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二章 除掉司马曜才能当太后
作者:洗澡的兔子   大晋捡到一只战神最新章节     
    王贞英的面前摊开了一纸薄绢,沾满了墨汁的狐毫笔停在半空中,她想了半天,直到墨汁凝聚成了水滴,落在洁白的纸上,却还是一个字都写不出。

    不行!

    写字还是不稳妥!

    这些事情,还是要藏在心里,藏在脑子里,这才保险。

    思及此,王贞英便把那滴上了墨汁的纸卷团了一团,扔到了一边。

    勒死他!

    一刀捅死!

    不行不行,这些招数都需要很大的力气,司马曜那个人虽然废,但正值壮年,王贞英绝对打不过,更不要说是能要了他的命了!

    下毒?

    王贞英躺在床榻上,翻了个身,一个念头便又冒了出来。

    这招好使!

    不用费力气,还能让司马曜死的干干净净的,不流血,死相也不难看。

    可是,到哪里去弄毒药呢?

    这又是一件麻烦事,而且,下毒也容易被逮到,若是司马曜死在她的宫里,朝中上上下下的人都会怀疑她。

    这可不是王贞英希望看到的结果。

    她要当太后,就要铲除司马曜,可是,她又不想脏了自己的手,那就只能借刀杀人。

    可是,能借谁的刀呢?

    王阿宁?

    不行不行!

    王阿宁出了名的口号喊得声音大,其实胆小如鼠,根本就做不来杀人越货这样的大事。

    对于他来说,太为难了。

    那还有谁?

    王贞英的脑中掀起了头脑风暴,各种念头止不住的往外冒,这些天,她拼命研习古书著作,从那些帝王将相的故事,再到民间传说,只要是她能搜集的到的,全都看了一个遍。

    就想找到一个万全之法,能够把司马曜神不知鬼不觉的除掉,可惜啊!

    努力了半天,还是没有结果。

    “妹妹,妹妹!”

    “大喜事啊!”

    王贞英一个激灵翻滚起来,这个声音她实在是太熟悉了!

    “大兄!”

    “你怎么来了?”

    王恭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到她这里走走了,故而王贞英才有这一问。

    这孩子,怎么还见外了!

    王恭笑呵呵的靠近,向妹子讨了杯水喝,歇够了,这才开口:“妹子,大喜啊,陛下说了,今晚的宫廷宴饮,也要带你去,还说要派专人来接你!”

    “这可是好机会,你可要抓紧了!”

    王恭的眼神充满了暗示,那意思其实王贞英都懂,不就是让她把司马曜留在这皇后寝宫吗?

    王贞英半天不说话,脸色也说不上好看,王恭便又急了。

    “你可知道,大兄刚才是从哪里寻到陛下的?”

    “哪里?”

    “张贵人的寝宫!”

    这个木头,她怎么就一点也不知道事态的严重性呢!

    “妹子,大兄也是男人,说句实在话,皇帝陛下现在是日日夜夜都离不开张贵人,这个小妮子,她有些手段,你要是再不用点心,陛下根本就无暇顾及你!”

    王恭认认真真的给妹妹出谋划策,谁知某女根本是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面对忧心忡忡的哥哥,王贞英不过是嫣然一笑:“大兄,不必着急,我早就已经想好办法了,足够对付张贵人的!”

    “什么办法?”

    王恭有些疑惑,他并不相信王贞英可以想到对付张贵人的好办法。

    凭着他对妹妹性情的了解,恐怕,她的脑袋连动都没有动一下!

    “大兄,这你就别管了,不过,我向你保证,一定是能够让张贵人痛不欲生的妙计。”王贞英眼睛亮亮的,得意的笑着,王恭虽然还心有疑虑,却也只得先走一步看一步。

    万一,真的瞎猫撞上死耗子了呢?

    “大兄,我这就去准备了,你放心,晚间的宴席,我一定亲自出席,好好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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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你这句话,哥哥就放心了。”王恭长舒了一口气。

    王恭走后,王贞英来到妆台前,打磨的光光亮亮的铜镜之中,映出了她仍然娇艳的容颜。

    她摸了摸脸颊,从容的笑了笑。

    王贞英性子直率,面对那等恶心的人,她实在是笑不出来。但是,自从想开了之后,她也开始在司马曜的面前装模作样。

    每次见他之前,她都要这样在妆台前独坐片刻,努力对着镜子练习各种笑容,让嘴角保持最美的弧度。

    没办法,以后,这个后宫里,恶人就是张贵人,她这个一直坐冷板凳的皇后娘娘,便要摆出一副温存柔情的模样,装一装好人了。

    …………

    波斯国来的画风浓郁艳丽的挂毯,南番国远道而来的夺目猫眼石、绿晶石,到处都是精光亮亮的。

    达官贵人云集的乌衣巷上,原本就是建康城最繁盛热闹的一处所在,车水马龙,人流如织。

    贵人出行,必定要坐车,晋末的风俗,这里的贵戚子弟,并不以武功卓越为优点。

    弱不胜衣,举止轻柔纤细,才是他们的追求。

    平日里聚在一起,不是吃酒就是谈玄,谈到兴奋点,再来点五石散助助兴。

    保证是云里雾里,飘飘欲仙。

    江南乏马,达官贵人也不例外,各家虽然都有些马匹,但是出行却仍然喜欢乘坐牛车。

    八尺高的男子汉,却要坐牛车,实在是没面子。

    虽然没有面子,但是这里的皇亲贵戚却也照样不思进取,他们不会拼命进取,争夺中原大地,把失去的人口、土地、战马、粮食夺回来,而是举起了粉饰太平的旗帜。

    越来越安逸,把曾经用来装饰马车的那些好宝贝全都拿了出来,装模作样的再披到青牛的身上。

    客观条件就决定了同样的瑰丽珠宝,纹饰华美的挂毯,披在青牛的身上,也显不出半点华贵。

    照样透露出一股劳动的朴实之感。

    那朴实的感觉,从青牛的皮毛颜色,从那悠闲摇晃的牛尾巴,还有那无论车夫如何着急,却也快不起来的步伐上,都清楚的显现出来。

    申时过后,建康城真正热闹的时候,才渐渐来到。

    夜幕默默降临,天色一点一点昏暗下来,乌衣巷上,几大世家的宅院却张灯结彩,异常的热闹。

    摆谱就是必须!

    我们几大世家的子弟,就是排场大,走到哪里,架子都不能倒!

    即便整条乌衣巷从南到北距离极近,即便几个家族其实都是邻居,但是,我们串门也依然要坐车!

    绝不步行!

    绝不!chapt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