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大哥,有肥羊
作者:八三一七   胡途最新章节     
    三月三日。

    洛阳城建春门东郊七里远的一条小河,名七里涧。

    河虽小,却是很有来头。河上有一座石拱桥,名为旅人桥,为晋武帝司马炎时期所建,据说是中国最古老的石拱桥。

    河面波光粼粼,河水清澈见底,几尾游鱼在河底漫游。配上偶尔从桥上陆陆续续经过的行人,岸边的杨柳,林间的鸟鸣,宛如一副优美的图画。

    这里有故事,也有酒。这会就正有一群头戴小冠,宽衣博带的年轻男子和一群身着五彩衫裙的女子在河边饮酒作对,弹琴说笑。

    天气尚寒,他们中就有些人开始坦胸露臂,也有只穿一件宽大外衣的,还有在外衣内直接穿一件类似今天吊带衫的奇葩。看上去到是风流倜傥,配上一些拂尘,羽毛扇之类的器物更是飘飘欲仙。不过怎么看都有点就像是后世的一群中二少年,大冬天穿单衣,只要风度不要温度的在装b吹牛。

    这些人在这个时代,也确实可以算的上是一群中二少年,毕竟有钱有权,积富二代和官二代于一身,也算得上是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典范。

    曹斌是曹武的侄子,算的上是官宦世家,祖上在曹魏时期就是高官,到了大晋更是成了门阀。九品中正制让他一出生就注定了成为人上人,所以可以一从军,虽然什么都不会,甚至还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但他却可以是百将。当然,除了他还有很多这样的人,除了嘴炮,其他都不会还处于庙堂高位,也不得不说大晋是自己作死。

    虽说曹斌什么都不会,但作为有志青年怎么能没有理想呢?按现在的话来讲,理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而曹斌的理想就是成为石崇那样的富人。

    石崇在大晋可谓是家喻户晓,就两个字,“有钱”,就像后世很多人崇拜老马一样,曹斌就特别崇拜石崇,所以他很早就立志一定要做一个像石崇这样的有钱人。

    但是今时已经不同往日,石崇发家是靠抢,收保护费,而且那会儿也处于大晋经济上升阶段,老百姓手里还能抢来一些东西,即是官又可以是匪的石崇在当了几年的荆州刺史之后,就富可敌国。现在老百姓确是穷的只能插标卖自己,曹斌也没有石崇那个能力,连现在的这个百将职位,还是靠着他叔叔曹武才得来的,所以他也很是苦恼,时常感叹是生不逢时。

    为了拉进新二代之间的关系,曹斌今天特意约了大家伙来这七里涧踏青。今天可是上巳节,多好的一个机会。来个水边饮宴、郊外游春别提多么惬意,好不容易猫了一个冬天,每天只能在家里烤火吃肉玩婢女,多无趣,也是该出来放放了,要是再能来一个神女入怀那就更好了。

    所谓水边饮宴,称之为“流杯曲水之饮”。所谓“流杯”,也称“流觞”,就是投杯于水的上游,听其随波而下,止于某处,则其人取而饮之,唉,只能感叹你们城里人真会玩啊。

    而郊外游玩则是人们到水边去游玩采兰,以驱除邪气。至于神女入怀,则是因为上巳节又是一个求偶节、求育节,纯粹也是曹斌自己yy而已。

    汉代以后,上巳节虽然仍旧是全民求子的宗教节日,并且传说农历三月三是西王母的生日,但已经是贵族炫耀财富和游春娱乐的盛会,很多的女子也会在这一天出游踏春而已。

    曹斌作为曹家的嫡系,其叔叔曹武现在也是洛阳镇守,所以作为发起人,在这一群人中,还是很有话语权。他本人也算是长袖善舞。人呢,也算得上是潇洒非常,非常符合这一时代“名仕风流”的典范。

    只见他头上插着一只兰花,脸上涂着白粉,穿着露着两条肋骨的宽大衣袍,举着一杯酒跟旁边一位差不多装束的男子说道,“硕兄,今天在这七里涧,让我不禁又想起令尊大人的英姿啊,他老人家一世英雄,可惜却命丧小人之手,真是惜哉,痛哉,来,我们喝一杯,敬令尊。”

    曹斌说话的对象,复姓司马,名硕,是司马氏皇亲国戚。武帝司马炎之孙,现任皇帝司马炽之侄,长沙王司马乂的长子。司马乂是司马氏里少有的猛人,太安二年(303)八月,河间王司马顒起兵讨长沙王司马乂,成都王司马颖起兵响应,以陆机为前锋都督,率兵20万亦向洛阳进军。司马乂不仅搞死了司马顒,十月,司马乂又挟惠帝在建春门与陆机军大战,陆机军大败,退到七里涧,死者如积,水为之不流。

    所以曹斌才有此一说,至于具体情况,他肯定也不知道,道听途说而已,不过因为他在来之前,叔叔曹武特意交代让他要多说好听话,才由此一说,不然他还真想不到司马硕还能有什么可以拿出来说的事情。

    而司马硕听到曹斌这么一说,大感意外,想不到父亲的威风事情还有人知道。在这一群人之中,他一直是有一些自卑的,自他父亲死于非命后,他家的日子一直都不好过,直到去年他叔叔司马炽收养了他,他才和弟弟司马鲜,妹妹司马明稍微有了一点盼头。

    赶紧很是激动的举起酒杯,声音颤抖的说道,“谢过曹兄还记得家父,干”,坐在一旁的司马明也明眸一亮,娇俏的容颜也是更加娇媚了一分。举起自己的酒杯跟着哥哥,声音柔媚的说道,“谢过曹兄。”

    “曹公子说的好,长沙王殿下确实是雄姿英发,据说那次大战,就是在这七里涧,看样子今天我们也算是来对了地方,真是恨不能与殿下当年,不然我定要让那陆机贼子命丧当场。”说话之人是刘白,司隶校尉刘暾的儿子。

    一众二代们都不甘示弱,又仿佛是为了讨好人群中的美娇娘,都像是一群眼红的雄鹿,立马好似在这个话题中都找到了自己展现勇武的地方,有的要拧下陆机的头当凳子坐,有的要割下陆机的肉大快朵颐,就这么一说下来,陆机连灰都没有了,当然历史上也因为陆机大败,被司马颖夷了三族,他确实也是个悲剧,真给他爷爷陆逊丢脸。

    不提二代们在这里少年不识愁滋味,嘴里杀敌千百回。在离他们不远的一个山坳里,一群穿着花花绿绿衣服的的大汉在那里或坐或躺,看着就是一群乌合之众,但竟然还有两匹战马。当中为首之人,面如锅底,眼似绿豆,但却身材高大,穿着一套破烂甲衣,手里握着一杆铁质长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