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子之手
一眨眼,结婚十年了,傍晚,看着灶台上忙碌的妻子,看着身前身后撒欢儿的儿子,不禁感慨万千。
十多年前,我顶着一脑袋高粱花,带着一身泥土,穿着一双白球鞋,背着一个黄书包只身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大城市,求学工作,一番折腾,终于安下身来。
刚工作时,年轻气傲的我还没有把婚姻当成啥大事,当身边同来的光棍儿渐行渐远的时候,我才深深地感到,这事得抓紧了!
搞对象似乎是年轻人生来俱有的本能,但对我来说,却是那么的曲折与艰难,几番碰壁之后,我终于认清了自己的优缺点,优点只有一个:工作相对较好,缺点不只一个却是条条切中要害:家在农村,无房,无权,无钱,尤其要命的是在这个讲究包装和一见钟情的时代,我的模样又长得是那样的一般!
当同来的光棍儿剩下我一个人的时候,我对爱情的渴望达到了峰值,所有看过的,我几乎都没有拒绝过,可是那些妹子均无奈地在第一时间对我摇着小脑袋抱歉地说:“对不起,我还得考虑考虑!”以后便是石沉大海,杳无音讯!
终于,听人劝戒,在采取广种薄收的求爱模式之后,我在这个城市的远郊找到了爱情。
春寒料峭的时节,全民学雷锋的日子,我和她相识在火车站边的售票楼下,见到她的一刻,我眼前一亮,多少年不曾光临的那种感觉终于姗姗而来了!
她不是那种美丽得让人触目惊心的人,但绝对是耐人寻味!
由于整理总结了上百次的相亲教训,在我一番花言巧语过后,她没有让我失望,当同她相约第二次见面的时候,我真正领会到了心花怒放的感觉!
有句话叫想要得的得不到,不想得的她还来了,当我俩的爱情日见磁实,并第一次双双出现在公众视线的时候,很多人甚至说出了“一朵鲜花插在……”
相爱的日子是美好的,有时也是酸涩的,不为别的,她在远郊工作,她来我去都是非常不便,在我们认识两周年的前夕,我们狠下决心,几乎花光了所有积蓄,终于以三求四请的方式,托人把她从远郊长途“贩运”到了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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