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剑吞鸿第二卷塞北平田出新贵194章阴风劲悸,羽檄相惊一为子死孝,为臣死忠,为兄死义,这点道理,我爹在我四岁时,便教会了我。
当年,爹官运亨通,从黄门郎直升华兴郡郡守,成为受人敬仰的封疆大吏。
我想:这正是爹始终秉承家国大道的结果。
万籁俱寂,我坐在赤松郡不知名的小石头包上,瞧着二牛帐中的油灯缓缓熄灭,心想:做人,还是本分一点比较好啊。
四年前,大哥的爷爷刘兴,为了大凌河边的那点地,敲诈勒索,强行并购。最后,刘德生在轻音阁为官老爷们置了几桌酒,送了些金银,居然不了了之。我清晰的记得,那天,父亲独自一人在屋里喝着闷酒,醉醺醺地对我说,“将来你要是做了大官,可不要学爹这般无能,最不济,也要霞灿松坚,为一方百姓,争一个道理。”
当时的我,如此回答,“爹,战场上杀人,官场里吃人,人情世故、脸厚心黑、揣摩门道、把风站队,孩儿这种浪荡性子,学不来。”
当时的父亲似乎有些失望,也有些欣慰,他摸着我的脑瓜点了点头,“随你吧!”
那一年,我九岁,决心弃文从武,立志要做一剑惊鸿的大侠!
......
二分明月凄迷,赤松的玄度,远比家乡的,要来的凄凉。
剿灭第三波贼匪后,为了有效防备敌人夜袭,我主动接下了深夜值守的担子。
屁股下的小石头,已经微凉,对于放夜哨的人来说,此刻最难熬。
我不得不想一些事,让自己精神起来。
旬月前的偃山之战,那是我生平第一次杀人,厮杀过程中,倒是不觉如何,平静之后,粘稠的血液糊在身上,剑上充满了血腥气,梦中亡魂寻我而来,那感觉,果然和杀鸡屠狗不一样。
但我明白,大哥做的事儿,是对的;
我也明白,想要开辟一个新的愿景,有些人,得死,有些人,得杀;
我更明白,我学剑,除了一剑惊鸿,还有涤荡污浊!
想着想着,我打了个哈欠。
完啦!又困了!这可咋整?
被困倦叨扰的百般无奈之下,我倏然拔剑,凌空舞了个剑花,从脑海里翻出了那本早已背诵的滚瓜烂熟的《石鲸剑》。
明月半勾,悲风万里,耍一耍手中的剑,敬一敬下面的故人,也是很好的!
......
前方路途,万分凶险,大哥第二日决意,虚晃一枪,改变北上赤松郡郡守府扶余城的打算,改道向东,先去天池猎取琴虫,而后在那里等待夏老大,再一同赶往扶余城。
我脑子不如大哥灵光,但我看声东击西这种事儿,行!
地无粮、天无鸟、河无水的赤松郡,连修建一条岔路,都显得十分奢侈。
我们一行人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没有了路,便等于没有了方向。
我们一行人就在原地等啊等,直到午时,我们才在原地求到一位拾荒老者,几番恳求,老者才收了钱银,答应作为我等的向导,引领我等踏上了一条从未有人涉足过的蜿蜒小路,下路两侧除了濯濯荒原,就是荒原。
大哥最初起疑老者心怀不轨,老者解释‘去往天池无大路’,大哥也就没有再继续追问。
这老者衣衫破旧,白发黄齿,略胖而不肥,沉默寡言,走起路来仿佛脚下有风。一路上,我仔细端详,越看这老头儿,越像一位飒踏红尘的大侠,不禁心中感慨:在赤松郡这种地方生存,人都变得刚毅起来,艰苦之中出锋锐,这话可一点不假。
......
一路四平八稳,我们这一行人,也随之懈怠了稍许,人闲下来,一些儿女情长的事情,便入了我们眼中。
乔妙卿对大哥有意思,我们几个整日围在大哥身边转的人,都知道。
也不知大哥是真傻,还是装傻,竟迟迟没能感受到这位千金大小姐的心意。
瞧瞧这一路,这姓乔就差把眼睛安在大哥身上了!
我偷瞄着那乔妙卿双如江南杏花一般的眼睛整日春色满萤,心中一阵肉麻,鸡皮疙瘩满身都是,急忙摸了摸手中的剑:去他的!该死的!至死方休的温柔。剑神是不需要女人的,我有一剑在手,不惧岁月催人老。
据领路老头儿所说,我们所在之地,距离长白山天池,足有三、四百公里,按照日行五十里来算,也要足足走上六七天才能到达。
哎,看来又是无聊的旅程!
但是,仅仅过了一天,这种懈怠的情绪,立即被我打消,
杨柳走后,这该死的夜巡任务,除了我,便是我。
对于大哥这般安排,我还是十分理解的,乔妙卿和王大力需要时刻保持最佳状态,中军调度也全都由二牛所担,将我安排在夜巡,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儿,我也乐得在安静的夜晚砥砺剑锋,在白天趴在马背上呼呼大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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