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毁灭证据
作者:王颇帅   乱臣贼子传最新章节     
    魏无心本是自言自语,邵指挥想活命,不住的点头附和:
    “是是是!毁了这些证据,我们,就,就没法害人了。”
    “公子,你放过我吧,证据已经没了,我,我,我,害不了人……”
    他将纸张全部吃光,蹲下身,用断臂对准了邵指挥的脖子:
    “猪狗,你看看外面,几千几万人,我活的成么?”
    “我与人畜无害,却落到这步田地,不都是因为你们三个?”
    “你们害我,我凭什么要放了你?”
    “你先走一步,我随后找你。去地狱路上,我他娘接着揍你玩,全当消遣,哈哈!”
    一边说,断臂已经插入邵指挥脖子里。
    邵指挥眼中的惊恐渐渐消退,血液渐渐流出,生命也渐渐消逝。
    杀了邵指挥,再看看钱同知和王经历,全都死透了。
    他这才一屁股坐在血泊里,摇头又叹气:
    “我与人畜无害,却为何要落到这步田地?”
    “娘子,兔儿,你们当时怎不带我一起走?撇我一个人孤苦伶仃,遭这等的罪!”
    “狗屁忠心,狗屁义骨,就不该信赵老儿的鬼话,跟他投奔什么狗王!”
    “狗王是真的狗!我直他娘!”
    门外果然聚了几千几万人,可看他举着断手坐在血泊中,如同只恶鬼一般,哪有一个敢上前?
    忽听身后有人喊:
    “让开,郑同知来了!”
    无心听到喊声,抬头看去。
    见人群闪出条路,一行人大步奔他而来。
    在边墙城长大,他一眼就能看出谁能打,谁不能打。
    外面那些正兵老爷,没一个能打的,都是废物。
    这一行人,却不一样。
    看身材,个个结实。
    看步姿,虎虎生风。
    看神态,杀气腾腾。
    几乎能与边墙卫媲美。
    这,才叫正兵!
    他咧嘴一笑,缓缓起身:
    “能死在正兵手里,倒也不冤!好过被那帮废物乱刀砍杀,哈哈!”
    当先一人,四十五六岁,应当就是郑同知。
    身高七尺六七,浓眉大眼,黝黑皮肤,络腮胡子,腰间悬着一把长刀。
    他左右两边,另有一男一女,和他长得十分相像。
    男的二十五六,穿重甲,持大刀,孔武有力。
    女的二十一二,轻甲,背弓箭,身材健壮匀称。
    到了近前,郑同知反手拔刀。
    刀刚刚出窍,突然翻了个腕花,便成了正手持刀,刀锋对准了无心。
    郑同知死盯着无心,问旁边那几个已被吓瘫的士兵:
    “邵指挥和钱同知,是被他所杀?”
    “他是什么人!?”
    几个士兵连滚带爬,躲到他身后,结结巴巴答:
    “郑同知,他,他是……他与奄王同谋造反,几位大人连夜审他……”
    “他好不凶狠,竟,竟然用断骨为刀,刺死了几位大人!”
    郑同知双眉紧锁:
    “与奄王同谋造反?是谁说奄王造反?可有证据?”
    士兵指着他:
    “有!”
    “可,被他吃了!”
    无心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肚子,得意洋洋的,刚要说话,郑同知大喝一声:
    “那就是没有!无凭无据,谁敢诬陷亲王造反!不想活了!?”
    “以后这件事,休要再提,被人听了去,全都要掉脑袋!”
    厅内、厅外的士兵顿时全都闭上了嘴,仿佛整个世界都瞬间变得鸦雀无声。
    无心一楞,虽没心没肺,可并非傻子,他明显感觉这人是站在奄王一边的,是在帮奄王。
    他咧嘴一笑,点头夸奖:
    “你倒是个好……”
    一道寒光,直奔腰间:
    “这贼人刺杀官长,罪不容诛!”
    无心有意躲避,奈何枷锁沉重,郑同知手中刀又快如闪电一般。
    寒光过后,郑同知收刀入鞘,转身就走:
    “不过是一个亡命之徒,以诬陷奄王造反为名,接近几位大人,趁机行刺。”
    “扔出去!”
    无心见自己被齐腰斩为了两截。
    上半身被木枷坠着,正缓缓从下半身滑落:
    “直……”
    将死未死之际,见一个女子跑了过来,恰与转身离去的郑同知迎面相遇。
    那女子看到他,眼里满是惊恐,接着冲郑同知大喊:
    “老儿,你怎么把他杀了!?”
    “你明知他不是反贼!!!”
    视觉消失,听觉消失,意识消失……
    无心身死。
    直!
    好疼!
    疼死了!
    腰间和右手处,如同有无数根针戳来戳去似的。
    每戳一下,都是恨不能死的疼。
    好不容易,那些针像是停了。
    眼耳鼻舌身,先后恢复。
    除了要命的饥饿感之后,更要命的是身上压着沉重的东西,压的喘不上气来。
    魏无心用力抓挠,原来身边都是泥土,湿漉漉的。
    很快,双手抓挠出一点空间,赶紧上抬,继续抓挠、推挖……
    泥土被一点点推开。
    “呼!”他从泥土中坐起,大口的喘息:
    “直他娘,差一点就憋死了!”
    “咦?这是什么鬼地方?”
    狼眼四顾,发现自己在一片荒野里,周围全是坟墓。
    有的坟墓塌陷,露出其中死尸来。
    有的根本不能叫坟墓,只是尸身上胡乱埋了点土,比如他刚才躺的地方。
    “我又没死,怎么就把我埋了?”他嘟嘟囔囔的站起身来,迈步往前走:
    “这到底是什么鬼地方?”
    才走一步,发现身上破袍几乎是从中裂开了,只剩左肋下还藕断丝连着。
    所以右边下半截无拘无束的,都快掉到地上。
    他赶紧将拾起来,将上下半截系在一起。
    奈何中间还是断的,露出整个肚脐眼儿来。
    他也不在乎,继续朝前走。
    走出没几步,见一座坟头上放着几个烂果子,拿起来就吃。
    正吃着,听左手边传来几个说话声:
    “如此说来,果真没事了么?”
    “郑小姐说,证据都被他毁了,三个狗官也被他杀了。再没人诬陷奄王,自然也就没人害我们,所有事都了结了。”
    “哥儿,哥儿,啊啊啊……”
    “他倒是救了我们,却搭上自己性命,呜呜呜……”
    “拜他一拜吧,谢他救命之恩。”
    “郑小姐说,那些奴仆就把他埋在乱葬岗中,也不知哪个才是。”
    “咦?”他见从左边坟墓间走来五个人,四个丫头、一个小厮。别人犹可,那个最小的丫头生着双大大的眼睛,十分面熟,让他不由失声大叫:
    “你不是我边墙城陈良家的大眼睛小猪!?你怎地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