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有一点凤五娘觉得有些奇怪,按照自己对毒痴文濬的观察,以毒痴文濬的身手是完全可以离开崖底的,但是毒痴文濬为什么就是不愿意离开崖底?
其实这就是凤五娘有些事情不知道,毒痴文濬的个性使然,不愿意再回到喧嚣的尘世,在这崖底安安静静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这一点可以让毒痴文濬非常的开心,还有关键一点,就是如果毒痴文濬再次出现在江湖之上,势必会引来江湖的追杀,只怕自己的下半生恐怕不得安宁,与其为了躲避仇家追杀四处躲藏,还不如自己就在这崖底安逸度日,反正现在对于江湖而言,自己就是一个死人,死人是最安全的,因为不会有人再惦记这死人,关于这一点可以让毒痴文濬非常的安心。
既然住在崖底可以开心并且安心,那毒痴文濬为什么还要离开崖底出去弄些是非,岂不是没事找事,找不痛快而已吗?
尤其是现在凤五娘的到来,不仅仅让毒痴文濬有了对女人心动的念头,更是有了与凤五娘练习本门内功心法的想法。
这样一来,毒痴文濬和凤五娘两人都因为各自的目的而达成一致,于是凤五娘便开始跟随毒痴文濬学习制毒和使毒的本领,同时与毒痴文濬在一起练习内功心法。
在制毒和使毒方面,凤五娘还真如毒痴文濬所言,的确有些天赋,所以水平进展迅速,这倒是让毒痴文濬有些另眼相看。但是在内功修炼方面,凤五娘便遇到了难题,因为毒痴文濬所传授的内功心法是性命双修,必须是男女两人在媾和之中练习,这让凤五娘感到有些难以接受,虽然凤五娘已经经历过男女媾和之事。
在练习内功心法基础的时候,因为是两人单独修炼,这倒没有什么,但是等到功法需要晋级的时候,这必须要男女二人一起修炼,这让凤五娘有些吃惊,几次吓得跑走多远,对于这种练习方法,凤五娘不懂更是没有听说过,不过凤五娘本就不是江湖中人,对内功的法门也是一无所知。
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毒痴文濬的劝导之下,凤五娘也越来越对毒痴文濬有好感,想着若不是毒痴文濬救了自己,自己也不可能活到现在,到后来凤五娘便也想通了,就当是自己为了报答毒痴文濬的救命之恩,反正自己也没有什么可以回报毒痴文濬的,那么现在既然练习内功心法可以帮助毒痴文濬提升功力,同时也能够帮助自己提高,自己索性就以自己的身体报答毒痴文濬的救命之恩,也算是了了自己的心愿,至少是还了毒痴文濬的人情。
于是凤五娘终于在纠结之后同意了于毒痴文濬进行性命双修的内功练习。
可是自从凤五娘开始与毒痴文濬练习性命双修的内功心法之后,却意外的发现自己得到了从未有过的愉悦,让自己发现毒痴文濬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一个可以让自己欲罢不能的男人,以至于凤五娘到后来都在渴望每日的内功修炼。
毒痴文濬发现自己的内力在与凤五娘性命双修之后,果然增进迅猛,同时也能够感觉到凤五娘的内力也在出奇的增长,不免让毒痴文濬喜出望外。
谷大约半年之后,毒痴文濬与凤五娘已经如胶似漆一般,根本就不能分开,更是不愿意分开,崖底的这块天地仅仅属于二人,也是二人可以肆意的地方,凤五娘没有想到崖底现在已经成为自己最快乐的天堂。
凤五娘后来也知道了毒痴文濬的一些事情,毒痴文濬根本就没有隐瞒凤五娘的想法,对于自己所做的一切,毒痴文濬从来就没有认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是有什么过错的。凤五娘因为从小就过着非人的生活,在凤五娘的眼里,只能看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日子,听到那些为富不仁的富家子弟得意猖狂的笑声,凤五娘恨极了这些人,也恨极了这个冰凉的人世。
现在凤五娘与毒痴文濬在一起,才真正体会到生活的应该有的方式,虽然凤五娘知道毒痴文濬对自己的好更多的是垂涎自己的身体以及性命双修的功法,但是这一切对于凤五娘来说,只要能够让自己过上安逸的生活,其它的什么都不重要,包括毒痴文濬在其他人的眼里是如何如何心狠手辣的一个坏人,只要对自己好的人,凤五娘便知道这个人就是好人。
凤五娘做梦都没有想到,一个在世人眼中的坏人,在自己的心里却是这一辈子唯一一位能够给自己快乐的人。
凤五娘在毒痴文濬的训练下,制毒和使毒的水平与内力同步精进。
就这样凤五娘与毒痴文濬在崖底又住上了两年的时间,在这两年期间,凤五娘终于将毒痴文濬全部的制毒和使毒的本领学会,同时内力也有了很大的提升,毒痴文濬在闲暇时也传授一些武术给凤五娘以作防身之用。可以说凤五娘在崖底者两年多的时间里面,不仅仅是经历了人生之中最为快乐的时间,并且整个人也都似脱胎换骨一般。
毒痴文濬知道凤五娘的制毒和使毒的本领已经绝对不在自己之下,心中颇为自豪,不过对于分的内力和武功,那可就有些而不太满意,想着凤五娘毕竟是一点儿基础都没有,能够练成现在这种气候,已属不意,于是毒痴文濬便在内力修行的时候,尽量多将一些内力传输给凤五娘,凤五娘后来也知道毒痴文濬这样做都是在照顾自己,心中颇为感激,但是并没有说出来。
以凤五娘现在的制毒和使毒的水平,只怕在江湖上也找不到几个像样的对手,即使是武功差一些也没有多大关系,完全可以凭借制毒和使毒的强项弥补武功的断板。
虽然说凤五娘的武功不怎么样,但那也是和毒痴文濬相比较而言,若是放眼整个江湖来看,凤五娘的武功怎么说也能排到中档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