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五十七、剑陨
作者:乐可金银花露   好涨停下来要坏了最新章节     
    一个浑身脏兮兮的麻衣人被拖车送入一个狭小黝黑的洞口之中。。

    “又有新货送来了?”一个苍老男声说道:“这已经是这个月第一百二十三个了,再多,怕是也不够那个十三号杀的。”

    “十三号虽然厉害,但我这个也不差。上面说,让他跟十三号一间屋子。”

    “这……你不怕十三号在屋子里就把他一剑杀了?”

    “屋子里不能用武器,即便强如十三号,这个规矩也不能破。”

    “那好吧……”那个男人掏出身上的钥匙,将洞口内的铁栅栏门打开,放那拖车进去。

    拖车在洞口内发出吱嘎吱嘎的声音,在洞内颠簸前进着。

    躺在拖车上的人像是睡死了一般,丝毫没有知觉。

    等拖车走到一处牢房房间前,停了下来。

    那人拽着车上的麻衣人的脚从车上拉下来,然后提着脚将他扔进房间中。

    “这以后就是你要待的地方了。”那人将麻衣人塞进洞口之中。

    黑暗中,一个人环抱着膝盖饶有兴趣的看着那个麻衣男人。

    “没想到天剑唐小宝竟然也会被抓到这里来。”那个人如同出鞘的剑,无比锋利。

    察觉到那人身上散发出的杀气犹如实质。唐小宝从地上一跃而起问道:“是谁?”

    “我。”

    一个字,却力重千钧。

    因为他有着天上天下尊崇的一个称号。

    剑圣!

    剑中之圣!

    在他很年轻的时候,就用剑挑战魔族十八将,那一战他身上有八十三道伤口,致命伤十二道。

    后来,苦境天下尊称他为——剑圣。

    他的剑道已是何等超凡入圣!

    到如今,他成为剑圣的时间,也不过才刚过去二十年,他作为剑道侠客,不过也才四十余岁而已。

    他人生的路,也才四十多岁而已。已经他这个年龄能够达到的是剑术、修为、荣誉的顶峰。

    很多人一辈子都在追求这样的结果。

    但对他来说,这个称号却是一个枷锁。

    难道他此后经年都要抱着这样的称号终老?让这个称号变成他的荣誉?

    难道这便是他的追求?

    不,心气高傲的他不可能满足。

    所以他在追寻某种巅峰状态,让自己超凡入圣的剑道再度提升。

    这些年,他困在此处,为的只是——磨剑。

    如果世上无再可让我一战之人,那么我就在尘世寻找一个能够不停砥砺自己剑道的地方。

    还有什么地方能比斗兽场更好呢?

    这里每天都有一个人会被送来。

    每天在这里的赌客们都会赌他会继续连胜下去还是会被败。

    五年来,他每天只用做一件事。

    出剑,收剑。

    他的剑下,已经有无数人死去。

    有人曾说过,在斗兽场内生存下来的人,最后都成了野兽。

    沧月没有变成野兽,而是用无数次的生死轮回,砥砺了自己的剑。

    因为痴于剑,不管是时间流逝还是人情冷暖,都对他来说没有意义。

    即便是这可怕难熬的孤独。

    斗兽场以三月为一期,最终的获胜者便能获得昂贵的奖品,然后离开。

    而能够撑过三期在此生存的人,在沧月之前只有一人,那人不过只撑了三期,就在第四期的时候疯掉了。

    沧月不一样。

    他的编号十三,到这已经五年了。

    唐小宝看着沧月,仿佛在看一柄绝世的神兵,比他的剑神心比沧月的天下无双来的更耀眼夺目。

    沧月开口了:“你最终一战的对手就是我,你准备好了吗?”

    唐小宝浑身一震,看到现在状态的沧月,他并没有必胜的信心和把握。

    “你不是一直想找我报唐家堡的仇吗?那么这一战,就是你的复仇之战。”沧月说道。“用你所有的修为,对剑的理解向我出剑吧。将你所有的怒火和战意,提升至最大。在此之前,有人会让你不断提升你的境界的,直至——”

    直至你可以与我匹敌啊。

    沧月的眼中,此刻是熊熊的欲望,与唐小宝一战的欲望。

    唐小宝的目光注意到沧月的眼。

    在黑暗中依旧明亮。

    眼为剑之精元所在!

    剑意透眼而发!

    。

    “为什么要满足沧月的要求?”在离两人不远的暗处,两个人正在窥探牢房中的一切。一个魔族正在向表达一个女人表达自己的不满和不解。

    “我的决定,什么时候轮到出来质疑了?”那个女人斜眼看着魔族。

    “疯女人,你别忘了这个地方是我们共同修建的!”看到女人如此不可理喻,那个魔族气急败坏道。

    “你同样也别忘了,你们魔族在哪里都是见不得光的,要想合伙赚钱,你就要听我的!”女人丝毫不给那个魔族面子:“沧月在这里,是我们的摇钱树,摇钱树的愿望,我们当然要满足啊。”

    “可你抓来的是唐小宝,那个被称为天剑的年轻人!”

    “时代变了,如果这个唐小宝能将沧月宰了,我同样被不介意由他来当我们的摇钱树。”

    “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应该明白我是什么意思!沧月在这里已经五年了。”

    “所以呢?”魔族一时没有转过弯来。

    “不,他不是应该去死,而是他应该败了。”女人嘴上有一丝残忍的笑:“已经有太多人习惯他的无敌,他不停的胜利,已经忘记就算是剑圣,也会有失败的那一天。他的失败,就是我们大赚特赚的那一天。因为没有人相信,剑圣会败在那个年轻人的剑下,就跟现在的你同样不相信一般。毕竟……我最喜欢养成系的小狼狗呢。”

    “而那一天,就是他跟唐小宝战斗的那一天?”

    “不错。”

    “可是唐小宝凭什么赢?”

    “因为他对沧月的仇恨,还有我。”

    “你?”

    “按照人类的标准,我很漂亮,而唐小宝至今也是单身一个人。男人单身久了,总渴望一些女人的温柔来弥补,我当然就是那个女人。”

    “最重要的是,如果他被你迷住,你就能更好的控制住他,对吗?”魔族非但不傻,反而明白了女人的弦外之意。“但沧月不是那么好击败的。”

    “这些年,我看了沧月的每一场决斗,沧月的战斗风格我早就明白,更何况,沧月出手的时候有一个破绽。”

    “破绽?剑圣的招数也会有破绽?”

    “那是一个连他自己都不在意或者都没注意到的破绽,因为他出手太快,没有人能够把握住那一刹那的破绽。”

    “唐小宝可以?”

    “他当然可以,因为我查遍了史料,发现天剑就是剑圣这种人天生的对手。剑圣,剑中之圣,如果输了,就是他死去的前兆。”

    “剑圣之名,我记得历史上有很多。”

    “自然。每个剑圣都是在失败后不久去郁郁寡欢死去。”

    “所以,沧月会死?”

    “一定会死。”那个女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