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章鲜于家的应对
男人喜欢美女,这除了生理上劣根性和传承上的考虑之外,最大的因素在于征服**。在普世概念里,越是美丽的女人征服的难度就越大,所以征服的快感自然也就越强烈。
除了美女,男人对于征服其他事物的**同样强烈,比如其他的强者。
鬼谷派的人都是变态,这从袁烜知道这个山门出过哪些人之后就不否认这一点,所以他觉得自己这个门主也应该表现的变态一点才能延续这个优良传统。
鲜于朗这种有手段有阅历的商贾已经可以用老贼这个词来形容了,所以想要把他当棋子的难度非常大,可就是这样袁烜才觉得有趣,一旦成了棋子的效果才够明显。
没有任何人能想到袁烜的这个动作,鲜于朗的左手被袁烜抓住的那一瞬间,他的右手手杖被提起过,然后迅速的回到了原地,虽然幅度微小的可以忽略不计,可阿福如电的目光已经锁定了鲜于朗,这让后者犹如被一只洪荒巨兽盯着的感觉,让他原本就不畅的呼吸更加难受。
鲜于达的养气功夫还是不行,至少在其他人表示诧异震惊的时候,他的反应过于激烈了,好在他的大声呵斥被父亲用眼神阻止了。
袁烜牵着鲜于朗的手,然后两人同时坐了下去。
鲜于朗以为袁烜是在把脉,其他人也以为是在把脉,就连袁烜都以为自己会把脉,可实际上他不懂,只是装作懂而已。
气氛有些尴尬,但做戏做全套,袁烜等到约莫半柱香后才放开鲜于朗的手腕。
“已经多久了?”
袁烜问的莫名其妙。
“袁公子懂医理?”
鲜于朗答非所问。
“越国公曾说袁烜是世间最好的医者。”
齐宏用越国公的名声给袁烜做保,这说明越国公的确说过这个话,足见袁烜的医术之高明,鲜于朗不虞有他。
“大约一年了!”
“太迟了!”
“老夫已经没有遗憾了。”
“如果早半年就能痊愈,现在只能保命了。”
袁烜的话如同一颗丢入水中的炸弹,顿时让听到这话的所有人内心狂震,尤其是鲜于父子,在多位名医都无能为力之后,袁烜是唯一一个认为鲜于朗还能活的人。
鲜于父子刚要求教,却是不想袁烜说完之后就再也不说话,而是口观鼻鼻观心盯着桌面。
鲜于达很想现在就给袁烜跪下求医,却被鲜于朗一手压了下来。鲜于朗临死前还能有这份力量,袁烜看到之后对于给鲜于朗续命的把握又大了几分。
“来人,上酒宴!”
鲜于朗知道时机和地点都不对,这时候袁烜也不可能马上解答自己的疑惑。随着鲜于朗的一声令下,马上就有府中仆役传酒上菜,寿宴这才算是正式开始。
鲜于府的酒宴很丰盛,酒是从合肥来的美酒,菜肴是醉仙居的大厨上门所做,可以说规格极高,一时间杯筹交错,场中的气氛也被调动起来了。
很快,几杯水酒下肚,鲜于达见差不多了就起身向着场中宾客拱手道。
“各位长辈,各位亲朋故友,今日乃是家父的六十大寿,首先我代表鲜于家感谢诸位的光临,请诸位饮甚。”
说完鲜于达率先喝完杯中酒,场中立刻有人高声喝彩,然后纷纷举杯畅饮,场中气氛立刻更加鲜活。
袁烜饮了一杯酒后打量着鲜于达,相比于前几日在山道上,这个鲜于达不管是在说话的措辞和语气,甚至在神情气质上似乎又有了一些进步。
袁烜猜想这很可能是鲜于朗教育的结果,如果袁烜是个随时可能会死去的老人,面对还不懂人情世故又必须委以重任的儿子,那么一定会时刻教导,但这也要儿子是个可造之才方有如此效果。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看来此言不假,一代枭雄鲜于朗的儿子果然不简单。这让袁烜更加坚定了要吊着鲜于朗性命的决心。
喝完了杯中酒,鲜于达并没有马上坐下,而是拍了拍手,立刻有府中仆役端来三个用红绸盖着的木盘。
“诸位都知道,家父喜好诗词文章,同时又乐于提携后辈俊彦。可惜在下才疏学浅不通文墨,作不出好的诗词歌赋以娱家父,好在今日高朋满座,而且诸位都是饱学之士,鲜于达斗胆向诸位邀墨宝,不管是诗词歌赋,又或是算学对子,只要能让家父满意的前三者,鲜于达定当重谢以表孝心。
诸位请看!”
鲜于达随手掀开第一个木盘上的红绸,一串洁白耀眼的珍珠手链出现在众人面前,只见这串珍珠个个大小相同,而且形状饱满圆润,算得上是极品珍珠。
“此乃东海之珠,权当第三名才子彩头。”
不等众人惊叹鲜于家的财势,鲜于达又掀开了第二个木盘上的红绸,同样是一串手链,只是这一回不是珍珠,而是比珍珠更加漂亮的琉璃。五彩斑斓的琉璃珠在盘子里宝光流转熠熠生辉,看的场中的人都痴了,就连大土豪米奇都跃跃欲试。他很喜欢这种会闪耀的东西,送了最好的给冉闵他不可惜,但想到这东西被别人拿走他就不爽,于是心下又想到当年在合肥赵家的旧事,换个地方故技重施也未尝不可。
“此乃佛家重宝琉璃念珠,曾受过高僧开光加持,具有静气凝神驱灾辟邪的功效。家父认定的第二名者可得之。”
场中众人目光随着琉璃念珠的光芒闪烁不定,这等重宝哪里还需要什么功效,它本身的价值就足够让人疯狂了。此时所有人都期待着第一名的彩头会是什么奇珍异宝,竟然能比琉璃念珠更值钱,难道是商玉?
鲜于家果然财力惊人,一串珍珠一串琉璃拿出来作为奖品,这或许对于鲜于家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但袁烜不相信鲜于朗能做出这么愚蠢的炫富,可看他满意微笑的样子,很明显他是默许鲜于达这么做的。
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鲜于达没有给袁烜更多的思考时间,他直接掀开了最后一个木盘的红绸,场中立刻发出一声倒吸气的声音,不是因为太过耀眼夺目,而是因为太过稀疏平常。
依然是一串手链,这次的材质非金非玉,而是一串很不起眼的小石头,虽然上面有些奇怪的斑纹,但似乎并没有精心打磨过,而且大小不一,形状也有所不同,怎么看都不如前面两串来的值钱。
“这串手链最是珍贵,就当是这次魁首的彩头了!”
见鲜于达没有要解惑的意思,众人立刻窃窃私语起来,可任凭这些蜀中精英人士如何议论都没人知道这串手链的来历。
“大哥,这东西很贵重吗?”
米奇很好奇比琉璃还宝贵的东西是什么,这些年宝物见得不少,自己收藏的也很多,但从来没听说过这样奇怪的石头也能当宝贝,所以他很自然的请教见多识广的大哥,如果真的很值钱说不得又要弄过来收藏起来。
“比珍珠和琉璃加起来还要贵重,如果运用得当,值得一个关内侯。”
袁烜的话音很小,但同一桌的人还是听到了。
“哦,看来袁兄识的这宝物?”
东西袁烜自然是认识的,而且现在也隐约猜到了鲜于家这么做的目的,但这个解释宝物的风头最好还是不要抢,要不然被鲜于家嫉恨是小,影响棋子落盘才是大事。
“东西我略知一二,但想必没有鲜于兄了解的那么清楚,不如请鲜于兄给我们介绍一下这来自吐蕃高原的宝贝吧!”
袁烜点出这宝贝的出处,算是说明自己并非胡说八道,但却又把解释的机会交回给了鲜于达,就凭着这一点就让鲜于朗不得不佩服袁烜的父母师长。
鲜于达冲着袁烜拱了拱手,也不知是表示敬佩还是表示感激。
“袁兄果然见识广博,没错,这串宝物的确来自吐蕃,当地人称之为天珠。
吐蕃人认为,这天珠乃是神灵的眼睛,是世间最纯粹最神圣之物。同时也是吐蕃法王和上师们认为供奉神灵最好的供品。
珍珠有市,琉璃有价,而唯独这天珠被认为是无价之物。”
“请教鲜于兄,这天珠如此珍贵的东西,不知可否告知这一串的来历。”
袁烜是个极好的捧哏,他的问题给鲜于达想要重点说的事情做了最完美的铺垫。
“实不相瞒,这一切都还要从我鲜于家的商队说起。一年前我鲜于家的一支商队在蜀西之地路遇吐蕃劫匪,货物被抢之后商队一路逃往迷了路,无意之中竟然进了吐蕃境内。
后来商队在吐蕃流浪途中无意中救了一个法王,为了感激商队的救命之恩,法王取下了自己随身携带的这串天珠表示谢礼。
后来辗转多地,商队最后回到了蜀中,这串天珠也被我鲜于家收藏了。
商队不知道这东西的贵重收了也是无心,然而这天珠手串毕竟是供奉神佛的供品,鲜于家自认不敢轻有,所以借着今日寿宴为它寻一有缘人,也算是了了一桩因果。
常言道祸福相依,此言一点不假。那次意外的被抢劫之后,我鲜于家竟然无意中打通了一条和吐蕃人交易的商道。
吐蕃高原之上盛产牛羊,尤其是牦牛最是雄壮,虽然这种牛不能耕田,但却浑身是宝,尤其是牛筋牛角和牛皮,都是能够制作弓箭和皮甲的材料。
当然这条商道能不能开我们说了不算,我大哥鲜于朗已经前往洛阳,只要这次兵部能说动陛下允许我鲜于家同吐蕃人往来,那么势必会有源源不断的牦牛进入我大魏国,也算是我鲜于家为大魏军中所做的微末功绩了吧!”
鲜于达终于把最重要的一段话说完,他心中暗暗松了口气,场中众人已经震惊的说不出话来,而最不敢相信的那个人正是米奇。
</br>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