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帝颛顼的后人,牧誓八国之一,庸国虽不是周天子册封的南国领袖,但是其国力强大,自古以来都是南方诸国之中的霸主。
周围的巴蜀褒楚等国,对于庸国来说根本不足以形成威胁。
故而在庸伯没有即位之前,他的生活过得无忧无虑。
每天从巨大的床榻之上醒来,欣赏着不同侍姬的曼妙身姿,坐视他们为了邀宠而互相争斗,如此度过了自己的青年时间。
这样的日子,直到他继承了国君之位也没有过任何的改变。
时间久了之后,庸伯逐渐对那些奴颜媚色的妖艳贱货没有了兴趣,反倒是那些对他爱搭不理的人引起了他的兴趣。
西方的巴国公然掠夺他庸国的土地,这引起了庸伯的兴趣,于是随手出兵打得巴国俯首称臣。
东南的“罗子”意图与楚国联盟瓜分绞国居然不带我庸国?
倒不是眼馋那块儿芝麻绿豆大小的地,实在是这样的行为没把我西南霸主放在眼里。
嗯,我喜欢,揍他。
庸伯也不是什么不出世的明君,实在是庸伯乃是牧誓八国之一,天子特赐累世“侯伯”,可建制“四军”,相比较于只能够建制一军的楚国与一师的罗国,庸国实在是强大的太多了。
再加上其土地面积宽阔,国家人口众多,就算是耗也能够耗死罗楚这两个芈氏“小国”。
庸国大军压境,要教训教训两个不把自己放眼里的小老弟。
结果还没有等罗国与楚国作出应对,绞国便腆着个逼脸凑了上来认大哥。
庸伯最瞧不起的就是这种奴颜媚骨的妖艳贱货,表面上笑兮兮的接纳了绞国,实际上却根本没把绞国的事情放在心上。
用两军之力攻打罗国,足足打了一年的时间,等到罗国粮草耗尽,也没有等到楚国的援军。
最终罗城被庸军攻破,罗子宁死不降,这让庸伯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畅快。
于是他成全了罗子,在将罗子溺死于江之后,又开始回味那种滋味,便又开始后悔。
于是他将罗子的遗孤罗尘封于罗城,准许他继续祭祀宗庙,也算是延续了罗国的香火。
等他回过神来准备攻打楚国的时候,楚国却是傍上了周天子的大腿。
这让庸伯极为无奈,只能够就此作罢。
但是他的心底依旧不痛快,于是便将矛头指向荆蛮。
也不管楚国承不承认与荆蛮之间的关系,反正我庸伯就觉得你荆蛮是楚国的“祖宗”,反正我就是要揍你。
这一揍就揍了三年的时间,荆蛮在这场战争中表现出了惊人的韧性,这让庸伯十分亢奋。
尤其是荆蛮的王子宇,武力过人,勇冠三军,屡次给庸伯造成了困扰。
直到有一天,荆蛮的士卒抢了一批庸伯运往前线的物资,其中包括一些供庸伯享用的美酒。
不久之后,一直以来都让庸伯既痛苦又兴奋的王子宇孤身前来寨门口挑战。
这一战并没有持续太长的时间,庸伯派出去的勇士甚至还没有来得及动手,王子宇竟然就直接躺了!
活捉王子宇之后,庸伯开出了栗米管够,顿顿有肉的条件,终于将王子宇招降。
而后他赐王子宇“潘”姓,借助潘宇的身份,收服了荆蛮国,这才心满意足的回了上庸。
潘宇虽然投降的他,但是潘宇的性格耿直,经常会做出一些给庸伯添堵的事情。
庸伯非但没有责备他,反倒是因此而对他青睐有加。
有时候如果不点明二人之间的身份,旁人还会以为潘宇是主,而庸伯是仆。
不久之前,绞国派出使者向庸国求援,希望庸国能够庇护他这个小老弟。
庸伯虽然不喜欢绞国,但是绞国毕竟是他的小老弟,打狗还得看主人不是?
就在庸伯准备派遣一军去支援一下的时候,潘宇却是不干了。
“楚国和绞国都是小国,他们之间打架,我们掺和什么?”
在听到了潘宇的话之后,庸伯觉得很有道理,于是不顾群臣的阻挠,选择了按兵不动,以至于绞国被楚国所灭。
不久之前,楚国派兵攻打上鄀,鄀国同样派遣使者求援,又是潘宇开口阻拦,庸伯再次选择了作壁上观,以至于上鄀被楚国所灭。
随后王孙婉来到了庸国,希望庸伯能够出兵勤王。潘宇又想要让庸伯不要多管闲事。
这王孙婉本就是一个高傲的人,她与庸伯说话被潘宇打断,又怎么可能对他客气,直接便对着潘宇一通臭骂,又把庸伯骂了一个狗血淋头。
他不骂倒也罢了,他这一骂却是正中了庸伯的心坎,于是庸伯当即赔礼道歉,并且亲自领兵勤王。
潘宇对此十分不满,给了庸伯很长一段时间的脸色。
庸伯耗尽心思方才哄好了自己这位“心腹爱将”。
而就在这一段时间,潘宇也彻底被庸伯“宠”坏了。
在得知要与商人斗将之后,他主动要求庸伯让他上场露露脸。
庸伯知道潘宇的武力,哪怕不能够斩杀敌将,自保也是能够绰绰有余的,所以庸伯答应了潘宇的请求。
却没想到临行之前,周天子赐予了潘宇一杯“饯行酒”,更加令庸伯没有想到的是,潘宇喝了一杯酒之后竟然就醉了。
当他驾车来到战场之时,这酒劲儿刚好上头,原本还气势汹汹的潘宇直接就从战车之上摔了下来。
六王子可不是庸伯,眼见着敌人落马,他当即毫不客气的纵马狂奔而来,用战马拉着沉重的战车从潘宇的身上碾了过去。
醉得不省人事的潘将军根本来不及痛呼,就直接被六王子碾死在车下。
庸伯眼睁睁的目睹了这一切,他满脸悲愤的捂住自己的眼睛,口中痛呼不止。
一点也不像是失去了一个心腹将领,更像是失去了一个…咳咳,总之,是读者老爷们不爱看的桥段。
滔天的恨意涌上他的心头,仇恨的目光落到了六王子的身上。
“啊,寡人要替潘将军报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