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若是这样,你来不来?
作者:橙黄橘绿S   印第安人要逆天最新章节     
    印第安人要逆天正文卷第七十八章若是这样,你来不来?“致斑鸠,我的爱人!”

    字是用阿帕奇语夹杂着英语和切诺基语书写的,经过白人三百年的持续摧残,阿帕奇族并没有成系统的文字流传下来。这也是所有印第安种族的一大通病,曾经创建了辉煌文明的印第安人,到了19世纪中叶的时候,因为失去了文字,已经完全丧失了作为一种独立文明的可延续性。

    甚至在白人的眼中,印第安人从来就没有过文字。

    一直要到200年后,才终于有人从地下发觉出石像、石碑,从上面已经被风化得斑斑驳驳的痕迹里,找到那些象形符号,并愿意承认那就是印第安人的文字。

    一直要到200年后,才终于有人愿意承认丛林里那些巨大的金字塔代表着建筑奇迹,象征着一个曾经辉煌的文明。即便它们就一直矗立在那里,白人说它什么都不是,它便什么都不是。

    一直要到200年后,连黑人都已经拥有和白人‘平等’的权利了,印第安人还是只能在偏远的小山村里过着部落人的生活——唯一与文明接壤的机会,只有当游客来临的时候,他们假装成野兽跳舞。

    一直要到200年后,从教堂、学校以及某个不知名的山谷里发现了大片大片的累累白骨,才终于有人不得不承认,这片土地原本其实并不属于他们。这片土地的主人,现在全都躺在了地下。“我们感到抱歉,也很遗憾……”,想来躺在地下的印第安人们也只能表示接受这个道歉,并无奈地谅解了。

    “自我们别后,已有三年了。很多次想要来见你,可是路途实在是过于遥远,我便没有来……”

    前年的时候,洛岑曾说过要来白石城,可是被斑鸠劝住了。山林部落离不得人,若是没有洛岑在紧紧地抓着,随时都有可能散掉。

    “年初的时候听闻你要南下,我实在是高兴极了。一来,是可以再次见到你;二来,想必是北边已经稳定,你终于可以抽出身来了。我将被子拿出来晾晒了,你要是能在5月份回来的话,还可以盖到4月份的阳光,6月份回来的话,因为雨季就要来了,天气潮湿,不过,你的被子肯定是暖的……”

    洛岑说得有些絮叨,一会儿说屋子又被她重新收拾了,一会儿说院子里养了两只鸡。

    文笔这些不值一提,只是斑鸠一字一句地看下来,很快便湿了眼眶。

    一点一滴,一幕一幕,都慢慢地浮上了心头。

    “但是我想,你多半还是不会来的。墨西哥现在的情况很糟,它完全抵挡不了美军的进攻,照这样看下去,最多到了6月份,这边的战事就得结束了。你若是在这个时候率军南下的话,怕是已经来不及了。我讨厌美国人,为什么就不能与它的邻居和平相处呢?阿帕奇部落也曾经向它求饶过,只希望能获得一片可以安居的土地。可是它不但拿走了我们原本的土地,最后连交易给我们的土地都拿回去了……”

    阿帕奇的悲剧,只是无数个印第安人部落的缩影。

    斑鸠也曾经从属于某一个部落,可是现在他连自己的部落叫什么名字都忘记了。自他记事之时起,便一直在迁徙的路上。

    “有很多次,我都想抛下部落来找你。我有多爱你,你是知道的。可是,我也不能抛弃这里。你留给我的东西,我一定会将它看好。还有印第安人——不仅仅是阿帕奇人——所有印第安人,我曾经对着我哥哥发过誓的,我要保护好他们。所以,我不能来见你了。”

    “但是,我依然想要你南下来看看我,也来看看这个你最初的部落,现在它是什么样子了。山林、河流、农田、天空……我每看到它们,就想起曾和你在一起的样子。我就觉得,这一生,不亏!”

    “所有印第安人都是幸运的,因为他们拥有你。”

    “我也是幸运的,因为我也曾经拥有过你。”

    “糟了,写了这么多,信纸都快要写不下了,你看看背面吧,我还有一件事要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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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斑鸠翻过信纸的背面。

    “大卫-斯科特向我借兵,让我帮他赶走那群讨厌的‘北方老’,事成之后,我们可以在休斯顿大掠十日。”

    “我考虑了很久,答应了。时间太赶,没法提前告诉你,在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盐巴和烟男应该已经去休斯顿了。”

    “一来,部落实在是太穷了,如果不依靠劫掠,我实在是想不出办法来度过今年。”

    “二来,我想的是,若是能让德克萨斯回到先前独立的样子,说不定美军就只能掉头北上,墨西哥还能撑更长的时间。”

    “如果这样的话,你还来不来?”

    “当然,我也有可能会失败。如果我失败了,别为我担心,也别为南方部落担心。”

    “我知道你从没有想要抛弃我,也从没有想过要抛弃南方部落。将来有一天,你迟早会回来的。”

    “我希望看到印第安人胜利的那一天,但如果我实在是看不到,你替我看一看也好。”

    “祝你所向无敌,长命百岁!”

    “永远爱你的洛岑——借这封信,吻你一千遍。”

    ……

    斑鸠拿着信纸的一只手开始颤抖。

    另一只手紧紧地捂在胸前,那里有一种剧痛的感觉传来。

    当年那个17岁的姑娘,曾满头珠翠盛装以待地等在他出征归来的路上,甫一见面便毫无保留地将自己交给了他,为刚刚经历了人生初次大战的他抚平创伤;

    在随后的日子里,他们一起栉风沐雨,闯过了一次又一次的刀山火海,经历了一天又一天的血雨腥风;

    她失去了曾引以为傲的容颜,而自己却在三年前离她而去,至今未再相见。

    在这三年的时间里,她独自一人,撑持着那个破烂衰败的家,为南方的印第安人遮风挡雨,也为北方的印第安人雪中送炭。

    三年前还是豆蔻年华的少女,三年后却已经学会了在艰难困苦中独自生活。

    她学会了纺织,学会了书写,学会了喂马、噼柴、给庄稼灌大粪,也学会了在每一个孤独的日子里清点日月星辰;

    她还学会了在山穷水尽的时候奋不顾身……

    可是!

    可是啊——