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着这一桌子美味的饭菜,叶翔不争气的又吞了口口水,他实在是太饿了,但此刻却又觉得若是就这么开吃的话,会显得不礼貌,感觉是对救命恩人的不尊重。
李道笑了笑,道:“不用客气,你先吃,正好,我这一段写在关关键处,等你吃完,我们再谈。”
叶翔也是个豪迈的主儿,自然不会再扭捏下去,道了声:“得罪了……”
拿起饭碗,自盆里舀了一大碗米饭,就着满桌子的菜,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李道摇头失笑,继续埋首写作,顺便还轻喃了一句:“改编不是乱编,戏说不是胡说,就算要改,也得合乎情理……”
正在风卷残云狂吃的叶翔,抽空向他那边看了一眼,只见桌案上的某一页稿纸上,赫然写着第四回。
心里琢磨着,难道这老伯是写话本的?却也没有多想,继续对付眼前的食物。
没有错,李道确实是在写小说,不,准确的说,是在抄小说,但却改了基本的设定,让小说的背景符合这个世界。
小说的年代放在了两百多年前,天刀还未统一北部族之前,主人公,依旧叫郭靖,出生于中土,一个叫“宋”的门派世家。
数十年前,宋被一个叫金的门派夺去了半壁江山,由此引出了故事的开编。
郭靖的父亲郭啸天,与杨铁心是“血盟兄弟”,他们的祖先曾效力于“宋门”,他们亦对“宋门”忠心耿耿。
只可惜,宋门的掌门人却昏庸无能,亲小人而远贤良,这剩下的半壁江山也岌岌可危,两人因此心灰意冷,隐居在一个名叫牛家村的小村落里。
某天,有一出生全真观,名叫丘处机,道号‘长春子’,全真七子之一道人,在追杀一名残暴的宋门堂主时,路过此处。
与郭、杨二人产生误会,随后不打不相识,恰逢郭、杨二人的妻子,李氏与包氏身怀六甲。
两家相约,孩子生下后若同为男婴,则结血盟兄弟,若同为女婴,则结异姓姊妹,若一男一女,便结为夫妻。
并且取名,一个叫郭靖,一个叫杨康,为什么取这个名字呢,那是因为当年宋门的总坛,便叫“靖康城”。
总坛沦陷之日,被称之为“靖康之耻”,老掌门人称“大徽宗”的赵佶就是那一天被俘虏的,连带着他的无数妻妾,子女同时被俘虏到金宗,受尽侮辱。
长春子临别时,送于郭、杨二人两柄匕首,分别刻着郭靖,杨康这两个名字,故事,也就此拉开了序幕。
其后的情节大抵相同,只不过李道改了武力值,郭啸天与杨铁心二人,大抵提升在三品左右。
但若论原着而言,他们也就一品多一点,二品不到的样子。
江南七怪嘛,也就比郭杨二人强点有限,而类似全真七子,则在四品到五品不等,黑风双煞的梅超风,陈玄风则是五品上到六品左右。
到了“五绝”这个层面,李道直接提升到九品上。
反正李道只记得个大抵的剧情,怎么改,由他说了算,而原着中的蒙古族,他也隐隐的往北部族上靠。
用春秋笔法,进行混淆,给人一种似是而非的感觉,小说嘛,都是假的,大家何必较真呢?
李道写完陈玄风被郭靖用匕首刺中要害的章节后,轻轻呼了口气,放下笔时,叶翔也吃完。
看着那一大盆被彻底消灭光的米饭,以及桌上比狗舔过还要干净的碟碗,而且瞧着叶翔还有些意犹未尽的神情,李道很是苦恼的叹了口气。
心说,有小初一个饿死鬼就够瞧了,现在又多了一个大肚汉,还好他现在有钱,养得起,要是搁在卷沙镇那会儿,早扫地出门了。
“还没吃饱吗?”
叶翔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道:“天生饭量大,让老伯见笑了。”
李道嗯了一声,道:“天生饭量大,证明根骨好,二十五岁便已九品,就算是贵姓家也不多见呐。”
叶翔连忙道:“当不得老伯赞誉,叶某只是个玄武道上的混子罢了。”
李道摆摆手,道:“在我跟前,不必这么客气,我这人呢,是最讲道理的,大家都是人,没有贵贱之分。”
“之所以救你,是因为……”
他才刚说到这里,便见叶翔突的站起身,单膝跪地,沉声道:“老伯但有任何差遣,叶翔肝脑涂地,在所不惜。”
言落下,刀气在左手手掌上斩了一下,殷红的鲜血,在他掌心缓缓流出,他要立‘血盟誓’,以表示自己的忠诚。
“这个,倒是不必。”
李道笑着摇头,道:“起来吧,我说了,我这里不兴跪拜的,血盟什么的,也没必要,之所以救你,是因为我这店里缺个跑堂的伙计,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干?”
叶翔愣住了,这就是老伯救自己的原因?就是当个酒楼里跑堂的伙计?怎么听着这么诡调呢?
“当然,你要是不愿意,觉得配不上你曾经大帮主的身份,认为屈才了,太掉价,我也不勉强你,你现在就可以离开,咱们就当交个朋友。”
李道如此说着,看起来蛮不在乎的样子,反正他这波不亏,没花一个大钱,就把叶翔捞了出来,顺便还赢了三百多万金。
叶翔就算现在走了,但这份人情他得记下,以后有很多操作的空间。
当然,叶翔也可能忘恩负义,将来不认这份恩情,那也无所谓,谁让道哥在他身上洒了那么多“种子”呢?
虽然这些“种子”只是起到传功的做用,不似“魔种”那般把人变成傀儡,可同样对叶翔产生了影响。
将来要是敢“忘恩负义”,那就有好戏看了……
叶翔只是愣了片刻,说道:“不管老伯让我做什么,我都答应,就算老伯不立血盟誓,但我这条命此生便是老伯的了,只是当个跑堂的伙计罢了,又何论其他。”
“既然你愿意,那你以后就是我们伙计了。”
李道说着话,指了指那柄巨大的黑刀,道:“这刀原本的主人,我已经托人将他的尸体送去了北荒,总要有个落叶归根不是?”
叶翔低头道:“老伯仁慈。”
“但这刀呢,太大了,即便是柄好刀,却也与你的身形很不匹配,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叫人改造一下,一个月后还给你。”
“全凭老伯做主!”
“行了,那就这样吧,明天开始,你在店里跑堂。”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