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立储(十)
作者:荆洚晓   重启大明最新章节     
    <fontcolor=red><b></b></font>

    在陈三身后走出一个女人,还牵着一个十四五岁、大眼睛的少女,正是多年不见的巴达玛,关外风霜重,风沙的磨砺并不是人人都和丁如玉一样,能无了痕迹的。¥f頂點小說,丁一在柳依依的搀扶之下,抬头望去,却见巴达玛比多年前,更添了几分成熟的韵味。

    不改的,是她一身的剽悍气息。

    “安答!”她依旧的剽悍,没有什么楚楚可怜,也没有什么怯意,哪怕他将她那不可一世的兄长也先俘虏到京师来,哪怕他的弟子已成为草原上实际的统治者,哪怕他已威震七海,贵为郡王。

    她不由分说大步上前,狠狠地把丁一紧拥,那胸前的丰满,压在丁一胸膛,挤压得丁一几乎透不过气来:“我要喝酒!”她没有去介绍那个少女,也没有跟柳依依打上一声招呼,她旁若无人,如同回到自己的家中,开口就是要酒。

    “这是我先生的府里,不得无礼。”丁一苦笑着,低声向她说道,又给她引见了柳依依。

    巴达玛便给了柳依依一个同样热情满溢的拥抱:“安答的女人?”她甚至用舌尖在柳依依耳垂上吻了一下,笑道,“很不错!”柳依依虽然也生得高挑,但却不是这等性子,一时间吓得颇有些花容失色,还好丁一伸手一拔,将她护在身后,不然几乎都要哭起来了。

    “三儿,你和君玥带她们到金鱼胡同,我等先生下了朝,和先生辞了。再过去。咳咳,刘吉和文胖子留下来陪我就好。”说着丁一又向那个大眼睛的少女招了招手。示意她过来,伸手揉了揉她的脑袋。“叔叔家里有个小哥哥,叫李东阳,你去了那边,教他带你去玩,京师有许多好玩的东西……”

    但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打断了,十四五岁的少女,仰起还带着一点婴儿肥的脸蛋,眨着明亮的大眼睛:“你不是阿乌格。你是海赛音的怒忽热!额赫骗海赛音,纳赫次也骗海赛音!你一点也不强壮!”这里夹杂了许多蒙古的口音,丁一倒是听得懂的,一时不禁愕然。

    因为少女所说的,是:你不是叔叔,你是海赛音的丈夫,妈妈骗海赛音,舅舅也骗海赛音!你一点也不强壮!

    也先还没死,现在大明皇家军事学院。教授骑兵作战。

    这也不是海赛音第一次入关了,她去看过也先,她听说过丁一,从草原上的牧民。她的母亲,她的舅舅也先那里,听过许多关于丁一的事。但这一刻见到的丁一。身体虚弱到连路都走不稳,很明显让她失望了。

    “安答。当年就约定了,她长大了。你就来把她抢走!你一直没来抢走她,但你的徒弟把她抢来归还给你了,那么,以后你就要养着她,给她吃喝,给她衣穿,莫要教她受委屈!”巴达玛伸手拍在丁一的肩膀上,大笑着这般说道。

    这是她的女儿,没错,当年在草原上,她许给丁一的那个小女孩,如今已长成少女。

    丁一望着那少女,原本的历史上,她是草原上威名远扬的女性统治者满都海赛音啊。

    “要入丁家的门,却要守丁家的规矩。”一直躲在丁一身后的柳依依,这时便鼓起勇气站了起来,对着巴达玛和海赛音说道,“夫君若是要收外宅,妾身自也无话,但若要入丁府,却不能这般无礼。”

    外宅,就是养在外面的女人。

    景帝的老娘,就是当时皇帝养在外面的女人。

    很显然巴达玛并不是个二货,她要比她所表现出来的彪悍外表,精明上许多。

    她很清楚什么叫外宅,所以她马上对十五六岁,个头已不比她矮的女儿,指着柳依依道:“叫她姐姐,她是你男人最老的女人,你要尊重她!”以巴达玛对华夏礼节、规矩的了解程度,还有她那已很娴熟的大明官话,最老的女人,可以肯定,这绝对是故意的口误。

    “姐姐。”海赛音倒没有她母亲那么多的心思,她跑到柳依依的身边,跟后者比起高度来,“你好高噢,比海赛音还要高!”不过她很快又高兴起来,“海赛音还会再长高的!”

    而丁一只觉得头大无比,他破碎的情感,着实不可能在这么一瞬之间就被修复,不可能被刘吉和柳依依他们暗中议论的什么冲喜所弥补。

    “三儿。”他叫了陈三,依旧是十年前的称谓。

    陈三点了点头,给丁一磕了头,只要不是军中命令传递,不容许过多礼节,只能按着操典执行,平素他遵从着大明通行的礼节,真的如同对侍父亲一样,去对待这位把他提拔于草莽之中的先生。行罢了礼,他才招呼着巴达玛一行人向外而去。

    “安答!你答应要请我喝酒的!”巴达玛念念不忘,出了院子仍吆喝了一嗓子。

    还有一个跟着陈三过来的人没有走,他一直守在院子里,一件旧去的军服穿着身上。

    “吉达,过来。”丁一由着柳依依搀扶出来,笑着向着这个草原上的男儿招了招手。

    “那颜!”吉达过来给丁一磕了头,拭了拭眼角道,“吉达已教我的三个崽子,还有另外九个有出息的崽子,守着那杆旗!吉达入关来,是想侍候那颜一起去的!”

    侍候那颜一起去,就是殉葬。

    吉达就是来给丁一殉葬的,所以他安排了自己的儿子,和其他九个少年,继承守旗的职责,然后随着陈三入关来。所谓跟随至死,大抵也不过如此了。

    英宗是非功过后世诸多评说,但土木堡之役这个污点,谁也不可能去给他洗地的,别说那是王振弄的,他要不信王振,哪能弄出这么大祸事?

    而英宗命令废除活人殉葬这件善政,只要略有点独立思考能力的,也都会称赞。

    “不要这样,便是有一日,我死了,你还活着,答应我,一定要好好活着。”丁一拍打着吉达的肩膀,笑着对他说道,“你想怎么样?回草原去?还是跟在我身边?”

    “那颜的旗,总是要人守护的,吉达愿永远守护那颜身前的大旗。”

    丁一点了点头道:“好,那你留下。”

    待着于谦回府了,丁一见了礼,便辞了出去,上了四轮马车,往金鱼胡同而去。

    先前他病得突然并且越来越严重,无论医务兵还是御医,那真的不敢移动他,深怕路上有什么颠簸,引起病情有所恶化,那真的就麻烦了,所以才会一直寄居在于宅之中。

    丁一这身体状态,当然除了巴达玛之外,没有一个人会让他喝酒的了。

    而巴达玛尽管想借发酒疯的劲儿,来灌丁一喝酒,或是想把丁一灌酒,再发生点十来年前没得手的事都好,也是没什么机会实现了。因为她哥哥也先来了,伯颜帖木儿也来了,同来的还有石亨、孙镗这些都是重罪在身,现在在大明皇家军事学院任教的老军头。

    “你看,我还是这般的强健,若是放马草原,你不再是我的对手!”伯颜帖木儿看着丁一虚弱的模样,却就高兴起来,“我打不赢你,那颜打不赢你,你却终究打不赢这生老病死啊!哈哈哈!”

    丁一微笑着向他举起装着茶水的杯子,并没有太过在意这先前的敌人,给予的嘲讽。

    这有什么值得去反驳的?对于丁一来说,已经征服的对手,他愿意给予最大的善意和宽容——人的基业都没有,让他发几口劳骚,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陈三却就没有丁一这么宽阔的心胸了,他端了两碗酒站了起来,走到伯颜帖木儿的面前,把一碗酒递给他,邀他喝了,掷碗于地,摔得粉碎:“就算你有机会再驰马草原,你的对手不是先生,是我。而且我得告诉你,草原,已不是当初的草原!还有多少人随意跟随你?你也有看邸报的!”

    在大明皇家军事学院任教职,当然邸报也自然有抄送了一份的。

    伯颜帖木儿被这么一番抢白,脸色就极为难看的,因为陈三说的是事实,看着邸报,草原上经过了这么些年,一个是天地会的煽动,让那些部落头人被推翻;一个是在大明第三师的组织之下,用关外的皮毛、牛马,来换关内的粮食输送;一个是后备役的工作。

    所谓如果不曾见过光明,也许可以忍受黑暗。

    当头人被推翻以后,草原上还有哪个男人甘心交出初夜权给头人?还有哪个牧民愿意,头人和小汗,说要打仗,就能拉牛羊走?有秩序,谁想要混乱?谁不想好好过日子?

    大明的强盛,不是在于征服多少地方,而是在于汉化了多少地方!

    ps:今天终于情况稳定一点了,明天恢复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