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0年。
美利坚合众国,中西部,一片尚无建制的领土。
略有起伏的原野之上,扎着几十个圆锥形牛皮帐篷,这是平原印第安人最常见的一种住宅,被称作“梯皮”。
只不过,此处的印第安人并没有享受居家的安逸,而是作为尸体,被十几个手持来复枪的白人男性清点着数量,鲜血染红了周围的土地。
“我们发财了,哈哈,这些阿帕奇人的头皮值两千美元以上!”
“我觉得赏金至少有三千美元,别忘了这几个成年男人,他们的头皮足足值一百美元……哦,瞧瞧,还有他们营地里的毛皮,也能卖不少钱。”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美洲都有殖民者政府针对印第安人发布的悬赏,悬赏往往以割下来的头皮为证,赏金价格因时期、地区而异,但一般不菲。
比如妇孺的头皮赏金五十美元,成年男性的头皮一百美元。在这个时代,美国人还以农业为主,多数人的月收入只有十五美元左右,这足以称得上是重赏。
当然,想拿这赏金也不是容易的事,尤其面对的还是阿帕奇族这种好战的印第安人,把自己搭进去也是常有。
“一大笔赏金,我们可得好好喝一杯!”
白人们一边议论着,一边面露丰收般的笑容,而后纷纷抽出刀子,开始收割他们的战利品——头皮。
“感谢上帝……”
他们当中不乏虔诚的信徒,当下习惯性地祷告着。几十个阿帕奇族印第安人的头皮,虽然以妇孺居多,但也能让几乎每个人都分到相当于一年收入的赏金。
虔信者的心中只有感恩。
“谢特!”一个年轻白人忽然咒骂道,却是在割印第安人头皮时不小心伤了自己的手,恼火不已。
“怎么了,伙计,你不是说你以前干过这活吗?”
年轻人脸上闪过几分窘色,转头回道:“过来帮我一下吧,康纳,我的手受伤了。”
康纳胡子拉碴,不修边幅,但明显是个老手,手里拎着两张完整头皮的头发,衣服上却没有一丝血迹。
他笑了笑,走过去:“看好了!”
说着,康纳就抬手将匕首刺入印第安人尸体的后脑处,随即仿佛只是左右晃了晃手腕,就整齐地切了一圈口子出来。
然后他另手抓住尸体头顶的皮发,用力猛拽,只听一声裂帛,鲜血淋漓的头皮就被撕了下来!
“怎么样,学会了吗?”
年轻人没有回答,而是眉头一皱,仿佛发现了什么东西,直勾勾地盯着印第安人营地边缘处的某个锥形帐篷。
就在这时,一个上身赤裸、黑头发、黄皮肤的瘦小身影从帐篷里猛地窜出,拼命往远处跑去,他看上去只有八九岁。
一个孩子。
或者说,五十美元。
“啊,这还有个漏网之鱼!”
康纳第一个做出了反应,当即放下手中头皮,抄起来复枪便追上去。
不过这时有人说道:“康纳,别管他了,这个氏族的阿帕奇战士似乎马上就要回来了,我想我们得尽快撤退!”
“一个小家伙而已,很快就好!”康纳话音渐远。
阿帕奇男孩离得颇远,跑得也是十足拼命,但显然不可能跑过一个成年人,不多时便被康纳追近。
随着距离的缩短,康纳举起手中来复枪,扣动扳机。
“砰!”
来复枪,或者说线膛枪,虽然因为装弹速度较慢而被一些人诟病,但凭着枪管里的膛线,其射击精度却比滑膛枪要好得多。
这一枪正中印第安男孩后背,脆弱的躯体当即就被铅弹击穿,鲜血飞溅!
小家伙惨叫一声,旋即倒地。
康纳没有立刻过去收割头皮,而是出于多年养成的好习惯,先为自己的来复枪补充了弹药。
将六十格令的火药倒入枪口,再将被油纸片包着的铅弹也塞进去,然后从后背取来一把小木槌和通条,将弹丸敲进枪管并捅到膛底压实……
一气呵成,训练有素。
前后他只用了半分多钟,是的,半分多钟,这个速度已经足以让他成为一名合格的士兵。
每次快速地完成装弹之后,康纳都不禁微微呼出一口气。这给了他安全感,事实上,这个习惯不止一次救过他性命。对他而言,这就像是上帝的庇佑。
做完这些,确保自己现在就可以开出下一枪,他才走到已经倒地的阿帕奇男孩身旁,重新取出匕首,俯身准备割取头皮。
然而刚一俯身,他就不禁愣住,难以置信地看着阿帕奇男孩的后背——那里的枪伤竟然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着!
“这……”
康纳使劲眨了眨眼睛,试图驱散他以为的错觉,但遗憾的是,这不是错觉。
阿帕奇男孩背上的伤口依旧在迅速愈合,肉芽像蚯蚓一般蠕动,而后凝聚、弥合。
须臾之间,铅弹造成的可怕创口就愈合完毕,只留有一些浅色的痕迹,那是新生皮肤的颜色。
太诡异了!
这短暂的时间里,康纳的精神世界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
他当过猎人,上过战场,见过许多更血腥的场景……但不论是同伴飞溅的脑浆,还是敌人洒落的肠子,都不曾让他感受过此时的恐惧:“老天,这是什么!”
紧接着,更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伤口基本愈合之后,阿帕奇男孩若无其事地爬了起来,一边茫然四顾,一边喃喃地念叨着什么,旁若无人。
康纳不懂阿帕奇人的语言,但他可以肯定,这绝对不是阿帕奇人的语言,更不是英语!
事实上,不要说他,在此时的北美大陆上,能分辨出这是什么语言的人怕是百中无一。
这是来自另一个半球的语言,中文。
说着中文的,自然是一个中国人的灵魂。
“……临死前的幻觉这么久?”马哨一脸疑惑,他的头脑有些混沌,但似乎在逐渐清醒。
他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是一位年轻的中学物理老师。
马哨认为自己已经去世了,至少是正在去世,病逝的,弥留之际他甚至听到了心电图拉平的滴滴声。大脑可能还没死透,有一些幻觉很正常。
但这幻觉似乎太漫长了些,他感觉至少有十分钟。
而且意识怎么好像还越来越清醒了……正常人死后都是这样吗?
“啊!”背后忽然传来一声又惧又怒的断喝,将马哨吓得一个激灵,猛然便恢复了七八分清醒。
不过他没有及时动作,几乎同一瞬间,一把匕首就插进了他的天灵盖。
正常情况下,人这样肯定是死了。只不过,刚才那股让他伤口极速愈合的未知力量显然还没有消散。
真实的疼痛让马哨意识到这可能不是幻觉,但离谱的是,自己居然什么事都没有——他感觉自己正处于一种奇异的不死状态,虽然这种状态似乎只是暂时的。
就这么天灵盖插着一把匕首,他转过身,随即便看到一个中年白人男子:此人身着造型老旧的西式服装,仿佛从美国老电影里穿越过来的一般,旁边还有一把至少淘汰了一百年的前膛枪掉落在地。
这家伙已经被马哨的样子吓瘫了。
“你,你……恶魔!恶魔!”康纳声音颤抖,语无伦次,倒在地上试图向后爬去,但腿脚却不怎么听使唤。
没办法,眼前的景象实在太过惊悚,一个脑袋上插着刀的人竟安然无恙地站在他身前!
美国宗教风气浓郁,尤其在这个年代,绝大多数人就算不是信徒,对宗教也有一定的敬畏。
康纳是一个信徒,而且比较虔诚,因此自然地联想到了恶魔,而且除了恶魔之外,他也想不出其它解释——印第安人总不会得到上帝的神迹吧?
马哨其实也慌得一批,他完全被眼前的情况搞懵了,尤其是自己天灵盖上的这把匕首。
不过直觉告诉他,这种生物学无敌的状态并不会持续多久,他必须尽快拔掉匕首。
他隐隐感觉到,维持着这种状态的未知能量正在从自己体内渐渐褪去,一旦这能量完全消退,自己立刻就会死去……尽管他刚刚死过一次。
马哨当即一咬牙,遂两手用力,将插在自己头顶的匕首拔了下来!
此情此景,康纳自然更加惊恐。
但他的恐惧似乎已经越过峰值,转而开始有些镇定下来,在急促的呼吸中,他的目光注意到不远处地上的来复枪。
就算眼前这个印第安小子被恶魔附身了,自己也不能就这样坐以待毙!
枪里刚刚已经装好弹药,随时可以开一枪!
康纳鼓起前所未有的勇气,克服身体的瘫软,从地上爬起来,猛虎扑食似的,扑向自己的来复枪。
马哨见状,不及多想,连忙也扑向来复枪,同时将刚从自己头上拔下来的匕首掷向康纳。
“啊!”康纳肩膀中刀,虽然伤得不深,但却不免惨叫一声,慢了一步,紧接着来复枪就被马绍抄在手中。
看着举枪瞄准自己的马哨,康纳恍惚地张了张嘴:“你……不是恶魔?”
恶魔,似乎应该不会用枪吧?
马哨英语水平不算出色,准确的说是很差,但这句话他听懂了。
虽然还没有完全搞清楚状况,但毫无疑问,眼前这个白人是欲置自己于死地,他自然不会客气。
“fuck_you,i‘m_god!”马哨用蹩脚的英语回怼了句,说着便扣下扳机。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