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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并不知道,李云聪领着八个狙击手就在县城外面的衰草之间潜伏着;他也不知道离县城五百米外的地方,身披三层铁甲的十名军士,正在一处土坡静静等待着,不时伸手轻抚倒卧的战马,以让戴着笼头的它们平静下来,不至于搔动爬起。
所以当李云聪伏在城外的草丛中,听到慕容秋水占据了场面的优势之后,得意洋洋地于城墙,说着丁一的坏话,李云聪觉得这个在一百步也就是二百米外的城墙上,在缺口和准心处看过也就是一个小黑点的家伙,应该就是干掉他会有一定的战术价值——至少可以振奋士气吧?明显那厮就是在刺激着城内的已方友军啊。
李云聪冲着身边的观测手做了一个手势,观测手确认之后,开始报出风阻等等读数,其实二百米的距离,又没有狙击镜,这些东西的修正意义,并不见得太大,只不过丁一更愿意让他们先熟悉这样的流程,并且把这种流程形成习惯。
而后,观测手也端起了自己的钢管螺旋膛线枪管的遂发枪,扳开机头,插入铜质底火,因为他现在事实上的主要存在价值,就是给主射手提供补射。他也瞄准了城墙上的慕容秋水,或者说那个不时移动的黑点,这么远的距离,裸视的瞄准,压根就是一个点。
观测手在等待着李云聪的枪响。
枪总是会响的。
但这一枪,并没有如先前那一枪奏效,直接就干掉准备举弓偷袭丁一的那个军兵。子弹只是掠过慕容秋水的左臂,划出一道血口,这让慕容秋水下意识在缩下身子,然后他的头盖骨就被子弹掀开了,整个头颅迸裂,鲜血、脑浆、带着毛发的头皮,喷溅到他身后的手下头脸上。
因为他缩下身子,让观测手补射那一枪,那本来瞄准着黑点中间的一枪,变成打在了他的头颅上。慕容秋水引以为傲的射术,根本就没有机会施展,他连向李云聪他们射出一箭的机会都没有。
比草原上的射雕者双乎曰,更加利害的箭术,能够直面两头成年黑瞎子、四五头幼能的箭术,与拓跋真戈的大斧一样根本就连施展的机会都有。若说拓跋真戈至少还是死在丁一的手里,慕容秋水就有点更冤了,他连被谁干掉的,都不清楚。
这不是他们的时代了,不再是了。
弓马娴熟,凶悍彪勇,技击超群,自从第一把钢质螺旋膛线枪管面世之后,就开始宣布着冷兵器时代进入了彻底没落。也许还有一点残存苟喘的时间,便终究是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
听着霹雳声响,然后跟随着的首领慕容秋水死得如此恐怖时,那些江湖汉子第一时间选择了放下吊桥、打开城门,冲下城墙开始向城外逃逸,按他们的想法,败了,那么就接受成王败寇的结果,让出县城来。
而郑昂那边此时也根本不想和这伙拼了老命,想要杀出一条逃生血路的哀兵交锋,所以根本就没有下达作战的命令,而是准备马上爬上城去,把那些方才被擒的老底子义军放了,然后重新接管城墙。
但很明显城外的李云聪不是这么想,他看着城门的吊桥慢慢被放下来的时候,他就作了决断,对着身边的观测员下令:“吹号,准备战斗。”于是高昂的号声,便第一次在这怀集县城前面响起。
当听到号声的时候,土坡后的骑兵开始爬起来,扯起战马,然后掏出袋里的精料给战马喂上,再给它们喝上一点水,这时吊桥已经放下但就在那些乱军从城门里奔出来的时候,枪声便开始响起。
八个狙击手虽然不至于在如此密集的人群中失去准头,但毕竟零落的枪声还不能造成太大的震摄,但是当这两三百乱军奔出吊桥冲上官道之后,在距离县城城墙五十步左右的位置,他们就绊发了贴近地面的细索——丁一进城之前,在这里击杀城墙上的弓手,引发城上守军的注意,并不是一件突发的事件,无论是否有人向丁一举起弓箭,他都在那个位置停留,吸引守望军注意力,以让那四名左轮枪手可以从容布置跳雷——草丛之中的灌木小枝弹起,手榴弹便被弹起,而绑在灌木底部的拉环却就被扯掉,然后它们落在乱兵之中,没有人去理会这五六个铁头木柄的小东西,于是它们便用巨响、迸射的铁珠和飞掠的预制破片,来割开血肉,来带走生命,来引起注意。
单这一波手榴弹设置成的诡雷,就至少让五十个乱军倒下,而受了轻伤和被炸得昏头转向的人,更是不计其数。而还没等他们回过神来,四个左轮枪手的八把左轮,就开始轮流喷迸出火舌、开火射击。
这四个左轮枪手当然远远没有丁一的枪感或是枪法了,只不过挤在吊桥前后的溃军实在太多了,多到他们这第一轮射击的四十八发子弹,几乎全部命中了目标。然后他们卧倒在草丛里,倒出左轮弹巢里滚烫的弹壳,并把它们捡到身上的袋子里,然后再装上新的子弹。
丁一告诉他们,可以用弹壳来换取一颗新的子弹,如果谁的弹壳少了,那么他的配给就会相应的减少。这实在也是因为生产线的不力,而无奈采取的办法。直到这四名左轮枪手重新装好弹之后,那些纷乱的军兵终于发现了他们的目标所在,没有首领的他们犹豫了一下。
犹豫了这一下,就足够决定他们的命运。
四个左轮枪手没有接着开发,他们爬了起来,每人投出一投手榴弹,然后重新倒进草丛里。
如果刚才这些乱军没有犹豫,他们还有大半数人手上拿着弓箭,一轮齐射过去,没有披甲的左轮枪手们,几乎是不可能有什么幸免的,但他们没有这么做,慕容真戈的死,带给了他们极大的震憾,以至于让他们失去了决死的斗志。
而当这四颗手榴弹爆炸时,这支乱兵的队伍,又被削了一层去,至少又有三四十人为此倒下,因为力量的不足,所以四个左轮枪手随手携带的手榴弹并没有如文胖子他们所装配的加装了铁珠、装药量等等的东西,所以杀伤力来说,要比那几颗诡雷差得多,奈何这些乱军似乎依靠在一起,能使得他们在面对死亡时,更有勇气。
于是就算吃了一次教训,这预制破片也取得了极为不俗的战果。
余下的乱兵马上就往回跑了,希望缩进城墙里,以免自己也看见死神的弯镰。
只不是,他们却不得不见证了另一件事:注定也将要退出历史舞台的骑兵,最后年代的光辉出演。虽然只有十骑,虽然战马也不是平曰里溜熟的,但这不重要,身披三层甲的骑兵,并不需要极高的速度。
只要马能跑起来就行。
然后他们十个人就这么碾压过去。
便有一些反应神速的义军,弯弓搭箭,但战袍下的鸡胸甲,足以让那些长箭徒劳无功。
他们便这般穿透了那余下的二百来个义军,从洞开的城门之中,长驱直入。
他们不但穿透了那些吊桥上跑到城门口的义军,连同城门黄牛儿和郑昂的百余义军,避让不及的也被直接砍翻撞倒十数人。于是雪上加霜,本来就被慕容秋水杀伤了不少的义军,这么一来战损率达到了二成左右,他们崩溃了,连同黄牛儿和郑昂也被手底下的士兵裹胁着四处逃散。
这十骑奔上城墙,他们终于停了下来,毕竟只有十骑,又不是骑熟的战马,不可能依靠着他们去拿下整个县城,但至少,他们给丁一和文胖子把守了一条可供撤退的通道。但就在此时,在城墙上的这十个军士他们便看着,从县衙门前的大街,无数人头汹涌澎湃,而在人潮的前面,有两个熟悉的身影骑在马上,却便是丁一和文胖子。
只带着几个亲信的黄牛儿和郑昂被百姓自发地缴去了刀兵,其他四散的那些江湖人、义军,也大多被百姓拿下,几乎一整个怀集县的人们,都跟随在丁一身后,近乎万人,所谓人一过万,真的就是漫山遍野。
看上去,丁一俘虏了这个县城的民心。
十骑重骑也不敢冒然去尝试再接着冲杀其他三处城门。
但一个丁一,却拿下了这县城。
刀锋赌命,残垒对决,已不是丁一的战场。
他拿下的不是县城,他赢得的,是众望所归。
“他便是这样的人。”城墙上的军士取下头盔,拍腿狂笑道,”若非这等英雄,如何能赢得你我跟随?正当如是,方才值得给他卖命啊!”
世上从没有无缘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故的恨,自然也没有无缘故的跟随。
跟随,是会死人的,是会被牵连,用要付出姓命与热血的。
这名重骑说出了大伙的心声。
也说出了走在丁一身后那些亢奋的民众的心声。
丁容城,便是世间的英雄,便是能救民水火的好官,值得为他卖命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