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想念饭来张口的日子
作者:树梢有个蜂窝   我在聊斋当兽医最新章节     
    全身白毛的人形怪物走后,活着的人逐渐清醒,随之而来的便是脑袋和身体的剧裂疼痛:

    “啊!好疼!我们这是在哪?发生了什么事?我怎么想不起来啦?”

    “天哪,我的手上怎么拿着刀?身上还有血?我杀人了吗?”

    “地上怎么这么多死人?究竟发生什么事了?我为什么受伤了?”

    “我记起来了,刚才好像遭到妖怪袭击,这些人都是被妖怪杀死的。”

    “对!我也记起来了,好像土地公洪老爷子也战死了?”

    “幸好关键时刻,洪福胜老爷子出关,击退来袭的妖怪,拯救了大家,成为新的土地公。”

    宾客们神魂不清,浑浑噩噩,口中说着被更改后的记忆。

    这一幕,同样也发生在后堂那些贵宾的身上,他们也被炼魂珠通过血丝控制,改变了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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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平镇虽然是一个镇,人口却有二十万,这个世界的小镇大多如此,大禹国地域广阔,物产丰富,人口众多。

    最小的城池人口都在百万以上。

    或许是有灵气的地方,特别的养人。

    李秋默带着林小婉混入镇内,没有银子住宿,便找了一户位置偏僻,到处透着荒凉破败的大宅子住了进去。

    宅子很大,六进六出,其中有湖,有山,还有园子,几十个独立的院落,房屋百余间,住上一千人都没问题,可以想象当初这户人家有多风光。

    如今这宅子到处都透着破败,杂草众生,枯叶落了厚厚的一层,蛇鼠成群。

    有些树长在屋顶上,已有大腿粗细,看树龄,至少有十年没人住过。

    这正和李秋默的心意,暂时居住在这里,不怕被人打搅。

    李秋默选了处还算完整的院落,清扫一间房屋,示意林小婉先住进去。

    他本想打点野味,可这院落虽然有口井,但却没桶,想到还要拔皮清洗,拾柴生火,并且也没有调味品,又麻烦,做得又不好吃,于是,他便放弃了。

    李秋默在溶洞住了两个多月,何时干过这种活?

    一直都是胖童子做好了饭菜,乖乖地喊一声:“师尊,徒儿又给您做了一道新菜,请师尊品鉴。”

    然后,他就微笑着去享用便宜徒弟的劳动成果,吃完后,随意夸赞几句,就能让徒弟喜极而泣。

    哎呀!饭来张口的日子真好!

    李秋默长叹一声,突然间很想胖童子和五妖它们,好希望它们此刻出现在自己身边。

    这样他就能看着书,悠哉悠哉地等着饭菜端过来。

    于是,他通过血魂询问:

    “黑山,赤星,金灵子,石玉,鹤铭子,你们那边如何?”

    “回主公,我们很好,就是邪修们还在破阵,吵得大家心情很是烦躁,无心修练。”

    黑山最先回道。

    事实上,五妖无心修炼是因为李秋默没有修练,习惯了在主公的灵气旋涡中修练,它们已经看不上这种稀薄的灵气。

    觉得在这种灵气中修练,简直是浪费时间。

    所以,五妖此时此刻也是十分想念主公的,

    只是它们以为主公在办一件很重要的事儿,不方便打挠,也就未与李和默联系。

    李秋默想了想,道:“算了,那地方不要了,你们从三号通道逃出来,带上青牛,来清平镇,你们让白鸦带路,它来过这里,应该能找到我。”

    白鸦很有灵性,李秋默在山里采药时,永远不会迷路,因为距离再远,白鸦都能准确的找到他。

    “是,恩公!”

    黑山等闻言大喜,齐齐回应。

    李秋默吩咐完五妖,自己窜了出去,他现在很喜欢这种轻轻一跳,就能跨跃数十丈的感觉。

    出了这片破败的大宅,李秋默在清平镇的房顶上纵跃如飞,很快,便找到一户看上去还算富贵的人家。

    闻着香味,李秋默直接摸进了厨房,灶台上还热着鸡汤和几碟蒸菜,这是大户人家的基本操作,以便主人随时起来吃宵夜。

    李秋默尝了尝,味道虽不如胖童子做的,但也算可口。

    他寻找到一个竹篮,刚想打包饭菜,听到外面有动静,有人正向这里走来,李秋默轻轻一跃,蹿上房梁。

    两名丫鬟打扮的少女脸色苍白的走了进来,身后还跟着一名身穿黑衣,手持钢刀的汉子。

    “快点,不要磨磨蹭蹭,大爷还等着吃酒了。”

    手持钢刀的汉子用刀背拍了拍一名丫鬟的后背,将她打得一个踉跄。

    两名丫鬟来到厨房,将锅里的饭菜一样样放起托盘中,正要出去时,又有一名黑衣汉子,抗着一名身穿鹅黄色长裙的少女走了进来。

    “小,,,,小姐?你要把小姐怎么样?你们不是只劫财吗?”

    一名丫鬟吃惊的喊道,她放下手中的饭菜,便要去救小姐,却被那人一巴掌抽倒在地,嘴角鲜血直流。

    “去你的!小爷舒服了,自然会放过你们,再敢反抗,小爷就把你许家灭门。”

    那名黑衣人抽出明晃晃的佩刀,恶狠狠的说道。

    两名丫鬟不敢再啃声,怯生生地望着自家小姐,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

    那位小姐早吓傻了,瞪着惊恐无比的大眼睛,泪水涟涟,连反抗都忘了。

    “哭得小爷心烦,小六,带她们走,老子要爽一爽!”

    “好嘞,三哥,我先陪着大哥和兄弟们去吃饭,三哥爽完了,别杀她,让小弟也尝尝滋味。”

    两名黑衣人肆无忌惮的交谈,嘿嘿直笑。

    那名叫小六黑衣人,踢了踢那名被扇倒在地的丫鬟,呵道:“没死的话,起来端菜。”

    丫鬟起身,擦了擦口角的血,心有不忍的看了看自家小姐,默默的端起饭菜走了。

    “嘿嘿,小美人儿,今天早上赶集的时候,不是骂小爷是登徒子吗?现在小爷告诉你,登徒子算个什么东西,小爷是杀人越货的强盗。”

    这名被唤作三哥的黑衣人,把这位小姐放倒在地,把佩刀往地上一扔,迫不及待的解自己的衣衫。

    穿鹅黄长裙的小姐,面色惊恐,瑟瑟发抖,一张俏丽的小脸由于受过惊吓,变得煞白煞白的。

    这让黑衣人更加兴奋,他最喜欢这种娇娇弱弱的大家闺秀,像一张洁白无瑕的宣纸,忍不住想在上面踩上一脚。

    “小美人,你是不是很害怕?嘿嘿!你害怕可以叫啊!你越叫,我就越开心!”

    黑衣人激动的搓着手,正要去解这位小姐的衣衫。

    突然,刀光一闪,朝着他的喉咙斩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