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章 大唐水师(三)
作者:钟山布衣   爆炒五花肉po最新章节     
    —《》第四百四十章大唐水师
    “大都督意欲行‘商税’乎?”李仁沉默许久之后,以不确定的语气问出自己所想。
    冯宝不答,仅微一颔首。
    李仁当即懂了,亦轻轻点了点头。
    片刻后,李仁道:“兹事体大,老夫需三思而行。”
    “无妨。”冯宝接着道:“大军所需用度甚急,作坊不日开设,且按乡里规制向朝廷缴纳‘商税’,然——此事恐与地方无关。”
    李仁瞬间听懂了,急忙张口道:“大都督莫急,万事皆可相商。”
    李仁是真的“急了”。
    通过朝廷邸报,各地官员大多知晓“新商税”之详情,只是由于商业活动的不发达,因此无人响应。
    可是“广州”有所不同,由于是海港城市,与海外各番邦一直有着贸易往来,所以商业活动远胜内地。一直以来,对各种贸易形式的税收都是以“船税”和“码头费”来收取,手段极其简单粗放,以至于此类贸易产生的利润,几乎九成以上被地方豪门给瓜分了。只因海上贸易风险巨大,地方官府明知此中漏洞甚多,也难以按照实际发生征缴税收,真要是那么干的话,激起“民变”,当属必然。因此,李仁从来没有考虑过“新商税”有实施的那一天。
    但是,“卫岗乡”通过开办作坊,从而富甲一方,此事在官场上,几乎无人不知。
    冶铁、酿酒等作坊,可谓日进斗金,如若按照冯宝所说,在“广州”办作坊,但“商税”从“卫岗乡”缴纳的话,地方上那是一点好处都没有,在李仁看来,如何能行?只是,冯宝以“军需物资”的名义,地方官府还真就无权干涉。
    不过,冯宝话里有一个漏洞,李仁察觉到,且说了出来:“本地之作坊,以贵乡之名义向朝廷缴税,老夫从未闻有此先例,似乎于法无据。”
    “李刺史有所不知,‘冶铁’、‘水泥’等作坊之最大份子所有者,为‘皇家学堂’,故陛下曾有口谕,凡在外新办作坊,需在乡里缴税,此乃朝堂上下之共识。”始终没有开口的王福来,此刻接话言道:“冯都督不过秉承陛下旨意办事,并无怠慢地方。”
    “王公公所言极是。”贺兰敏之也跟着道:“学堂所入乃进‘内府’也,宫中开支大多由此支应,然朝廷那一份亦不可少,唯如此矣。”
    一个是皇后的亲侄子,另一个是宫中大总管,他们的话,某种程度上就是代表了皇帝,不管皇帝本人到底有没有过上述意思,但无法验证却是不争事实。
    那么,怎样选择?或者说如何取舍?便摆在了刺史李仁面前。
    这是一道真心难做的选择题!
    李仁反复权衡利弊,依然难以决断。
    最后还是冯宝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由“刺史府”出面,召集本地世家豪门大户,一起商议定夺。
    李仁闻言,欣然应允。
    次日,冯宝一行回转“水师大营”,独留房元昭在城中。
    五日后,凡是“广州”城里有头有脸的“人物”,一齐应邀步入“刺史府衙”。
    面对近百“大人物”,房元昭侃侃而谈——从作坊产生的巨大收益说起,再到各家合建作坊以共同获利,并明确告诉他们,作坊自身产出,足以覆盖各家其余家业多缴纳之税收。
    可是有人却问:“即便作坊收益能够弥补,那也只是增减相抵,各家并无实得之利,此又何解?”
    房元昭毫不犹豫的告诉他们,答案在“海外”。
    只要实施“新商税”,“大唐水师”将负责荡平“海上流寇”,必要时,可直接出兵番邦,以维护“大唐海客利益”。
    房元昭那可是代表“水师都督府”,他所说的话,等同于“大唐水师宣言”!
    要知道,这可是大唐军方第一次就保护“唐人番外利益”做出的正式表态,可谓石破天惊!令所有世家豪门乃至普通商贾无不感到匪夷所思。然震惊之余,却又是欣喜若狂。无他,只因在“水师”的保护下,“商船”能够走得更远,且无惧蛮夷武力。
    要知道,“广州”濒海,几乎所有世家豪门与大商贾都不同程度的参与“海外物资交易”,个中利益之大,每家皆知。只因一直以来的巨大风险,遏制进一步扩展的念头,如今,“大唐水师”正式入场,也就代表了未来拥有的无限可能。
    相比较之下,自家一亩二分地产出的那点税收,在“海外货物交易”当中,根本不值一提。
    既如此,支持“新商税”,好像也不是太难的选择。
    将该说的全都说清楚以后,房元昭即于第二天一早启程返回“水师大营”,仅在临行前,委托“馆驿驿丞”给“刺史府”捎了一句话:“大都督期望尽快能有结果。”
    “水师大营”内外,一队队军卒喊着口号在奔跑,也有在校场上进行队列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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