儿,便是潇洒。”
简直表示质疑,“有不少种族,也都蛮懒散的哟。”
小方分辩道,“其他种族貌似懒散,不过是吃饱喝足后的休息状态。只有人族可以做到,将懒散看得比吃喝更重要。”
简直这下听明白了,“你所谓的懒散或潇洒,应该是指人族十分看重精神生活,更将其视为一种财富,甚至比现实中的财富还重要。为了满足精神生活的需要,往往愿意牺牲现实生活的品质,这一点确实有别于其他种族。”
小方非常赞同,“主人归纳的极好,正是这个意思。”
简直忽而心里生出不安,“魔族来到下界后,将如何与人族实现融合呢?”
小方迟疑了下才开口,“说是融合,其实就是夺舍,吞噬人族的魂灵。只要吞噬的数量足够多,便总有吸收人族懒散特质的一天。”
简直大为震惊。他实在没想到,所谓的融合竟然这般残忍。
还是有点儿难以置信,“人族数量再多,终究是有限的,不可能满足魔族所需。”
小方有些怅然,“魔族自然也想到了。他们不会完全开放对人族魂灵的吞噬,而是进行合理的管控,保证人族还能继续繁衍,以维持足够的魂灵供应。”
夜枭给出判断结论,“实话。”
小正转达鉴心提示,“这小子心还不坏。打算从此跟随干爷爷,一起挫败魔族的阴谋。闹好了,或许还能成为传说中的妖族英雄。”
大摩这会儿从震惊中警醒过来,举起右手指向了天空,“我发誓:一旦上位,将永远消除此等恶念。”
简直翘起大拇指,为他点赞,“就冲这一点,你就必须上位。其实这个法子很蠢,成功机会小代价却极大。若想改善魔族的思想素质,只需引入人族文化知识进行教化,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其效果不知要好上多少倍哦。”
大摩闻听此言,心情顿时开朗了许多,“老大说的对!”
简直忽然想到,“既然小方知道去哪里寻求帮助,咱们可否提前行动?如此一来,不仅能够减少损失,甚至有可能避免大战的爆发哦。”
小方也是无奈,“如果没有爆发冲突,我也不可能知道要去哪里。只有真实发生了,才能利用行动判断神通,去寻那神秘之所。”
简直恍然,“原来你这判断神通,就是为了寻路的。”
小方纠正他,“话不是这样讲的。应该说,因为有了这个神通,所以才被安排来寻路。”
简直十分好奇,“你是依据什么来预判行动的对错呢?”
小方的回答很干脆,“直觉。”
简直赞叹道,“直觉能够这么准确,应该是天生神通吧?”
小方却加以否认,“非也。之所以准确,是因为小方的分析能力超强。”
简直不认同,“如果是分析的结果,那就不应该算是直觉了吧?”
小方傲娇起来,“真正完美的分析,并不需要你将理由一条条列出来,而是自动进行的。你所得到的,只是最终的结论。完美分析基础上产生的直觉,才能提供准确的判断结果。”
简直被他这话给镇住了,“话虽在理,可要通过分析产生直觉,需要怎样的知识储备才能做到啊?”
小方忍不住嘚瑟,“自然要达到极限。眼下任何人称我一声师尊,我是丁点儿都不带脸红的。”
简直当即接过话茬儿,“拜见师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