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2章 帮派往事!
作者:冷海隐士   黑道传奇往事最新章节     
    此刻,我终于明白了。

    并非是我的魅力,吸引到了她。

    是我打电话时,所提到的‘掏血帮’,引起了她的注意。

    但是我怎么能够想到,她一个在酒店商务会所坐台的外国女公关,居然会是掏血帮的一份子?

    这也太夸张了吧?

    也太巧合!

    震惊之余,我脑海中一阵万马奔腾。

    诸多猜测挥之不去。

    不过,这种事倒是也能够理解。

    在这鱼龙混杂的江湖上,确实有很多风月场里的女人,都多多少少跟帮派有关。

    毕竟身处这种环境中,她们少不了跟帮派那些人嘎上关系。

    干小姐的有帮派人罩着,自然就更安全一些。

    更何况,是大名鼎鼎的掏血帮啊!

    而实际上。

    就历史而言,有帮会背景的小姐,还真不少。

    在民国时期的上海滩,就曾经出现过一个叫做‘十姐妹’的帮会组织。

    说白了,就是小姐们之间,形成的一个互帮互助联盟。

    你出了事,我帮忙。

    我出了事,你帮忙。

    这‘十姐妹’组织当中,唯一的一名男性,你猜是谁?

    正是大名鼎鼎的上海三大亨之一——杜月笙。

    没错,在当时,杜月笙就是靠着‘十姐妹’这个帮派团伙,一步步在江湖上站稳脚跟,进而傍上了时下风头正盛的青帮大佬——黄金荣。

    只不过,起初,瘦骨嶙峋的杜月笙,根本没能入得了黄金荣的法眼。

    是黄金荣的老婆杜桂生,给了杜月笙机会。

    为什么?

    一是俩人都姓杜,同姓氏自然有一种天生的亲近感。

    二是因为杜桂生,人称‘桂姐’,曾在妓院里做过妈咪,所以当她得知杜月笙曾是‘十姐妹’成员后,心里又多了几分作为昔日同行的那种亲切感。

    所以说,历史就是如此的有趣。

    在一定程度上来讲,曾经叱咤风云的上海滩大佬杜月笙,其实是靠‘小姐’,一步步发的家。

    此时此刻。

    听到诺诺自曝身份后,我想到了很多,很多。

    感叹这大千江湖,如此多姿多彩。

    “这么说,你当初也喜欢逃学?”

    “我可是听说过的,掏血帮只收逃课学生!”

    “好孩子不要。”

    毕竟之前跟掏血帮打过交道,而且现在又有可能面临与掏血帮的二番战。

    所以,我禁不住对这个乌克兰小姐,多了几分求知的欲望。

    当然,目前来说都是猜测。

    我也只是通过关亮反映的一些细节,初步判断那家付东山的武馆,跟掏血帮有关联。

    具体还无实证。

    而且我仍旧记得,当初掏血帮老大龅牙春,在与我们谈判和解后,还饶有兴趣地问了我一句:你以前有没有逃过学?

    我摇头说,并没有,咱是三好学生。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细细想来,那龅牙春老大显然是相中我了,想拉我入伙。

    只是他们帮派有一条不可逾越的硬性指标,那就是入会者必须要有过逃学的经历。

    否则,一律不予接收。

    奇葩不?

    “我可以说实话吗?”

    “那就告诉你吧。”

    “我当时才刚上高中,三天课能逃两天!”

    “可调皮了,爱玩儿。”

    “我经常跟一帮你们国家的富二代女孩子,逃学去开化妆舞会,去抽烟、喝酒,蹦迪。”

    “所以学校的一个体育生,就注意到了我,问我要不要加入帮会?”

    “我当时是又紧张,又害怕,又有一点向往。”

    “帮会?我的天呐……”

    “我本以为他是在吹牛,结果……结果真带我加入了。”

    “……”

    诺诺倒也没隐瞒,将她加入掏血帮的经历,冲我娓娓道来。

    为了证明这一点,她还特意拉开了领口,露出了一片雅致的纹身图案。

    是一只大个儿的蜻蜓。

    当时掏血帮在他们学校有个专门的小老大。

    也就相当于‘办事处处长’。

    这个小老大,就要求想加入掏血帮的男生身上必须纹蜈蚣,女生身上必须纹蜻蜓。

    这属于他们这一个帮派分支的特殊标记。

    但是后来,诺诺高二就辍学了。

    她回了一趟乌克兰老家后,就又重新返回到了中国,在广州一家外企当过一年多小文员。

    然而她毕竟颜值在线,所以少不了那些色狼上司的惦记。

    一次公司聚会时,那个一直觊觎她美色的日籍副经理,借着酒劲儿就将她堵进了卫生间里,准备对她强行下手。

    诺诺从小练过一些武术,甚至对泰拳都有一定练习。

    所以她情急之下一个膝顶,直接把那个副经理给顶了个断子绝孙。

    一看闯了大祸,诺诺连东西也没来得及收拾,就直接逃离了那座城市。

    然后几经辗转,又回到了燕京。

    巧合之下,她又遇到了一名之前在学校玩的很好的女同学。

    没想到,这女同学居然把她骗进了夜场工作。

    就这样,她成了一名会所公关。

    今天晚上,她无意中在听到我电话中提到‘掏血帮’的名字后,不由得记起了自己的那段过往。

    想起这几年所受的委屈,挫折,她就很怀念那些有帮派罩着的日子。

    于是便提出,想要跟我一起前往那家武馆。

    备不住,能再跟掏血帮搭上线呢?

    抑或,只是想缅怀一下,自己那些逝去的青春。

    “原来是这样!”

    “每个夜场女子,都有一段自己的故事。”

    “也都有一段,悲惨的历史。”

    我不由得感慨了几句。

    说话间,我们已经到了‘靖坤武道俱乐部’门口。

    这家俱乐部,规模真的很大。

    外面豪车林立,霓虹闪烁,还配备了专门的迎宾和服务人员。

    停下车后,诺诺突然饶有兴趣地问道:“龙哥,这辆宝马跑车,是你的吗?”

    我也没隐瞒:“我家夫人的。”

    诺诺嘿嘿一笑:“真低调。”

    这一句‘真低调’,让我有些没反应过来。

    这可是宝马Z4啊!

    裸车70万。

    她居然说这车低调?

    不过再一琢磨,倒也没毛病。

    你别看这位乌克兰姑娘是个会所公关,但人家的收入,那肯定也是个天文数字了。

    年收入几百万,对她来说,都算是毛毛雨。

    毕竟在燕京各大夜场,外国姑娘本就属于稀缺资源。

    更何况还是乌克兰美女。

    别说是这些外国公关了。

    在伊仕大酒店,就连那些国产姑娘,身价都不菲。

    她们的座驾,都是奔驰宝马起步。

    开保时捷、大路虎的,也有好几个。

    我和诺诺刚准备进入武馆,一辆保时捷911,突然朝这边驶了过来。

    我顿时愣了一下。

    是他?

    这车号,我记得。

    正是之前追尾我奥迪车的那辆。

    车主,也便是那嚣张跋扈的富二代,肖锋。

    保时捷911停下后,一个公子哥晃晃悠悠地从车上下来,脸上还贴了几块胶布。

    果真是肖锋!

    我靠,难道他是来堵我的?

    这是我的第一反应。

    本能之下,我赶快摸了一下腰间的铁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