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骑射
作者:Ms.林羽   汉魏风骨最新章节     
    卞夫人并未以醉酒罚我,反因蔡琰的溢美之词重视起了对我的教育。她听从了曹植的建议,撤走了我身边的傅母,也准允曹丕每日带我去北场学骑射。

    于是我开始真正走进古代权贵之族的私塾学堂,与曹植前后桌,都挨着窗,读书临帖,阔论古今,辩论贤圣名臣烈士优劣之差。那时,有欢声笑语,有嬉笑怒骂,有冷战隔阂,亦有思想碰撞。在曹丕严格的习业任务下,我意外发现自己对汉魏名法起了莫大的兴趣,于是开始广泛阅读此类书籍,接触这个时代的制度法律。

    这日午膳后不久,我便急匆匆回到正院更衣。

    “时不我待,听闻近日冀州各郡又献了不少良马,公子们都被二哥带去校场去试马啦!文兰,快快,将我前日找人定制的马服取来!”

    “好好!缨姑娘,你慢点——”

    那是一套束领收袖的骑射胡服,我在汉代胡服的基础上,加入了不少后世创意元素。站在铜色人身镜前,歪头歪脑,仔细打量起这身装扮:绫罗新衣,触感丝滑;渐变黄的色调,与祥云图饰相映生辉;束领修袖,配上一对玄色革靴,显得身形十分高挑;还有思蕙为我盘的垂云髻,碎发垂至肩头,委实飘逸。

    红润的脸色比之两年前可谓判若两人,我腼腆地拍了拍自己的双颊,捂嘴笑出了声。

    “其他的都好,就是这料子也太贵了,我都跟二哥说了别用绫罗绸缎,他都……哎哎,不说了,走,我们出发!”

    校场在北场内央,北场东邻城北驻营,西与厩门养马场相接。与司空府的四方场不同,这是专为邺城军官提供的习练校场。当我和思蕙、文兰三人徒步奔来北场时,远远便听见曹真指挥操练骑兵的大嗓门。穿过辕门,站在坪场外圈,我伸手瞭望,好奇地观赏着他们的操练。

    毒热的太阳下,黑压压一片,都泛着鳞甲光,大约有几十个骑兵,曳戈纵马,混战在一起,扬起漫天黄沙。

    “虎豹骑陆战水平当世一流,曹子丹也是人中虎豹。”

    我正琢磨着曹操军备力量,忽然瞥见正北面的点将台上,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挥舞着长剑。

    “缨姑娘你瞧——是二公子!”文兰掩袖为我挡着太阳光,笑道。

    “走!”我笑着地绕了半个校场,往点将台奔去。

    登阶上台后,方见植、冲、据、衮、上、彪等公子都在一旁,连并曹泰曹演曹冏曹震曹肇等曹氏族子,还有几个叫不出名字的邺城文武官二代,以及一个身着玄衣的中年男子,而曹丕独在台中央。

    只见他娴熟地使着长剑,眼神肃冷,时而缓步,时而突进,时而翻转,动作轻盈,一招一式,行云流水,如龙腾鱼跃,十分漂亮。

    我向曹冲耳语了几句,拉着他一道卖力鼓掌,激动地大声叫好,哪怕把诸公子目光都吸引过来都未掩饰分毫。

    “崔姊姊,子桓哥哥习剑多年,在我们众兄弟中,可是一等一的高手呢!”小曹冲笑嘻嘻道。

    我拧了拧他的小脸,抿嘴笑道:“是啊,是冲儿的子桓哥哥,也是我二哥呀!”

    “崔姊姊,你这身胡服好别致啊,司空府中竟有如此妙手的裁缝吗?”听了曹冲的话,曹据、曹上、曹衮等公子都将我簇拥起来,第一次与我逢面的官二代公子也纷纷揣测我的身份。

    我笑得合不拢嘴,转圈给他们展示:“司空府中的裁缝自然是邺城第一手,但这衣领衣袖和裙摆的样式,却是我自个儿画的。”

    曹丕练毕,将长剑扔给仆从,接过递来的汗巾,擦着脸,微笑着朝我走来。

    “胡服好看是好看,只是今日有众多外客在此,你这模样要传出去,还不叫外人以为,咱府上又多了位公子?”

    我凑上前,得意洋洋地跟曹丕比划:“观今日场中,多有同族公子,那便是自家人。昔有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今日我若不穿这身胡服来,怎能学好二哥这套漂亮剑法呢?”

    “剑法?这可是独门秘籍,我何曾说过要传授给你呢?”

    “二哥!”

    曹丕笑眯眯地领我来到那玄衣男子面前:“来,缨妹,见过史阿先生,这就是常与你提起的二哥的剑师。”

    因那史阿相貌肃然,我并不敢与他直视,只恭敬地作了一揖:“崔缨见过先生。”

    史阿点了点头,转身向曹丕行礼辞别道:“公子早有习武之基傍身,今日练剑,较上回颇有长进,假以时日,定可愈加精益。今日且练到此,老夫先退下了。”

    “先生请,慢走。”曹丕作揖拜别。

    史阿走远后,我只管冲着曹丕挤眉弄眼:“史先生剑术冠绝天下,日后我跟二哥学了剑法,他便是缨儿的师公了,对否?”

    曹丕莞尔:“然。”

    一旁的曹植挑眉:“你当真要跟二哥学剑?”

    “那当然!君子六艺,为何我们女儿家学不得呢?”

    曹植微笑:“啧啧,可六艺……也不曾有剑一科吧?”

    “君子不器,应学尽学,习武强身,何乐不为?”

    曹丕笑着帮腔:“也好!只盼着将来朝廷能出个文武双全的女官呢!”

    众人皆笑。

    “哎哎——诸位兄弟,你们莫要小看人,我崔缨入府时间虽晚,多少还是有些力气在身上的,譬如开开弓啊,射射帐顶之鹰什么的呀。”

    曹植努努嘴:“可笑,校场上练箭,能和战场上一样吗?”

    “你这是妒忌!”

    “我?”曹植以指自指,“妒忌你?”

    我忍俊不禁,偏要在众多帅气的公子面前争风头:“哼,我还会一项,是在座各位皆不会的。”

    曹氏兄弟面面相觑,小曹冲眼睛闪亮闪亮:“是什么呀?阿姊。”

    我双手叉腰,神气地说道:“匕—首—操!”

    “匕首?你还会用匕首?嚯!”曹丕看好戏似的,轻易从腰间抽出一把随身携带的七寸短匕,抛到我脚跟后——“来,那就让大家开开眼。”

    我俯身拾起短匕,一面在台央站定,一面回忆起大一军训时学的匕首操动作。

    神奇的是,那么多年过去了,匕首操的动作要领,竟一个也不曾忘记。

    自古及今,匕首都是近身格斗的利器,而现代匕首操训练,极其有利于提高自身防卫能力。

    那短匕是曹丕贴身的宝刀,右手握住刀柄,褪去刀鞘,锋芒毕露。

    我左手握拳,空喝一声,先来了个弓步上刺。

    众公子似乎被我唬住了,我暗自得意,在胡服的助力下,我身躯收放自如,轻轻松松,便将马步侧刺、闪身反刺、上步斜刺、转身后刺、上防侧刺、换刀齐刺、踹膝侧刺、挡击前刺这八个动作一连贯做完。

    演示毕,我利索转身,正满心欢喜准备迎接众人的捧喝。然而周遭却鸦雀无声,曹氏兄弟大眼瞪小眼,半晌后,竟然一个接一个开始捧腹大笑。小曹冲扭头过去捂嘴偷笑,连饮着水的曹植也忍不住一口喷出。

    曹植是挠头笑得最欢的那个,他扶额道:“哎呀呀,真是令人笑到胃疼,缨妹妹,就你这三拳两脚,当真能拿稳短刃吗?”

    “你管这叫三拳两脚?嚯!你倒是上前一步跟我比划试试喽!”

    “我懒得理你!就你这花里胡哨的动作,怕是冲儿都能两招给你撂倒。”

    我还想争辩挽回颜面,想起汉朝人尤其是汉末人无不从小习武傍身,便打消了念头,把求助的目光投向曹丕。

    在场之人,只有曹丕一人未笑,可他神情严肃,眉头紧皱,眼神闪忽。

    我感到纳闷,却又不敢多言,便鼓起双腮,气呼呼地还要继续演练下去,突然感觉到身后有人,于是我嘴角清扬,后撤一步,左手成拳,护住腮部,使出最后匕首操一式——闪身挥刺。

    不曾料想,曹丕反手一个擒拿,抓住我的右腕,侧转控臂,直把利刃抵近我的脖侧。

    被胁迫的感觉压迫着我的敏感神经,而对上曹丕那双眼眸后,我吃了一惊,他此刻的眼神,冰冷得吓人,竟让我有几分害怕。只那一瞬间,我觉着眼前这个高大的男子,并非我日常叫惯的“二哥”。

    在场诸公子也是愣住,不解曹丕之意。

    “这匕首操,你从何学来?”

    “我……二哥……我就看别人学来的呀……怎么了?”

    曹丕淡然一笑,声音温和:“缨妹,近身防术,还是三尺剑更适合你。以后二哥自会教你,那短匕,锋利难控,今后你莫要再碰它。”

    说完,他便抽刃入鞘,要往台下走去。

    诸公子都摸不着头脑地站在原地,我小心询问曹植,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恰巧此时,曹真练完虎豹骑归来,曹丕便吆喝着诸公子道:

    “去岁之时,司空始定冀州,濊、貊以贡良弓,燕、代因献名马。曹子丹勇猛射虎,父亲故赐了一匹駃马与他,名曰‘惊帆’。今日聚众兄弟于此,更是欲以良马为注,一同比试比试,且看近月以来,大家的骑射之术可有长进。”

    众公子欢腾一片,纷纷下台跟着曹丕走。曹植双手环抱,看了我一眼,亦笑着离去。跑下木台的曹冲见我一人还留在台上发愣,便又笑着跑上台,拽起我的手臂就要走。

    “阿姊,快下来,看二哥他们赛马去!”

    “赛马?”

    “嗯。”

    走马场邻着兵演的沙坪,约有半个足球场大小。曹冲将我拉到曹植身侧,曹丕则领着其余健壮的公子,立于走马场外缘的木栅前。不一会儿,几个小兵便牵着十余匹毛色不均的马儿朝我们走来,它们种类繁多,或壮或瘦,我却一个名字也叫不上来。唯独认得曹丕常乘之马——即当初那载我飞离南皮,遁入曹营寻医之白马。

    对哦,曹丕有白马,初见曹植时,他亦有白马。

    “行天莫如龙,行地莫如马。马者,甲兵之本,国之大用!”曹丕跃上马背,拉起缰绳,指着东西面百米开外齐齐摆开的数十个靶桩道,“诸位,我等且在此南北场间驱驰,一个来回后辄近前,挽弓射的,中靶多者为胜。”

    曹真乐呵呵笑得跟弥勒佛似的,他接过士兵手中的马鞭,径直翻身上马,并将曹丕堵在前头。

    “子桓,别急,你的对手是我!”

    公子们兴高采烈,年长的已经各选了良马,跟着曹丕去场内比试,连曹冲也轻松跃上一匹小黑驹,在僮仆的陪从下绕场练习。我既不会骑马,便只能伏在栅栏上观戏。

    “男儿勇猛,好刚强之术,于古时爱马,于今时爱车;古君子以佩剑为荣,犹今人重鞋品衣牌;而不论是古人还是今人,皆好以玉饰附体,可见人类本性相通,何分古今?”

    歪着头,蹬着腿,小声嘀咕,却被有心人听见,曹植随口笑问:“什么古今?你我不都只活在当下?”

    一语惊醒梦中人,我怔怔地看向曹植。

    曹植此时目光却聚焦在他哥哥曹丕身上,他环抱双臂,徐徐说道:

    “建安之初,战事频仍,在父亲躬亲严教下,我们一众兄弟皆习武傍身,至于骑射之术,尤不敢懈。众兄弟中,三哥最善射御,膂力过人,故而得入行旅之间。次之武艺高强者,便为二哥……”

    “那你呢?你怎么不跟二哥他们一同比试去呢?”我好奇地问道。

    曹植笑:“方才不曾听见我说的吗?二哥骑射,除三哥外,众兄弟皆不可比肩也。既已是定局,吾何必强争?何况骑射并非我之所长,以己之短,争人之长,岂非愚者?”

    我点头称善:“也是,那二哥可真有意思,分明是他赢定的赌局,偏偏要找兄弟们见证。”

    “不,你不了解二哥,他这是尽长兄教养之责,给众兄弟做榜样呢,这点我也得向二哥学习。”

    “榜样?”我闭住了口,只深深呼吸,静静观望走马场赛马。

    比试很快便开始,一声令下,八九匹烈马在走马场内来回驰骋,扬起沙尘漫天,颇有沙场杀伐之气。本是曹真独占鳌头,骑得最猛最快,却被蓄力后发的曹丕赶超。一个来回后进入射靶阶段,只见曹丕单臂高举猎弓,单臂挽绳引着骏马奔腾在场中央,忽地一个右仰首满弓,飞射中左侧上端的“月支靶”;一个左俯身控弦,往右侧木靶射去一箭,正中下端“马蹄靶”。双矢接连中的,无一虚发!

    回折而来的表演则更是精彩了!只见曹丕从远处勒马迎面而来,将其他公子远远甩开,微微俯躯,弓着左臂,紧拽马辔,宛若一匹孤傲狠戾的野狼。宝弓在他手中运掌自如,忽而一个仰手翻身,狡捷轻便,曹丕竟弯腰侧挂在鞍镫上,挽弓扯弦,两矢同时中的!他身后的曹真虽也箭无虚发,到底赛马力竭,不及曹丕之速。

    气氛点燃,场下公子莫不大声喝彩。曹丕驭马盘桓,停驻于场中央,欣然自得,振臂长啸,笑得像个孩子一样。此刻这纵情享受兄弟环绕的少年郎,正风姿绰绰,雄风飒爽。

    如果他能永远跟这些同姓异姓的兄弟们和睦相处,该有多好。

    刚刚在台上,曹丕为什么看到匕首操那么震惊,还想逼问我什么。

    扭头看向曹植时,他正用奇异的目光看着我,我大概猜出他在想什么,想辩解一番,却不知从何开口,只好无奈地笑道。

    “不是你想的那样。”

    曹植挑眉:“我想的哪样?”

    “……”

    对上他质疑的眼睛,我反而羞怯,只好别过脸去。

    于是曹植叹息,喃喃自语:“使骥不得伯乐,安得千里之足?”

    我笑问:“你是在说二哥还是你自己?”

    “随口感慨罢了……其实,我打小就羡慕二哥的骑射,十岁余他便能舞剑自守,哪像我,只学得武艺皮毛,不过能姑且卫身罢了。”

    “邺城外初见时,仆侍被你甩得老远,你在马上跳跃得跟个峨眉山的猴子一样,你管这叫‘皮毛’?”

    “真真无礼!你管谁叫猴子?”曹植敲了敲我的脑袋。

    “‘狡捷过猴猿’,没毛病。”我小声笑道。

    捂嘴偷笑了一阵,我又假假的咳嗽了几声,用胳膊肘去碰他:“哎,勿要杞人忧天啦。诚然,吉凶倚仗,幽微难明,未来变数虽多,但我崔缨相信,总有一天,你曹植也可如骐骥一般,驰骋千里。”

    “当下之世,多少仁人志士,自谓手握灵蛇之珠,怀抱荆山之玉,毕生穷尽,却终见弃于庸主。阿缨如此笃信,莫非能预知我之伯乐?”

    我闪忽罢眼神,灿然笑道:“男儿挺立于世,当作千里良驹,汝之伯乐,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噢?”

    我看着他的眼睛,双手合十,虔诚地微笑道:

    “事不如意十有八九,人的一生多长啊,要等别人赏识给予机会,多难啊。子建,愿你成为一匹千里马,做自己的伯乐。那样就能永远快乐了。”

    曹植竟也有不好意思地笑了的时候,他别过脸去,站直了身子,双手叉腰,继续往马场上看去。

    走马场赛马很快结束了,公子们意犹未尽,下了马背,乐呵呵地往回走来。曹丕牵着他的马儿,兴致勃勃地上前问我:“缨妹,汝可识得此马?”

    “自然记得,二哥救命之恩,永世难忘。”

    曹丕转身面向众人,他用手卷着缰绳绕了几圈,紧紧将它攥在手心,仿佛在拼命抓住什么很重要的东西。他酝酿罢情绪,深情地向众人介绍道:

    “各位兄弟,你们可知,我所乘此大宛马,正是建安二年大哥所让与父亲逃生之马啊……”

    曹氏兄弟皆沉默。

    对他们来说,建安二年,有些人尚未记事,有些人尚未出生。宛城之战与早亡的兄长,从来都是府中避讳,从来都与他们相隔甚远。他们都在奇怪,他们的二哥为何突然与他们说这些。

    “年岁易逝,迄今竟已近十年。吾日日见此白马,时时忆及当年大哥临终重托。你们很多人也长大了,有了自己的想法,我也不能时时顾全了。只是,大哥若还在,今日守备邺城教导诸弟之责便不在我……”

    曹丕眼睛泛红:“自大哥走后,我便明白一个道理:乱世非习武无以自保。藏身东阁,虽书案平稳,卷墨飘香,然武学亦不可废,此固强身健体之道也。天道酬勤,力耕不欺,古今凡欲成大事者,夙兴夜寐,弗敢懈也。万望诸位兄弟,自明日起,早起习练,勤于骑射,此非独大哥遗愿,更是父亲征前交托之任。”

    应答之声此起彼伏,别姓公子也满是敬仰地望着曹丕。

    我站在曹丕身后,一声不吭,我终于明白曹丕携众亲来北场之目的了。

    众公子或骑马,或练箭,三三两两,四散开来。

    “缨妹,时辰尚早,想不想骑二哥的白马练练?”

    我对点将台上的事还心有余悸,连忙摆了摆手:“谢了二哥……白马虽俊,性情实烈,缨儿从未学过马术,只怕驾驭不得,还是换匹罢……”

    “也是,此马跟我数年,也晓得认主了,那我教下人去马厩牵一匹老马来,老马稳当,不会将人轻易摔下。”曹丕昂首,作沉思状。

    回头瞟见先前牵马的小兵手里还有几匹,于是我恳请曹丕道:“老马年迈,亦非良骑,我虽是初学,也盼着有匹马儿能伴我同行。二哥,我看那匹青白杂色的小马驹就不错啊,何不赠与缨儿作贴身马儿呢?”

    “青白杂色?那不是寻常的青骢马么?”曹植笑道。

    我冲着曹植歪头莞尔道:“芝兰玉树,尚有黄叶;青骢俊骑,小疵难免。这燕代之马,虽比不得大宛汗血宝马,然其温顺之性,犹有可取之处。青骢小马,不正与我们这般青葱年华相搭吗?”

    曹丕默许了,挥了挥手,随侍便将那青骢牵来。这个时代原已经有了马镫,我从曹丕手中接过马辔,轻轻松松便爬上了马背。不过,不得不承认,目前我这上马姿势,还十分滑稽。

    这小马驹确实可亲可爱,额间还有几缕碎发。仿佛洞悉马主人之心性一般,它只安安静静地垂着脑袋。

    “二哥,我跟它一见如故!以后叫它‘绿影’,成吗?”

    “你既然是它的主人了,自然你说了算。”

    曹丕又道:“缨妹,缰绳递来,二哥亲自教你骑马去。”

    我欲拒绝,却不知怎么开口。曹植看出我的难堪,便主动请缨道:“二哥,今日你赛马也累了,好好休息去吧,我来教她。”

    曹丕点头,没做多想,只与曹真去北场别处闲步去。

    我与曹植会心一笑,他却故作高傲地朝我走来,问:“这马不是千里马,我也不是你的救命恩人和伯乐呢!等下摔了可别说是我干的哈!”

    我忍俊不禁,斩钉截铁地回道:“不,你就是我的救命恩人,你就是我的伯乐。”

    曹子建,在21世纪,你真的是某个女大学生一生的救命恩人和伯乐啊。

    曹植抿着嘴偷乐,头却朝向了别处,仍旧傲娇地高高伸出手掌,作索取状。

    “嗯?”

    我将马缰递到他手中,捧哏打趣儿道:“‘皎皎白驹,在彼空谷,生刍一束,其人如玉’,曹子建教我骑马,我放心得很!”

    曹植嘴角弯弯,得意极了,走在前头,神采奕奕,高调地为我牵马,领我往北场四周转悠去。

    那一天是四月初三,孟夏的太阳还不算太烈,刚刚好的温度,刚刚好的微风,还有刚刚好的交情。

    青雀白鹄舫,四角龙子幡。婀娜随风转,金车玉作轮。

    踯躅青骢马,流苏金镂鞍。赍钱三百万,皆用青丝穿。

    又开始做绮丽旖旎的幻梦了,崔缨啊崔缨,你还是好好珍惜自己的羽毛,和胯下这匹千里良驹吧。只要你想,它一定能带你飞去想去的远方,白云深处,那是你的故乡。

    曹植带着我在北场转了好大一圈,一路说说笑笑,或聊诗书,或聊秦汉史,难得融洽得没有争吵。正要返折走马场时,我在马背上忽然瞅见远处一铺砖平地,场面十分怪异,令我骤然变色。

    只见胡杨林稀疏植列其周,围成一矩形,东西两侧各搭有一具木架,架顶横着木圈,平地上隐约可见规定界限之线条。场内约有武士二十几人,着黑白两色之服,居然在抢夺着一个弹性的球体,时而跳跃而起,投往木圈之中。

    我想,这场面,任何一个人现代人都会联想到后世的篮球赛吧。

    球类竞技在中国古代并不新鲜。譬如蹴鞠,我曾因《水浒》里高俅的情节了解过一二,它早在战国流行,及至汉代,成为兵家练兵之用,宋时更是又出现了蹴鞠组织与蹴鞠艺人,清代更有冰上蹴鞠。想来汉末也是有后世篮球的雏形吧?

    可眼下我所见到的“球”,弹性十足,竟不是流转于武士们的脚上,而是被他们玩转于手中!那球体材质,会是什么做的呢?

    “阿缨,你在想什么呢?”曹植并未察觉到我失色。

    “噢,没什么,我们……快些回去吧。”

    我驱马上前,仍回首望了那个场地一眼,随即打消了疑虑。

    篮球弹性之大,乃是皮革所制,古人未尝不懂以牛皮造球。至于用球之道,后人凭什么认为古人就只会用脚踢这一种呢?古装影视里还有打马球的不是?

    哎,看来中华文化博大精深,还有很多是要我亲眼所见才能体会的啊。

    未来的路,真的好长好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