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很好,四月的气温正合适出游。
若是能带着两情相悦的女子,寻一处野花盛开、毗邻溪水的郊外,嗅着花香,听着鸟鸣,看蝴蝶飞舞蜜蜂纷忙,想来会是一件很惬意的事。
阎王殿的小鬼问刘珞想去哪朝的时候,刘珞想说送我回二十一世纪。可刚等他一个送字说出口,就被旁边的老太太捏着下巴灌了整整一碗黑乎乎的汤下去。
“现在的小鬼不老实,上次遇到个偷奸耍滑的只喝了一口,结果带着记忆去了战国,差点把秦始皇给整没了…“这是他在昏迷前听到的倒数第二句话。
”哦,宋朝啊…“小鬼点点头,然后在他脑门上一拍,这是他昏迷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是送我回二十一世纪,不是宋朝啊喂!他想大喊,却只觉得一阵目眩神迷,就晕了过去。
“哎哟,可遭咯,方才那是老身新开发的格式汤…“轮到下一个鬼魂时,老太太扭头一看,手边竟有两碗汤!
小鬼好奇道:“啥叫格式汤?“
“就是为了防备那些带着记忆走的家伙,老身要把他们的记忆统统给格式化咯!“老太太恨恨道,忽的又没了底气,“就是还没试验过呢,不知道效果怎么样…”
小鬼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天气很好,四月的气温正合适出游。
但若是一个人醒来时发现自己身处一处不知何地的密林,还伴随着头痛欲裂、嗓子冒烟、四肢酸胀等喝了假酒的症状,想来不会是一件很惬意的事。
怎么好像又要死了一样?
呃,这个又字就好扎心啊!
这刚穿过来,就又要穿走不成?
刘珞靠坐在一颗树下,他醒来时就是这么个姿势,睁眼就是满目的树。
这绿意真特么的盎然啊!这是在提醒着我该原谅谁?
小鬼还是孟婆?
等头脑渐渐明白些,他才开始感知起这个新鲜,但又似乎不怎么样的身体。
身体是个十四五岁的半大小子,却比上辈子的那些初中生瘦弱多了,最多只有一米六五,估计还不到九十斤,属于严重发育不良,平时的生活条件可见不怎么样...
好吧,直接点,简称穷人。
刘珞只觉得自己在发高烧,但幸运的是没有觉得冷,说明还有的救。
他很是怀疑这个身体的主人是不是发着高烧,走到这林子时实在撑不下去,双腿一蹬就这么凉了,自己却好死不死的穿了进来。
前世作为背锅专业户的挨踢界屁挨木,俗称产品经理,已经是人厌狗嫌了,要不要穿个越还往死人身上穿?这特么简直比甲方爸爸还坑爹啊!
刘珞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衣服,很粗的一种布,不知道材质,但望之就不像是值钱的货...
另一个有用的信息是,小鬼很可能没骗他,从款式看,是古代没错了。
刘珞摸了摸兜...好吧这衣服没有兜...
再摸摸怀里,嗯,也很干净!
“真棒!”刘珞恶狠狠的给自己点了个赞,“就算不死,也只能去丐帮混了!黄蓉好像是南宋的吧,这会儿的帮主也不知是她前辈还是后辈?萧峰萧大侠出场了没有?”
刘珞不知道这片林子有多大,但看地势应该是在平原上,这就要好很多,如果是片山林乃至原始森林,他觉得就可以直接原地放弃治疗坐等二穿了。
他清楚,凭这副身体当前的状态,走是走不了多远的,尤其还是在没有水的情况下。所以在想清楚下一步该怎么办之前,就这么靠着,也不失为一种节省体力的方法。
可恨自己脑袋中全部都是上辈子的记忆,这辈子的却一点都没有,自己是谁,如今是哪朝,这是什么地界,一无所知!
孟婆汤不是洗前世记忆的吗,怎么把这辈子的给洗了?
“造孽啊!”刘珞仰天长叹,“你说你个没成年的毛孩子,没事儿跑到这种鬼地方作甚?”
天色已然不算早,刘珞可不敢在这林子里过夜,半夜能让人失温冻死不说,就算平原的林子里没有大型野兽,但就算来几条野狗他也扛不住啊!
抱着不能跟野狗一换一的觉悟,他攀着树干挣扎起身,准备先辨别一下东南西北再说,耳边就听到犬吠之声传来。
“卧槽,我莫非是天弃之子?”
刘珞赶紧低头,想看看可有什么树枝、石头之类的东西可以当装备,老郭的相声里不是说过,看到狼不能跑,得吓唬它么,狗应该也差不多吧?这回要是能逃出生天,我宣布我以后就是德云男孩了...
你别说,人到了这份儿上,发烧什么的都不叫事儿了,四肢酸痛?不存在的!你信不信现在的他能跟博尔特叫板百米?
等他在周遭捡了四五块拳头大小的石块堆在脚下,那犬吠声也近了,唯一的好消息是,听起来只有一只狗。
等狗出现在刘珞的视野里,刘珞差点没激动的哭出来。这狗身长体健,腿粗腰圆,跟上辈子见过的阿拉斯加一般大小,少说得有七八十斤重,比自个儿都差不到哪去,哪有伙食那么好的野狗?
显然是有人豢养的猎犬!
待那狗跑近些,只见这狗的脑袋几乎有刘珞的腰那么高,四条腿比一般的狗粗壮许多,浑身金黄色的长毛,尤其是脑袋上的毛,跟烫了个爆炸头似的,很是威风凛凛。
狗的脖子上还系着一圈皮带,那金色的皮扣,不会真是...金的吧?
那狗似乎也没想到自己闻着味儿找到的“猎物”居然是个人类,这不是瞎耽误本狗的功夫吗,不记得主人还吃人肉来着。
所以它很是不开心的龇着牙一步步走近,用嗓子眼冲刘珞低声嘶吼着。
刘珞看到这狗的第一反应就是自己有救了,猎犬的主人显然不会太远,天不亡我。
但当他看到这大狗一步步朝自己很不友好的走过来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高兴早了,万一这狗突然暴起,自己的胜算...大概跟国足踢巴西差不多。
一换一?跟这小狮子似的家伙?做梦去吧...
刘珞想起了一个古装剧里的桥段,很想像男主那样大叫一句“你不要过来啊!”,但又好像有什么东西卡在了嗓子眼儿,最终只能咽下一口唾沫,握紧了手里的石头,狗进一步,他退一步。
他不是没想过扔一块石头吓唬吓唬对方,但砸不砸的中咱另说,即便砸中了,伤害似乎也可以忽略不计,但万一没把狗吓跑反而把它给激怒了的话...
地方志很可能会这么写:珞,少年,以石投犬,犬避之,遂起,珞卒。
一人一狗的对峙终于随着一人一马的到来而告一段落,人端的是贵气十足,马端的是雄健壮硕。
刘珞发誓上辈子见过的马里绝没有这么高大的,那些拉着车卖西瓜的马跟眼前这匹一比,简直就是骡子。刘珞还在农家乐里骑过马,那些马的马背高度大概也就是一米四五的样子,刘珞一米八出头的身高,手臂不用平举就能摸到马鞍。
而这匹马,以刘珞现在一米六五左右的个头,甚至还没有马背高,那马抬着头,感觉直奔两米去了...
难怪人家说高头大马,这才是名副其实的高头大马啊!
那马上的人身高本就不矮,骑在马上,三十多岁的模样,面色白净,留着短须,一手持劲弓,一手挽马缰,背负箭囊,很是英武不凡。
刘珞仰头看着这人,心里突然升起一个奇怪的念头,这货骑着马打篮球是不是能直接扣篮?
真·骑扣!
那人打马缓缓上前,招呼了一声大狗,那狗便很是灵性的退回到马腿边蹲坐下去。
左右看看只有他一人,那人也是好奇,便开口问道:“少年,这附近数十里并无农庄,你缘何一人至此?”
刘珞心说巧了不是,我也好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啊!
他只好拱拱手撒了个谎道:“我本走在路上,结果后脑一疼,似被重物击打,便晕了过去,醒来时已然在此处了。”
那人恍然道:“这是遇到强人了?没有伤及性命已是你运气好,可曾丢失什么?”
刘珞无奈道:“除了这身衣服,什么都没了,连记忆都没了...”
他必须先把失忆这事儿说在前头,不然自己一问三不知,送自己吃牢饭还能算有口饭吃,要是打马就走直接把自己撂这儿,可就真是等死了。
那人奇道:“此言何意?何谓记忆都没了?”
刘珞摸了摸后脑勺,又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苦笑道:“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都不知了。”
那人似乎从未听说过此等事,皱眉怀疑道:“你这少年,莫不是在唬某?”
刘珞摊手无奈道:“我与贵人素不相识,唬贵人作甚?只是想劳烦贵人给指个路,能走出这林子便好。”
那人打量了刘珞一番,问道:“某观你面色不佳,这附近又无村落农庄,你一人纵算是走出了这林子,又能走多久?”
刘珞只能低头沉默以对,他确实也不知道啊。
良久,那人又问道:“你可会种地?”
“没种过。”
“可会套马赶车?”
“不太会...”
“可会...”那人也实在想不出,只能反笑道:“那...你到底会些个什么?”
刘珞认真想了想,道:“我识字,会算数,还会...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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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奇道:“做饭什么的且不提,你进过学?”
刘珞摇摇头,“记不得了,只知道自己会这些。”
那人似乎还是不信:“你既然都不记得自己姓甚名谁,却又怎会记得自己识字懂算,还会做饭?”
刘珞很想说,人即便失忆了也不会丧失学过的技能类知识的。
但他怀疑自己要敢这么说,对方很可能把自己撂在此地生死两难,只好叹了口气:“那些东西我好似学过,就像吃饭走路似的,能用起来。”
那人盯着刘珞的眼睛看了半晌,最终叹道:“若留你一人在此处,也是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也罢,跟我走吧,好歹有你一口饭吃便是了。”
刘珞终于等到这句,到了有人烟的地方,自己还能活活饿死不成?赶紧一躬到地:“不敢求恩公收留,敢问恩公尊姓大名,日后必有所报!”
“某,曹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