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冲的迅速,沈朝歌来不及多想,运转真气迎敌对战,这可是第一次同别人交手,沈朝歌自从踏入一元悬灯境界之后一直不知道自己水平如何,也是期待多时。
但毕竟首次真刀真枪动手,少年还是略显局促,手脚有些僵硬,只能慢慢后撤,与黑衣人拉开距离。
几个回合下来,沈朝歌也算是摸清了来敌的大概实力,基本上都是寻常练家子,不算在修真水准上登堂入室,尚未到一元悬灯境。
挥动长刀格挡下短刃,真气瞬间炸开,迎面而来的三五人立时倒飞出去,其他人动作迟疑,看向远处的为首之人。
为首的黑衣人也是一脸问号:这小子不是没有修为么,哪来的境界,天上掉下来的么?
就在犹豫的刹那,沈朝歌身形如鬼魅,几乎是一瞬间将其他人解决,突兀的直立在为首之人面前。
仿佛就是一个眨眼的瞬间,一把长刀便是插在自己面前。
“好像跟你对打还算有点意思。”
黑衣老大才明白情报有误,点子扎手。一拳与面前的长刀对轰,却想不到力量高下居然是云泥之别。
沈朝歌的悬灯境可并不是普通点灯过后的燃灯境,真气强横的远超常人,黑衣老大也是心思敏捷,借力倒掠而去,准备风紧扯呼将情报传回殿内。
沈朝歌有些遗憾,好歹抵抗一下给自己增加点战斗经验,叹了一口气便消失不见。
急速逃跑的黑衣老大耳边突然炸响:“跑啥啊,不是说好了免受一些皮肉之苦嘛,我这正痒痒呢。”
沈朝歌单手按住黑衣老大后脖,强行止住前掠趋势,缓缓开口:“谁派你来的?”
“要杀要剐随你,我们冥王殿可没有贪生怕死卖主求荣之辈。”
“嘴还挺硬,那你当下这般逃窜好像不符合硬汉的气度?”
“及时止损,传递情报,并非贪生怕死。”黑衣老大嘴硬道。
“哦,那我成全你。”沈朝歌果然松开如钩一样右手,任其离去。
黑衣老大仿佛有些难以置信,自从进了冥王殿都是将脑袋拴在裤腰带上过日子,猎杀目标的这等行径还真是没见过。
名誉自然重要但是小命更重要,加之当下情报有误,来不及多想,黑衣老大急速后撤。
沈朝歌向来恩怨分明,羊有跪乳之恩鸭有反哺之义,何况这袭杀不明不白,岂能不弄清楚。随后,麻衣少年身形急速前掠。
……
“四堂主,情报有误,那小子分明已经是修真之人,我一个小队全军覆没,若非小人撤退及时,恐怕这情报也无法传回堂内。”黑衣老大单膝跪地抱拳复命。
“悬灯境?”
“应该不假,点子已经可以运用真气,非我等寻常武夫可以匹敌。堂主,依我看,那小子应该是刚刚突破不久,是否请示三堂委派一元悬灯境或二曜燃灯境出手?”
黑衣老大似乎怕遗漏什么紧忙补充:“属下回来的时候已经在店铺周围盘旋了三圈,确定无人跟踪才回来复命。”
四堂主眼神阴沉:“既然是修真之人,你又是如何逃回来的?”
黑衣老大顿时慌了神,刚要解释,脖子便被眼前之人拧断。
“没用的废物,来人!”四堂主甩了甩手上的血迹吩咐。
……
一路跟来的沈朝歌惊奇的发现,这黑衣老大归来的地方竟然就是自己对面的赌坊。看来追杀自己的应该就是之前碰到的那两人了,只不过已经隐约能够感知到赌坊内有强烈气机,修为绝不在自己之下只能暂时作罢,回去丢给停仙楼掌柜五十两银子,让其帮忙盯守,尤其是夜间黑衣人出动。
这一夜,沈朝歌睡的并不踏实,论谁被盯上也睡不好觉。
翌日,沈朝歌依旧来到地摊之前,果不其然老李带了两人前来看病,沈朝歌简简单单挥动银针,疑难杂症即刻见效。
来人自是大喜过望,高兴付下百两纹银欢喜而去。
沈朝歌递给老李二十两,老李哪里好意思收下,前者却说:“我以前在镇子上给人瞧病,历来讲究进四出六开四门,只要我在这规矩长期有效。”
老李头也不再矫情,又拿出几颗金针草送给少年。
有了老李的帮衬,一传十十传百,也不知道是谁开始传出来,“金针圣手”的名号便在坊市流传开来。
沈朝歌的地摊竟然人满为患,每天看病的排起了长队,就连一些土豪劣绅也慕名而来,毕竟人活一辈子谁还能没个病。
老李头自己的草药生意也不再上心,专心给沈朝歌打辅助。瞧病之人要提前一天预约,每天只看一百人,过时不候,而且每逢二五八休息不接诊。
老李头也是赚的盆满钵满,回家也是埋怨自己老婆,当初死活反对一个少年给自家姑娘看病,头发长见识短。
沈朝歌大概算了算,这几日下来,自己的口袋也有个几万两银子入账,而且每晚回去询问掌柜,得到的回应都是对面赌坊无异常之人而出。
要么是掌柜老王盯梢不严,要么就是冥王殿之人可能猜晓自己跟踪有足够的耐心隐忍,等待自己放松警惕,亦或是早已经将信息传递出去。
当然,还有一事让沈朝歌纳闷,自己预定银子购买的《引气术》,那位北方汉子竟然不见了,自己银子打水漂倒不打紧,可东西没了委实恼火。
经商之人进四出六是手段,但貔貅的只进不出也是必然。
今日又不见那北方汉子,无奈的走回自己的摊位,依然是火爆异常,但这般行径,显然是触碰到某些人的利益。
一众流氓混混做派的虎狼之人,簇拥着一位身材臃肿肥头大耳的中年人,明显是被财色掏空了身体。
走到老李的草药摊位前,居高临下:“这个月的保护费交了么?”
但眼神明显是看着沈朝歌去的。
老李收钱忙的乐此不疲,冷不丁有些蓦然:“啥保护费?没听过啊。”
身后小弟不由分说,三下两下就将老李的草药摊子踹翻,一众瞧病的人纷纷退散,这人应该是张地主家的儿子,恶名昭著。
老李气不过站起身来讲道理:“阁下这是何意?难不成北海管辖之下都是这般阴暗不成,光天化日之下如此强盗行径?”
“在这北海,我海宇大哥说了算,在这游龙郡,我张继磊说的算。”
沈朝歌摇头,倒不是怕,只不过自己不惹事,奈何麻烦却不断。
“将军握剑,不斩蝼蚁,文人执笔。不欺百姓。我虽非将军,也不算文人,但亦晓大义所在。故而,你这种人,不配讲理,只配问刀。”
双方气氛紧张即将兵戈相向,一阵沉重的马蹄声纷至沓来,打断了剑拔弩张。
肥头大耳的张继磊见来人,嘲讽沈朝歌:“北海王府的人来了,哼,小子运气真好。”
随即起身相迎,谄媚道:“纪磊见过刘将军。”
刘日红名字虽然略显女性化,可刚毅的面庞和彰显年龄的络腮胡却显现一个男人应有的气概,外加一身久经军旅的沙场气息,更是将行伍兵人的风采衬托的一览无余。
“殿下有令,命金针圣手即刻前往王府,不得有误。”刘日红以不容置喙的语气命令。
沈朝歌对张继磊淡淡说道:“这话应该我来说,你运气更不错。”
刘日红略有不喜:“金针圣手,还不起身?”
沈朝歌望向手持长枪的刘日红,应该是已经踏入修行之列,气息丝毫不弱于赌坊那位,转头又看了一眼身旁无助的老李,叹了口气:“老李,你帮我把摊子收拾一下,我去去就回。”
沈朝歌随刘日红前往北海王府,朱红色的柱子,高俨的围墙和屋檐,一众低头待命的婢女,加之缕缕漂浮出烟雾的黄金香炉,无不衬托出皇室宗亲的财大气粗。
“殿下,金针圣手已经带到!”
沈朝歌对这位将军倒是没有什么恶感,军旅之人,服从命令乃是天职,只不过那位世子殿下公仪海宇,呵呵。
后背长刀的布衣少年没有跪拜之礼,只是抬眼望去。上方落座的是一位仪容华贵的男子,应该便是那世子殿下公仪海宇,而另一张椅子上则是一个头覆貂帽的高贵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