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九章 幸运,人殉之恶
作者:浮生WX   爽帝:从高平陵事变开始逆袭最新章节     
    蒹葭倒是没有去过其余的魏国四都,毕竟在遇到曹爽之前她只是曹睿宫中的一个小小的才人而已,曹睿也多半不记得有她这么一个人,到了曹叡死后虽没有被殉葬的忧虑,这是从武帝时便留下来的规矩,
    武帝之后曹丕将所有父亲留下来的女子又充入后宫,学了游牧民族那套来,
    只是还是逃不过在冷宫凄苦度过一生亦或是被遣回老家,这样的话终究是不能留住当初的繁华,但好在她那天在宫中长廊遇见了曹爽,将她从侍卫的驱赶中救了下来,让她继续留在洛阳的繁华中,这便是她的幸运。
    蒹葭柔声道:“妾身这一生遇见夫君就是妾身最大的幸运,若不是夫君妾身现在还不知道在那里呢,虽说本朝自武帝时起便没有了人殉。”
    曹爽感慨道:“当今天下连年战乱,人口已是锐减,若是再恢复人殉,那这天下又得少多少人,就是这样吾才能在那一日遇见蒹葭啊。”
    “天子死后,殉葬者多则达数百人,少则数十人;将军大夫级别,殉葬者多则数十,少则几个”;可见古代殉葬不是帝王的专利。诸侯王,将军,士大夫只要有权势地位都有活人殉葬的习俗。
    其实殉葬的妃子没有几个是真心情愿甘心赴死的,但是谁让他们是皇帝的女人啊!命中注定要遭受这样的苦难,既然是命,很多妃子即使不愿意也会选择体面去死,这样还可以为家里挣得好处。偶尔有几个不愿意自己动手的,自会有人为他们代劳。
    殉葬制度最早都可以追寻到龙山文化时期(约五千年以前),而商朝时已经很盛行了。
    人殉成为一种广泛流行的古代丧葬仪式。
    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当时生产力有所提高,商品交换的发展和私有制的产生,这一系列的变化,引起氏族内部出现了阶级分化。因此,这种原始宗教活动的出现,同私有制的出现是密切相关的。
    商朝时期的奴隶主想要把生前的东西都带进坟墓去,以便自己死后还可以享用一切,这其中就包括服侍自己的女子,当然都是些年轻的女子。
    据《西京杂记》记载,周幽王墓中只有一位男子的骸骨,想来只有可能是周幽王的,其余的百人都是年轻女子,这些女子骸骨有坐着的,也有卧着的,应该是殉葬的宫婢或者妃妾。
    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有史籍开始记载了,比如秦武公死时,“初以人殉死,从者六十人”,秦穆公死后“从死者一百七十七人”,这些记载都出自《史记·秦本纪》。
    秦国是在秦献公时期下令禁止人殉的,当然陪葬人的角色不止有妃子,妻妾,奴隶,还有大臣,例如:
    秦穆公死的时候除了有170多人陪葬外,还有车氏的三个儿子:奄息、仲行、针虎,是当时秦国的三位贤臣,为秦帝国立下过汗马功劳。
    活人殉葬历朝历代都有,秦国秦献公的时候就废除了人殉制度,但习俗一旦形成哪有那么容易改变;
    秦始皇死后秦二世就下令老皇帝的后宫妃子中没有子嗣的都给活埋了,当然还得包括奴隶,工匠等,《汉书》中记载秦始皇陵杀殉了数万人。
    汉朝之后,活人殉葬制度开始被废除,经常有皇帝死前留下遗诏,让无子的妃嫔宫女出宫获得自由。
    当然也不能算是完全废除,只能算得上是人殉制度式微。
    式微表现在二个方面:一是一次殉葬的人数减少,二是殉葬强制力的降低,三是殉葬发生的概率降低。
    当然,汉以后殉葬还是存在。汉代刘彭祖将死之时“令能为乐奴婢从死”。三国时东吴名将陈武战死合肥之战,孙权“命其爱妾殉葬。”。
    虽然偶有帝王以活人殉葬,但是毕竟是少数。
    而且就像唐朝皇帝,都是让大臣嫔妃死后陪葬皇陵旁边,这样比较人道。
    但是到了与北宋对立的辽国时期,由于北方有很多少数民族政权,人殉竟然死灰复燃,甚至形成了制度,算是开了倒车,
    元朝时期,殉葬制度又达到了一个高峰,成吉思汗死的时候殉葬的人特别多。
    并且元朝还鼓励民间殉葬,正是元朝的发展使得明朝也有了殉葬制度,殉葬制度彻底复活。
    明朝基本上继承了元朝的殉葬制度,据《明会典》称,“太祖四十妃嫔,惟二妃葬陵之东西,余俱从葬”也就是说朱元璋死后,陪葬及殉葬的嫔妃为四十个,除了两个死在太祖之前,最后得以埋在太祖陵墓的东西两侧外,其余三十八人都是殉葬而死。
    明成祖死的时候,人数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大明会典》的16人,一种是朝鲜的《李朝实录》的三十余人。明仁宗是个比较仁慈的皇帝,一样去世的时候殉葬了五位嫔妃。
    宣宗时候殉葬的人数为十人,其中只有一个妃子,剩下的都是宫女。
    其实从明朝殉葬的嫔妃来看,大多数还是一些没有生育过子女并且地位较低的嫔妃。
    明朝殉葬制度持续到了明英宗时期,就是那个土木堡的大明战神身后终于被废除了,这也是明英宗做的最英明的一件事。
    从明英宗以后,皇室就再也没有殉葬制度,但在满人的建州府治下通行人殉习俗,满人好殉葬,上下皆然,夫死妻殉是定法。
    清朝入主中原以后,又用定法的形式将殉葬扩展到全国上下。“二月壬戌,定丧祭例,妻殉夫者听,仍予旌表。”
    努尔哈赤、顺治、康熙年间都有殉葬,就像多尔衮的母亲阿巴亥就是被逼殉葬的。
    康熙12年(1674年)下诏:“乙卯,禁八旗以奴仆殉葬”。
    至此,普遍存在的“八旗以奴仆殉葬”的制度才被禁止。
    但是,清统治者一面而明令废除殉制,另一面又在实际行动上大力表彰妻妾自愿殉死的举动。
    对于给丈夫殉葬的女子,各地官府会表扬妻妾殉夫,称她们为‘烈女’、‘节妇’,并修书、立牌坊,可见康乾盛世之类的也算不得什么真正的盛世,
    所以殉葬制度在清朝并没有根除,一直持续到清朝灭亡。
    殉葬的妃子和宫女,通常前一天会得到通知,然后殉葬当天会把她们聚集到一间屋里,具体操作方法:有喝毒酒、自缢、直接活埋、用水银。
    无论哪种方法,都很残忍。其中朱棣死后,妃子殉葬就是用的自缢这种方法。
    殉葬当天先让妃子集中起来,让她们吃点东西,做个饱死鬼。
    完饭以后把嫔妃全部拉到房子里面,每人一个小床,站在床上用绳子套住脖子,然后太监把小床移走,自缢而死。
    这里有人会问了,万一妃子不愿意死怎么办,这个很好办,当然太监负责结果她们。
    其实大部分妃子或者宫女还是不做无谓的挣扎,毕竟如果老实的自杀,能为家庭换来好处,家人可以世袭锦衣卫千百户,所以这些家庭也被称为“朝天女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