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悠明月,一轮天光。
几根稀疏的树杈,将影子零散地投在地面上,本应纷杂交错的树干中,许多深浅不一的锐器切痕遍布其上,有几棵因年月不足而相对纤细的树木直接被拦腰斩断,形成了一片狭小空地。
从上方看,这片空地面积不大,在延余数百里的茂林中更显狭小,却也尤为突出。月光失去了阻挡,便肆无忌惮地倾洒在地面。
地面上清辉如玉,有一把长剑倒垂而立,锐利的剑刃在月下闪起清光,拉出了一道细长的影子。
浮云随风而动,遮起半数月华。
逐渐黯淡的剑影之后,少年缓缓开口。
“依蜀山伏妖令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擅自吸食他人阳气者,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们俩,跟我走一趟吧,你们现在有权保持沉默,但你们说的每句话都将作为呈堂证供,我劝你们两个最好别动什么歪心思。”
应槐两只手随意地搭在剑柄上,有些百无聊赖地打了个哈欠,朝着面前两只狐妖说道。
“要杀要剐,直接动手便是!哪来那么多废话!”狐妖甲一脸决然。
“哦,好。”应槐有些疑惑地眨了眨眼。
伏妖除魔这么久,第一次听到这么过分的要求。
举剑,挥剑。
“唰”的一声,一颗“狐”头落地。
?
狐妖甲腿有点软。
我说说而已……你真动手啊!
狐妖甲擦了一下头上的冷汗。
面前这位身着灰白剑袍的少年,不慌不忙地追了他们一路,方才虽展露了一手不俗的御剑术,但并无杀意,没想到真动起手来竟然如此果断。
望着少年笑意盈盈的脸,狐妖甲只觉得自己并不是个合格的狐妖,但眼前之人却实打实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
哦,杀妖不眨眼。
而狐妖乙临死前,只有一个念头。
她说的牛十三哄哄的,你杀我干嘛?
……
“唉,我就说一剑杀了吧,师父他老人家非要我与人为善,不对,是与‘妖’为善。”
应槐手腕一拧,长剑破空而起,剑上的血液被尽数甩落,剑身明亮一如水洗。
收剑入鞘,应槐朝着剩下的那只狐妖说道:“我知道,其实你一直都没有害人的心思,引诱你去吸别人阳气的是他,之前害过别人性命的也是他。”
狐妖甲狭长的眼睛中微亮。
“但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应槐语气顿了顿,随即又补充了一句。
其实还有句话应槐没有说出来。
你这只小狐狸啊,吸人阳气便罢了,至少也换换人啊,南溪村偌大一个村子,你就可着老王家一个男人吸,搞得老王本来一个五大三粗的壮汉,近两个月来面黄肌瘦,估计他媳妇要不了多久,就要把一纸休书甩到他脸上了……
不然人家能一路求到蜀山吗?
要是小狐狸能听到应槐的心里话,估计也只会觉得十分委屈,不是他不想换人啊,实在是因为整个村子,只有王家院子里没养狗啊!
她也是刚修炼出法术不久,是真正意义上的连只狗都打不过,所以才被蛊惑去吸人阳气,而且那家人天天晚上都不关门,搞得跟欢迎它似的,她可不就逮着一家羊毛使劲薅嘛。
可怜的老王,半夜做着关于春天的梦,白天却虚得被蚂蚁过肩摔,不知道多久才能补回来。
将剑索捆在狐妖双手之上,应槐牵着狐妖慢悠悠地往林子外边走去。
这是应槐来这个世界的第五个年头了。
五年前的他,还是一名天真可爱的高一学生,他清楚的记得,那天下午后两节课都是物理课。
于是,向来不喜欢理科的他,跟同桌一商量,决定逃课。
在逃课的途中,秉持着“行走斑马线,撞我多赔点”的理念,领先一个身位的应槐,在同桌惊恐的眼神中,被一辆司机酒驾的车撞飞十几米。
没等到赔偿,应槐先赔了小命。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至少不会被撞。
当他再睁开眼的时候,面前不是漂亮的护士姐姐,也不是手捧鲜花痛哭出声的美貌班花。
迎接他的,是左右开弓的巴掌,和那个便宜师父亲切的问候。
他至今还记得,那天不知道昏迷了多久的他,好不容易才适应了眼前强烈的光线,缓缓睁开了双眼。
“啪”
“啪”
又是两巴掌。
愤怒的应槐抬起头,发现眼前站着的中年人,正悻悻收回即将再次落下的手,一脸关切地看着自己,只是衣着打扮有些怪,是一副身着儒袍的书生模样。
最重要的是,这货他不认识啊。
那人一边冲他喊着“徒儿”,一边将一颗黑色药丸往他嘴里塞。
“哎呀乖徒儿,你可算醒了,来,把入梦丹吃了,吃完好好睡一觉……”
?
当应槐脑袋上浮现一个大大的问号的时候,不是他有什么问题,而是他觉得别人有问题。
这个正叫着他“徒儿”的家伙有问题,而且被车撞飞那么远的他,此时全身上下也只有脸上火辣辣的疼,有问题。
最关键的是,这颗丹药很有问题。
应槐脑袋忽然浮现出一大片不属于他的记忆碎片,其中一片,是对“入梦丹”三个字的回忆。
【入梦丹】:顾名思义,吃完便入梦,有助于身心放松,固本培元。注:成分与采花贼所用的蒙汗药类似。
把我叫醒,就是为了吃完蒙汗药继续睡?
“我日……”
还没来得及骂出声,应槐再次晕了过去。
待他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屋子里只剩下他一个人,而他起身环顾,觉得情况不对,非常不对。这不是医院的病房,而是……一间书房?
无论是房间里典雅古旧的陈设,还是自己身上的青衫,都透露着强烈的异常。
应槐慌忙起身,来不及穿上鞋子,便跑到不远处的一面铜镜前。
幸好,脸还是一如既往的俊俏,还是曾经那个少年,没有一丝丝改变,只是衣着却变成了一身青色儒衫,头发也有些长,尽数被梳到头顶扎起发髻,露出整了个额头。
坐在木凳上想了很久,应槐终于接受了现实,医院不可能为他这个被汽车撞飞数十米的病人开展特色cosplay服务,那么就只有一个可能。
他穿越了。
他有些兴奋。
如果是古代的话,是不是可以抄诗哄骗花魁姑娘们?
他已经想好了,就叫《重生之住在青楼》。
只是不久后他就十分遗憾地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这不是自己认知里的古代,而是一个有仙法妖魔的修道世界。
而他,是正道名门蜀山派的一名普通弟子。
……
短暂地回忆了一下自己五年来的精彩人生,应槐有些郁闷。
本来以为,即便不能吟诗作对,插花弄玉,但出生点在蜀山这种名门正派,至少可以体验一把降妖除魔的酸爽,没想到居然有“伏妖除魔令”这种东西。
同想象中人妖殊途的世界不同,这是一片人族妖族共存的大陆。
但无论是人还是妖,都不乏一些穷凶极恶之徒,蜀山的伏妖除魔令便是针对这些人而设立的。
伏妖除魔令分为“伏妖令”和“除魔令”两种,若有伤人但不害人性命的妖怪,可根据伏妖令中的条规,将其按期羁押在蜀山剑狱中。
而对于魔道中人,或者是其他妖邪鬼物,便有除魔令所在。
值得一提的是,除魔令只有一条法规——杀无赦
之所以有伏妖令的存在,是因为妖族有时候妖性使然,为了生存,会不得不做出一些危害人类的事,但罪不至死,也无太大恶念,就像狐妖甲。
而一旦坠入魔道,便是彻底的邪恶,跟狐妖乙一样,除了消灭别无他法。
起初,由异世来此的应槐对伏妖令非常不理解,在他看来,既然是妖,一剑斩了便是,但后来慢慢接触下来,倒也明白了一些。
人族与妖族敌对数千年,直到一百年前才终于决定和平相处,一直到今天,两族已经基本上没有异族之仇了,随意杀戮只会重新引起矛盾。
再者,总要维持生态链平衡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