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进入了七月,距离何太后辞世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天气日渐凉爽,修养生息了一个多月的各路汉军开始厉兵秣马,准备向曹魏起总攻,一举平定河北。┡
汉魏之间以千里黄河为分界线,五支汉军分布在黄河南岸,即将对曹魏同时展开进攻,为了统一调度,刘辩再次带着文鸯抵达青州坐镇,总揽全局。
千里黄河,湍流不息,蜿蜒曲折,犹如长龙一般将北方大地一分为二,泾渭分明。
黄河以北除了徐晃军团控制的河东、平阳二郡之外,绝大部分依然还在唐魏控制之下,而整个黄河以南则全部都是刘辩的领土。四分五裂了二十年的汉帝国彻底统一了黄河以南的广袤土地,并开疆拓土,远征海外。
“驰檄各军团主将,准备对曹魏动进攻,力争半年之内灭亡曹魏!”刘辩亲笔布檄文,下达了对曹魏总攻的命令。
千里黄河之上分布着汉帝国的五大兵团,总兵力在百万左右,随着刘辩一声令下,6地上旌旗招展,人喊马嘶;水面上战舰穿梭,桅帆林立,声势浩大。
自东向西来看,最东面的李靖军团麾下二十五万人马,屯兵漯阴县境内,与黄河北岸的李牧隔河对峙,休战的这一个月一直在搜集船只,做好过河的准备。
李靖接到刘辩的檄文之后立即展示给麾下诸将:“诸位将士,太后的丧期已过,陛下已经抵达临淄坐镇,并诏令我等克日渡河攻魏,力争年底踏平曹魏。”
李靖话音刚落,分立两旁的马、黄忠、花木兰、鱼俱罗、高昂、关胜、秦良玉、陈登、彭越、尉迟恭等武将一起抱拳唱喏:“吾等谨遵陛下圣旨,以元帅马是瞻,早日渡过黄河,平定魏国!”
李靖自箭壶中拔出令箭,命黄忠、鱼俱罗、尉迟恭三员大将为先锋,明日率三万精锐乘坐战船渡过黄河,攻占彼岸,掩护大军渡河。
又命马、秦良玉、高昂率两万骑兵向东走一百多里进入蓼城境内,哪里有青州刺史萧何提前安排的五百条走舸在岸边等候。而且对岸没有唐军把守,马抵达河边之后渡过黄河,然后顺着沿海北上直取阳信,攻下关隘之后再掉头回来进攻唐军的背部,与主力大军对李牧前后夹攻。
剩下的诸将则与李靖拔营待令,只等先锋部队在彼岸站稳脚跟之后便6续渡过黄河,继而重兵猛攻李牧大营,与马率领的骑兵前后夹攻,力争歼灭这十五万唐军。
只要灭了李牧的十五万唐军,则河北门户大开,李靖军团既可以向西直捣邺城,也可以北上攻取南皮,踏平幽州,直捣辽东。
“呵呵……诸葛孔明、徐公明、关云长都盯着邺城呢,咱们还是断了再破邺城的念头,一路北上攻破辽东,摧毁李唐朝廷才是最佳选择。”李靖莞尔一笑,为下一步的战略定了基调。
一时间马蹄声隆隆,人声鼎沸,众将各自依计行事,点起兵马执行李靖的命令去了。
就在李靖调兵遣将之时,屯兵东阿的关羽也召集众将共商渡河之策。
议事厅内关羽居中高坐,新并入的魏延因为资历老、职位高特设了偏座,而龙且、关平、关铃、周仓、郭淮、魏无忌,以及新从军的关兴、张苞等两员小将则分立两旁。
考虑到关羽性格高傲,有时候容易刚愎自用,而对面又是曹操、韩信、杨素、李牧等级统帅,因此刘辩一纸调令把陈宫这个功勋从诸葛亮麾下调到了东阿,让他为关羽统率的十五万大军出谋划策。
关羽扫了众将一眼,手抚三尺长髯,朗声道:“诸位将校,若非太后驾崩,需要守丧一月,说不定此刻我军已经击破了邺城,直捣燕赵大地。李靖对面有李牧,诸葛亮对面有杨素,徐晃、徐达对面有曹仁,而我们对面有什么?”
众将无不哂笑:“听说对面的阳平县里驻扎了三千县兵,守城的是偏将夏侯廷。”
关羽跟着抚须大笑:“哈哈……正是如此,我以十五万大军渡河,面对弹丸之地的阳平,犹如泰山压顶,势不可挡。我百万大军兵分五路,齐头并进,曹魏疲于应付,邺城空虚,此乃天赐我等立功的良机,若不能抓住,他日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吾等谨遵君侯之命!”众将齐刷刷的抱腕领诺,一个个斗志昂扬。
关羽用睥睨天下的目光扫了龙且、关铃一眼,高声道:“本将命你二人为先锋,率领两万人马克日渡河,直叩阳平,破城之后本将自统大军过河,直捣邺城。”
随着关羽一声令下,这支兵马也行动起来,人喊马嘶,刀枪蔽日,离开东阿直逼黄河岸边,准备渡过黄河直捣三百里之外的邺城。
自东阿向西二百里,便是在此屯兵四个多月的诸葛亮军团,在接到刘辩的书信之后同样召开军议,磨刀霍霍,准备渡河向对岸的杨素起猛攻。
一身儒装,手摇羽扇的诸葛亮生的身高八尺,举止间神态自若,透着大将风范,用自信而又儒雅的目光扫了一圈麾下诸将,高声道:“自许昌之战过后,诸将修养了将近四个月,是时候大干一场,灭亡曹魏了!”
帅案左边设有偏座,自然是给副帅薛仁贵准备的,听了诸葛亮的话立即附和道:“孔明说得极是,春天的时候被曹操逃回了河北,这次绝不能再放过这个叛国逆贼,誓要斩下他的头颅!”
在薛仁贵的对面还另外设了一个偏座,是给诸葛亮麾下的水师统帅韩世忠准备的,既然薛仁贵开口了,韩世忠便缄口不语,唯有颔赞许。
帅案下面众将分立两旁,由姜维领衔,向西依次站立着马岱、朱桓、南霁云、张巡、梁红玉、张嶷、文钦等人,以及从魏延麾下分过来的邓艾、孙礼等人,齐刷刷的抱拳唱喏:“吾等谨遵诸葛将军之命,渡过黄河,踏平曹魏,一统山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