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从陆小凤开始
花平,男,三十二岁,关中十三帮总瓢把子。
他人很矮。
但绝不会有人认为他是个矮子,因为他看起来全身上下都充满了一股劲,一股摄人的劲。
他穿着件很长的黑披风,却露出刀柄上的红刀衣。
花平能成为关中群盗之首,就因为这把刀。
江湖中用刀的人实在很多,或许仅次于剑。
但很少有比关平的刀更快。
他五岁炼刀,如今已习刀二十七年。他刀法有两个特点。
——快、凶悍。
不快,不足以杀人。
不凶悍,不足以杀出威名。
在十年前,他就已是十三帮的总瓢把子。
而在坐上总瓢把子那一年,他还多了另外两个称呼。
左手神刀。
天下第一快刀。
“太原一剑”商飞,号称杀人从不第二剑,武林中一流高手,因生意上问题,和十三帮起了冲突,被花平一刀分为两半。
“太行双刀”丁家兄弟是江湖中有名的刀法名家,自忖刀法已臻至大成,三个月前,上了乱石山,挑战花平。
花平还是一刀。
一刀就斩断了两只手。
两只拿刀的右手。
实际上,花平不但是左手神刀,而且能够左右开弓,只是他右手刀不及左手快。
但饶是如此。
他也自信只凭借不够快的右手刀,也能稳稳坐上总瓢把子的位置。
但现在,他忽然没了信心。
所有的信心,都在面前这青年面前冰消雪融。
一个很英俊的青年。
“总瓢把子的位置向来是能者居之,你非我对手,这位置还是让我来坐吧。”
黑衣青年右手持剑,俊美飘逸,整个人不沾半点尘埃,仿佛自九天之上垂云而下。
直到现在,花平都还不知道青年的名字。
他只知道,青年的武功很高、很高。
……
在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前,花平本还是在后院练刀。他习刀二十七年,这二十七年里无论风雨寒暑,早晚两课从未间断。
若非如此,又如何做的上总瓢把子的位置。
他才刚刚歇下,就有一心腹火急火燎的告诉他,山下客栈有人要见总瓢把子,还要坐总瓢把子的位置。
花平住的地方叫石头山,又名强盗山,只因这山上住的全都是强盗。
江湖上的大侠豪杰个个浩气凛然,武功盖世,却没有人敢山石头上来找麻烦。
而在强盗山的山脚下,还开了一间客栈,专宰过路客。
字面意义的宰。
但今天要宰的过路客,却非同一般。
山贼们非但没有宰成过路客,反而被过路客把脑袋宰下来了。
当花平赶过去时,地面上已躺着数十人,残肢断臂,鲜血横流一地,酷烈异常。
而先他一步赶来的三位帮主一起出手,长刀劈空,向一黑衣青年杀去。
这三位帮主武功虽不及他,但也是江湖一流好手。
那人只是云淡风轻的挥了挥衣袖,三位帮主掌中的百炼钢刀顿时崩散为碎片,并向他们迸射而去,眨眼将就将这三位帮主扎成了筛子。
这一刻,花平掌中已捏了把冷汗。
不是对手!
绝不是对手!
像这样的高手,简直是生平仅见,花平半点把握也没有。
“你非我对手,总瓢把子还是让我来坐吧。”黑衣青年已将目光投向花平。
现在不过是初秋。
但在这一刻,花平却觉得格外寒冷。一阵秋风吹过,简直冷风如刀,刮的刺骨生疼。
但再冷,也比不过花平的心冷。
他只觉对方的气势如山呼海啸般汹涌过来,自己整个人都不过是浪花上的一叶小舟,随时都有倾覆的危险。
但他的左手已缓缓捏住了刀柄。
“咦。”黑衣青年似乎有些吃惊,随即拊掌轻叹道:“很好,是我小看你了。能坐上总瓢把子的位置,心性果然非同一般,我准你出一刀。”
花平没有说话。
他浑身肌肉紧绷,劲气充溢,衣袍鼓荡起来,整个人就仿佛一张拉满的弓弦,蓄势待发。
在黑衣青年强大的压迫之下,他整个人的精气神都已臻至前所未有的巅峰。
而黑衣青年却只是负手而立,面带微笑
忽然间,花平发出一声爆喝。双脚之间的真力爆发,泥土向旁边飞溅炸开。而他却朝玉连城一跃而起,掌中长刀高举向天,搅动罡风猎猎,凌空一斩。
匹练刀光,霎时如银河般铺展下来,刀势已将黑衣青年完全笼罩。
这一刀,实在是花平毕生的巅峰,他整个人都似与这道刀光交融在一起。
在斩下这一刀后,他的信心也随之暴涨。
他被称为“左手神刀”、“天下第一快刀”。但他知道,只要有那人在,他就永远不是第一刀客。
那人就是——萧十一郎。
江湖第一大盗,用刀如神。
而这一刀的威力,花平自信绝不在萧十一郎的刀之下。
玉连城一声轻叹,随手一指点出。
这一指晶莹如玉,却给人一种刀般锋利霸道的感觉,却是用上了“指刀”的武学精妙。
只听“叮”的一声,长刀与指刀碰撞,在片刻的凝滞后,刀光轰然蹦碎,花平掌中长刀也在顷刻间破裂开来,蛛网密布。
刀片四散掉落间,玉连城的手指已点在花平的前胸之上。
“你有胆气想我挥刀,很好,我不杀你。但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指尖上的劲力一吐,顿时花平整个人倒飞出三丈之外,口喷鲜血,气息衰弱至极。
“我想,现在应该应该没人反驳我当总瓢把子了吧。”
玉连城负手卓立微笑道:“如果有就说出来,我这人一向很和善,若是杀错人就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